為什麽不信任“他者”?秘密可以從那時候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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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提議修建隔離牆,還是退出國際聯盟,民粹主義政客都喜歡標榜自己是在把“外來者”擋在門外,這顯然引起了本國民眾的共鳴。為了理解這種現象,進化和社會心理學家提供了一個簡單的解釋。我們被告知,人類有一種根深蒂固的傾向,即不信任“他者”,也就是那些不屬於我們的社區或群體的人。

1970年,波蘭出生的心理學家亨利·塔傑費爾(Henri Tajfel)發表了一部經典著作,展示了十幾歲的男學生是如何迅速而武斷地形成對自己群體的忠誠感,以及對外部群體的偏見,即使群體劃分僅僅基於對一個或另一個抽象藝術家的偏愛。最近的研究表明,甚至學齡前兒童也更喜歡和自己種族的孩子或說相同語言的孩子一起玩。

我們傾向於群體內忠誠的一個進化假設是,這有利於我們從事部落狩獵-采集的祖先在與敵對部落的競爭中占據上風(因為擁有更忠誠成員的群體更有可能生存和繁衍)。在我們的黑猩猩表親(它們組成聯盟以竊取敵對群體的領土)身上看到的交戰行為,被認為是支持這一理論的證據。

然而,黑猩猩可能不是最適合拿來比較以了解人類的物種,而且人們對人類群體間行為的看法更為樂觀,但迄今為止,這一觀點被科學家普遍忽視。在最新一期《進化人類學》雜誌中,華盛頓州立大學的安妮·皮索爾和哈佛大學的馬丁·蘇貝克解釋說,在靈長類動物中,人類是一個“異類”。我們對外來者采取高度靈活的態度,也就是說,我們能夠高度寬容——在不訴諸暴力的情況下與外來者或“群體外成員”相遇和交往——也能夠表現出攻擊性。這與我們在進化史上作為交戰中的原始部落這一形象如何吻合?

像許多群居動物(包括幾種靈長類動物以及海豚和大象)一樣,我們人類生活在所謂的“裂變融合”社會中,我們的忠誠是靈活的,我們聚焦而成的群體其規模是變化的,而我們的群體或部落之間的邊界並不嚴格,視情況而定。比如,當食物充足時,裂變融合物種的個體成員將暫時解散其較小的正式群體,並大量融合。相反,食物匱乏時,個體會分裂成敵對的群體,在不同的地方尋找食物。和平融合也可能發生在其它情況下,比如當一個群體中的個體進行偵察,觀察其他群體在哪裏找到自己的戰利品時。以及為了尋求交配的機會,一個群體中的個體會轉而加入另一個群體——在此之前可能需要進行早期融合和偵察。

這些社交、外向的傾向使我們能夠隨機應變,這與我們對部落的忠誠及好戰等傾向一樣,也是我們進化了的本性一部分。想象一下仲夏時分擁擠的倫敦公園。日光浴者、閱讀者、踢球的人、散步者和野餐愛好者聚集在一起,共同享受著一點點溫暖。就像日照一樣,它可能不會持續那麽久(雖為季節性資源,但它很充足),但至少在瞬間,空氣中有一種共同的情緒。公園的邊界使我們的身體更為接近,打破了平時的舒適距離,但我們不介意——我們可以一起享受或至少可以容忍這樣的時刻,這是我們作為裂變融合物種的天性。



公園的邊界使我們的身體更為接近,打破了平時的舒適距離

事實上,皮索爾和蘇貝克認為,我們已經進化出了在裂變融合物種中獨有的寬容,而這源於,與其他靈長類動物相比,我們有著異常大的大腦和相對較高的繁殖率。這些特征使我們極其依賴高質量、高風險(即時間和地點都無法預測)的食品和工具供應。反過來,這將對我們的覓食策略產生影響,包括在資源匱乏期間經常需要依賴其他社區。皮索爾告訴我說:“這並不意味著人類過去或現在一直都是和平的。但是,當獲取非本地資源非常重要時,人類往往設法對其他社區的成員保持寬容,至少在某些時候是這樣。”

雖然學者以前一直將關注重點放在好鬥的黑猩猩身上,以此了解我們攻擊性傾向的進化起源,但皮索爾和蘇貝克認為,與其他更寬容的非人類靈長類動物進行比較可能更合適,尤其是在理解我們獨特的寬容本性的基礎時。

值得注意的是,人們觀察到了倭黑猩猩群體之間共享食物和梳洗,還觀察到了群體間聯盟的形成。皮索爾說:“ 倭黑猩猩並不總是對其他群體的成員寬容。在群體間的接觸中,兩個個體之間經常會發生衝突,甚至是一些緊張的時刻,會讓兩個群體的許多成員都感到不安。但這種群體間行為的靈活性,即對群體外成員表現出寬容或攻擊性的靈活性,與我們在人類身上看到的靈活性非常相似”。

其他表現出有利的寬容行為(盡管程度上不如人類)的非人類靈長類動物包括絹毛猴,人們觀察到它們形成了混合物種群體,在此過程中學習新的覓食策略;還有狒狒,當食物充足時,它們會一起覓食(而不會分成單獨的群體或“一夥”),在夜間它們還會聚在一起組成龐大的“部隊”,從而獲得更大的保護。月光下,一大群人類露營者帳篷挨帳篷地聚在一起,這與數百隻狒狒在夜間的懸崖邊擠作一團的景象並沒有多大區別。正如我們的攻擊性傾向可能具有深刻的進化根源——這種根源在非人類靈長類動物的行為中表現得很明顯,我們的寬容與和平共處本能也是如此。

我們還可以在我們評價領導者的方式上,看到這種進化了的寬容與合作的痕跡。我們傾向於將較高的地位賦予“社會關係良好”的人,特別是在當地急需資源缺乏的時候——這一現象在傳統社會中很明顯。例如,皮索爾和蘇貝克指出,對海岸賽利希人(太平洋西北海岸的原住民族)的研究表明,在19世紀,海岸賽利將較高的地位賦予與其他社區聯係最多的男性村民。我們傾向於認為男性戰士享有一切力量和榮耀,這在戰爭時期很可能是正確的。但人們較少承認的是,在較為和平的情況下,應享有高度尊重的是合作者和外交官——他們建立了同盟,而不是破壞同盟。這與進化心理學家對威望型領導和統治型領導的區別有相似之處——前者更多地基於分享技能和專業知識的能力,後者更多地基於通過恐懼進行統治的能力。

皮索爾和蘇貝克還認為,在人類曆史上出現了一些社會製度(如管理對外來者的適當社會行為的群體規則),以鼓勵和加強社區間的合作,而這一時期對外來者的寬容以及與他們打交道是特別有利的。例如,如果內部成員欺騙外部群體的行為可能危及群體間合作的利益,那麽他們可能會受到懲罰。

自從托馬斯·霍布斯於17世紀對人類自然狀態作出悲觀評價以來,強調人性的陰暗麵在許多地方已成為一種時尚。正如曆史學家埃裏卡·洛林·米拉姆(Erika Lorraine Milam)去年發表於Aeon雜誌上的一篇文章中所解釋的那樣,用來自我們悠久過往的證據來闡述人性的問題在於,很容易挑出一種過於簡單、帶有偏見的形象。的確,我們人類傾向於偏愛自己的“同類”,我們在可怕暴力和仇恨行為方麵的名聲並非毫無根據。然而,這一及時的新評論提醒我們,我們的本性還有另一個同樣重要的方麵——我們獨特的寬容能力,不僅是對我們自己的群體,而且遠遠超出我們的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