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起鄉村幹部的腐敗,人人痛罵;說到部分村民因“腐”獲利,卻引來羨慕不已。近年來,反腐敗鬥爭不斷向縱深推進,重拳清理“群眾身邊的腐敗”成效卓著。但對基層深入了解剖析,也屢屢感受到部分村民的“怪”心態:“州官”嚴禁放火,“百姓”卻可肆意點燈。
要對腐敗零容忍,就必須對“州官”與“百姓”進行雙約束,偏廢一方都會導致群眾身邊腐敗的土壤再次滋生。這並非是轉移對官員腐敗的視線,而是深挖腐敗生存的土壤;也並非反腐敗的避重就輕,恰恰相反,“雙約束”是反腐敗向縱深的再拓展、再完善。
1月份,中紀委公布的數據顯示,黨的十九大以來,全國共查處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23萬多個,處理31萬多人。從2018年中紀委通報的829起案例來看,被通報的鄉科級、村(居)幹部占比達96.95%,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依然突出。鄉村幹部絕大部分生於鄉村長於鄉村,拿章則為官,回家則為民。保持對群眾身邊的幹部高壓態勢的同時,還要看到他們雙重身份背後折射出來的部分群眾的腐敗問題。
正如一句熟悉的電影台詞所說,“群眾裏麵有壞人”。細細分析,基層常見的部分群眾腐敗有幾種情況。其中最令人關注的是農村賄選。2018年初,某地一農村發生賄選事件。3名村主任候選人把選票明碼標價,以每票500元到1000元的價格大麵積向村民賄選。事發後,涉事鄉村幹部全部受到處分,而涉案村民少有受到懲罰,一些受賄村民也沒有退繳錢物。
其次是部分群眾被鄉村幹部收買。不久前,山西省晉中市查處了一個村主任腐敗案。這名村主任把數千萬元的集體資產變成自己的“錢袋子”,還拿大價錢把舉報人收買過來,使其成為自己的得力助手。就這樣,他拿村集體的錢行賄部分村民,導致村民對他評價還不錯。
再一種常見的方式是村民侵奪集體財產。記者曾采訪過一個20世紀90年代受表彰的“千萬元村”,如今泯然眾人矣。現任村主任說,其中一個原因是幾十年來村幹部、村民對集體資產的明爭暗搶。一個頗氣派的村兩委辦公樓被村民占了一小半,中間砌牆隔開,成了自家的民房。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多年來,基層治理存在的問題導致部分群眾腐敗事件時有發生。首先是基層幹部的腐敗行為產生了惡劣影響,在有的地方甚至成為群眾腐敗的借口和心理平衡點。“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這是根植於群眾內心深處的治理邏輯。
群眾對基層治理缺少話語權、參與感,明顯割裂了村民與村集體的關係,導致部分群眾產生“大家的變成公家的、公家的成了村幹部的”想法。一方麵,基層群眾清楚地知道村集體利益事關自己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麵,多年來群眾並未享受到這種權利,反而在重大事項上屈從於基層幹部“一言堂”。
這些都是部分群眾腐敗產生的根源,更是“群眾身邊的腐敗”得以滋生的“沃土”。因此,清除腐敗土壤,已迫在眉睫。
在近年的監察體製改革中,監察委員會的神經末梢延伸到鄉村兩級。在山西,每個鄉鎮設2至3名監察員,1至2名助理監察員。在村一級選派熟悉村情、勇於擔當的黨員擔任監督信息員。這有力地打擊了群眾身邊的腐敗,讓“黨風帶民風”在鄉村兩級得到有力落實。
加強集體經濟和村民利益鏈接,一直是農村集體經濟改革的思路之一。這將逐步解決集體經濟名義上“人人有份”實際上“人人無份”的問題。這些改革將從根本上建立起村民的“主人翁意識”,而“主人翁意識”越強,對腐敗的容忍度越低。在鄉村的熟人社會中,一旦人人從內心深處抵製腐敗,腐敗分子將無任何容身之地。
更重要的是,中央提出建設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為改善村風民風,提升基層群眾道德素養指明了方向。在脫貧攻堅中,一些基層幹部已經開始做這方麵的工作。這是一種文化建設,是一種價值觀的重塑,也是從根本上杜絕腐敗的內在力量。
當然,治理部分群眾腐敗遠非像抓幾個貪官那樣吸引眼球,也沒有公布、處理違紀幹部那樣直截了當。這是任重道遠的征程,需要春風化雨式的工作方式,也需要膽量、魄力和基層治理智慧。但假以時日,必然會對“群眾身邊的腐敗”產生釜底抽薪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