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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 文學城 » 新聞 » 焦點新聞 » 少女失蹤6年 與一對父子生三子(組圖)

少女失蹤6年 與一對父子生三子

文章來源: 每日人物 於 2019-01-11 13:52:26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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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間,小茉兩次臨盆,她曾告訴母親李艾玲,大孩子在一個村醫院裏出生,兩個小的就在衛生間裏,是“老婆子用盆接生的”。或許是孩子的降生才讓小茉有了走出鄭家那堵紅色木門的機會——有人偶爾看到,“鄭家兒媳”帶著兩個小孩在院裏轉悠,李艾玲也因此找到了女兒。

文 |巴芮

編輯 |金匝

李艾玲摘下口罩,露出左臉上的傷口:一道深紅色的血印,從眼尾劃到嘴角,右臉下側是指甲摳出的3塊血痂,還有一點落在眼皮上——是失蹤後患上精神分裂症的女兒小茉撓的。

14歲的小茉消失6年後,李艾玲在去年偶然撞見她,才知道女兒一直就生活在她的眼底下:她住在一戶鄭姓人家中,離李艾玲租住的房子僅有百米左右。

小茉在鄭家60平方米的房子裏度過了6年,她沒有床,睡在地上,被子被成堆的舊衣物圍著。在她的描述中,有時是鄭家的兒子鄭林鑽進她的被子,有時是鄭林的父親鄭樹國,“他壓著我不起來。”還有些時候,這兩個人一起跟她睡。

6年間,小茉生下3個孩子。警方出具的親子鑒定結果顯示,這3個孩子裏,今年5歲的男孩與鄭樹國為親子關係,而另外那對一歲半的龍鳳胎,是小茉和鄭林所生。

小茉和她的孩子。圖 / 網絡

出生於1998年的小茉,今年還未滿21歲,她已經無法描述當時是如何失蹤的,但她記得,鄭家屋裏的門總是反鎖著,而自己總是挨打,鄭家人“誰想打誰打”,凳子砸在她的頭上、身上。被找到後,李艾玲抱著她哭,問她為什麽不回家,她說,“不知道家。”

巴掌

2018年1月,河南駐馬店,一個雪天。李艾玲打來電話,說找到失蹤多年的小茉。“真的嗎?”李凡覺得腦子亂了,震驚、疑惑、悔恨,情緒都攪在一起。

很快,他看到一個頭發“滋毛紮刺”、穿著破爛衣衫的女孩站在李艾玲旁邊。仔細看了看女孩髒乎乎的臉,真的是妹妹小茉。除去瘦了些,跟失蹤前比起來,幾乎沒變。“你知道我是誰嗎?我是你哥啊。”

小茉眼神發愣,看起來並不認識他,她身邊的一個“老婆子”叫喊了起來:“她不走,俺攆都攆不走,你趕緊領走吧。”圍在她身邊的,還有個“頭大、臉大、眼大”的老頭和3個孩子。李凡瞟了一眼那個大點的男孩,覺得跟老頭長得真像啊——他心裏一緊,似乎感覺到了些什麽。

接受采訪的那天中午,李凡喝了點兒酒,眼睛泛紅。他後悔2012年4月的一巴掌——沒有這一巴掌,小茉不會負氣離家,不會被騎三輪的鄭樹國拉走,不會成為生下3個孩子的精神病人。

當時小茉剛滿14周歲,和已經結婚生子的李凡住在一起。兄妹倆的母親李艾玲因罪入獄,在無所依靠的駐馬店,李凡承擔起對小茉監護和教育的責任。

那天下午3點,在食堂工作的李凡剛下班,回到租住的房子,小茉像往常一樣,伸手問他要錢去網吧。此前,李凡會從兜裏摸出十塊、二十塊,但那次,他生氣了,“時間長了,不中了。”他用一口濃重的河南方言解釋。爭吵之下,李凡第一次動手打了小茉,讓她回屋去。

和哥哥李凡的經曆類似,小學五年級沒讀完,小茉就輟學了。她並不喜歡讀書,想去學門手藝。四年級暑假那年,未滿11歲的小茉曾借了別人的身份證,跟親戚家的孩子一起跑到廣東打工,一個半月後,被母親李艾玲“揪”了回來。

書還是讀不下去,在李艾玲出租屋樓下的風光市場,小姑娘學著大人的樣子賣男裝,每月工資800元,交給李艾玲一部分,剩下的全都用來買衣服。小茉貪玩,李艾玲不放心,總是打電話去確認她是否在店裏,李凡也曾被李艾玲差使過去“查崗”。發生衝突的那陣,恰好是小茉連工作也不做了,李凡氣不過,伸出了那一巴掌。

醒來之後,李凡發現小茉已經不在出租屋裏,以為她慪氣去找同學或朋友了。第二天,不在,第三天,依舊不在。他開始試圖尋找妹妹,撥打她的手機,總也不通,跑去小茉以前常去的網吧,也沒有。

父母分開後,小茉曾被寄養在老家一段時間,李凡想,她會不會回了老家?或是又跟親戚們一起打工了?他挨個電話,希望一點點滅掉——還是沒有小茉的信息。他每天向小茉的QQ發送信息,但那個頭像從沒有亮起過。回憶那段日子,李凡說,“和尋親電影一樣,來回找,累到吐血。”

奶粉該買了,房租要交了,妻子沒有工作,李凡每月不足2000元的工資支撐著家庭的全部開銷,他難以耗費更多精力去找妹妹,開始安慰自己往好處想——小茉隻是偷偷去打工了。可一旦手機上彈出拐賣人口和命案發生的新聞時,他的擔憂又加劇,忍不住想象小茉可能身處危險。

李凡不敢告訴獄中的母親李艾玲,“她在裏麵本來就有壓力,我再說,她心裏更難過。”他怕母親想不開,就跟親戚交代,小茉失蹤這件事得瞞著李艾玲,一旦被問起,就說小茉到南方打工去了。那是他提前想過的理由,“南方距離這麽遠,不回來正常,不用不放心。”

“鄭家兒媳”

小茉當然沒有去南方打工,她被騎三輪的鄭樹國拉回家,關了起來——鄭樹國的妻子並不承認這件事。在她口中,是鄭家人對這個當時被惡老板困於火車站的女孩進行了解救,並收養了她。至於警方出具的親子鑒定結果,她也同樣不認,說“老頭不會幹那缺德事”。鄭樹國妻子唯一認同的是,被帶回鄭家時,小茉精神“好好的”。

被李艾玲找到後,小茉在駐馬店第二人民醫院住了兩個多月,精神狀況略有恢複時,李艾玲會嚐試著問她一些問題。

“你怎麽認識那老頭的?”

“路邊。”

“她喊你幹啥呢?”

“拉人,拉人呢。”

“他啥車呀?”

“三輪車。”

“他直接給你拉家去了?”

“嗯。”

“他脫過你衣服沒?”

“脫過。”

“當時旁邊有人沒?”

“有,老婆子。”

李艾玲的聲音在打顫,她伸手抹了一把眼淚,“老頭、兒子都跟她睡。”她覺得惡心, “一個孩子,正是玩兒的年齡,老頭糟蹋她,挨打受氣,給她折磨成那樣,她不該承受啊 。”

但小茉說不清當初為什麽上了鄭樹國的三輪車,主動還是被動,她告訴李艾玲,老頭把她帶到鄭家後,給了她一包方便麵和一個雞腿,然後脫了她的衣服,想走就會被打。

駐馬店的一個老舊小區裏,鄭家住在頂層的6樓。門口的樓梯把手和窗戶間連結著3根紅繩,上麵掛著小孩的衣服,除此之外,還有衣服堆放在樓道拐角和家門口的椅子上。因為這些雜物,鄭家成了這棟樓被投訴最多的住戶,但投訴再多也不管用。

鄭家樓道掛的衣服。 圖 / 巴芮

鄭家避諱媒體。麵對來訪的記者,鄭家的女兒謊稱不認識這家人,“他們搬走了。”轉頭對著紅色木門大喊了聲“媽”,門開了道縫兒,倆人擠進去後,立刻反鎖了。李凡記得,曾有記者提著禮物上門,說想看看孩子,結果禮物被從門縫裏伸出來的手拿了進去,人還是被關在了外麵。

鄭家有兩子一女。和鄭樹國夫婦一起生活的是小兒子鄭林,年約30歲,1米73的個頭兒,身體壯實。有媒體到訪的時候,他就躺在鄭家的房間裏,誰來也不搭理。鄭樹國的妻子說,兒子“11歲就得了精神分裂症”。

12月底,小茉被拐的新聞曝出,鄭林向他工作的足浴店領導請了長假,說家裏有事,就再沒來過。同事們眼裏,鄭林不愛說話,他的工作是清潔足浴店的走廊和後廚,身上和衣服總是髒兮兮的。前台的姑娘記得他看人“眼睛瞟來瞟去,走路有點瘸”,經理對他的印象是“反應比較慢”,交代的事情,總是過一陣子才能反應過來,“比如說這個飯送到哪裏,哪裏弄個茶,他就說‘我也不知道啊’ 。”共事過的人們都能看出來,“這個人腦子不正常。”

也許是為鄭林將來的婚配擔憂,鄭樹國才有意將小茉拉回了家。“當時俺兒子還沒找到對象,我想叫她當俺兒媳婦也中。”鄭樹國的妻子曾這樣對媒體說。

至少在小茉被李艾玲找到前,鄭家的想法實現了,小區裏的人們都把這個“圓胖臉,個不高,穿得也破”的姑娘當做“鄭家兒媳”。足浴店的同事們並不清楚鄭林的婚姻狀況,但他們確實看到過鄭樹國領著兩個小孩來找他。

小茉坐在沙發上看手機。 圖 / 網絡

6年間,小茉兩次臨盆,她曾告訴母親李艾玲,大孩子在一個村醫院裏出生,兩個小的就在衛生間裏,是“老婆子用盆接生的”。

或許是孩子的降生才讓小茉有了走出鄭家那堵紅色木門的機會——有人偶爾看到,“鄭家兒媳”帶著兩個小孩在院裏轉悠,李艾玲也因此找到了女兒。

偶遇

2016年夏天,出獄後的李艾玲才從姐姐口中得知小茉已失蹤多年。她到派出所報案,因為小茉沒有身份證,被警察告知難以尋找。李艾玲拿著小茉七八歲時的照片,跑遍了她工作、出現過的每一個地方。也正是因為小茉沒有身份證,她堅信小茉一定出不了駐馬店。

李艾玲找了份貼傳單的活兒,因為可以大街小巷地走,“萬一哪天看著了呢?” 2018年1月,一個格外冷的雪天,早起後,李艾玲就覺得不舒服,午飯也沒有吃,下午兩點多,走到距離自己出租屋百米外的萬隆小區門口,她將傳單糊到牆上時,突然覺得背後有人在看自己。

回過頭,李艾玲看那個頭發炸開的女孩,那麽冷的天,她穿一件 “髒得不像樣子”的薄粉紅襖,裏麵同樣是“髒得不像樣子”的秋衣。女孩雙眼直勾勾地看著自己,沒有眨動,李艾玲覺得那不是正常人的眼神。她又仔細看了看女孩的臉——好像是自己的女兒小茉,隻是瘦了些,個子也沒長。

喊她的名字,小茉沒應,轉身要走,嘴裏念叨著“孩子”,李艾玲一把拽住小茉的衣領,“你不認識我嗎?我是媽呀。”重複幾次後,小茉似乎才回過了神,喊了聲“媽”。

李艾玲把大衣敞開,裹住小茉的身子,摟著她哭了起來。但小茉想“回家”,說有3個孩子,“誰的孩子呀?”李艾玲問,“老頭的。”小茉答,李艾玲心裏咯噔一下,報了警。

李艾玲記得,警察敲開鄭家大門的時候,老頭鄭樹國第一句話是問小茉:“你帶派出所來了?”小茉嚇得捂著臉哭喊:“我也不知道,我也不知道。”

兩家人一起到了派出所,但因為小茉無法正常講述自己的遭遇,警方當天以“沒有證據證明鄭樹國涉嫌犯罪”為由,未做更多處理,雙方自行離開。那天,小茉並沒有被接回家,她心疼沒斷奶的孩子,又跟著鄭樹國回了鄭家。

李艾玲並沒有阻止。她不識字,覺得既然報了警,無論做什麽,都得跟警察說,況且,她怕凶狠的鄭樹國。第三天,征得警方同意後,她才帶人上鄭家,以買新衣服為由,接走了小茉。

回家後,侄女幫著小茉洗澡搓背,拿換洗衣服的空檔,小茉光著身子就走出了浴室;剩餘的時間裏,她總是自顧自地笑,一會兒又哭了起來——李艾玲帶小茉去醫院做了檢查,被告知小茉患上了精神分裂症。

醫院開具的出院證明。 圖 / 巴芮

住了兩個月院後,小茉病情好轉,李艾玲也花光了積蓄,她辭去工作,把女兒接回家自己照顧,為她辦了新身份證。她還退掉了原來的出租屋,在駐馬店市中心租了一套高層公寓——因為女兒不會乘電梯,這樣她就不會再走丟。

李艾玲總是把小茉帶在身邊,無論去哪兒,雖然大部分時間,小茉並不想出門。有一次在菜市場,從老板手裏接菜的工夫,小茉就不見了,李艾玲很快反應過來,尋著她的背影追了去。

每月800元的房租,200多元的藥費,再加上兩人的吃穿用度,兒子和大女兒每個月接濟的錢根本不夠用,李艾玲開始向親戚朋友借錢。她還曾找過當地婦聯,想給女兒申請低保,但婦聯告訴她,要回到老家才能辦理。

2018年7月,坐吃山空的李艾玲拮據到了極點,她每天給女兒做一頓麵條,自己喝點兒麵湯,她說自己不覺得餓。

還是這個月,她去找鄭家索要女兒的醫藥費,兩家人又聚集在派出所。鄭樹國慫恿小茉的那對龍鳳胎叫她姥姥,李艾玲不理。鄭樹國的話讓她生氣,“你閨女回來我就給錢,你閨女不回來我不給錢。”在派出所,他寫了個保證書——“保證房產證加上共有人小茉;保證對小茉和自己兒子一視同仁,不得侮辱謾罵毆打;雙方結婚後男方父母不同住;如婚後再有毆打的情景,雙方無條件離婚。”落款為保證人鄭樹國,名字上按著一枚指印。

鄭樹國手寫的保證書。 圖 / 受訪者供圖

李艾玲不識字,派出所的警察把內容念給她聽,她把那張紙接了過來,“這是證據啊”,但她不同意再讓女兒回到那個60平米的房子裏。錢沒拿到,無奈之下,李艾玲給女兒斷了兩個月的藥。沒了藥物控製,女兒開始頻頻犯病,打她、打自己。用藥必須恢複,隻是藥量從原本的四五種減為兩種,買最差的。

李艾玲想過死,但她咽不下這口氣,小茉還需要照顧,她也想從鄭家要回那個小閨女,讓小茉以後也好有個依靠。她好麵,不能再跟人借錢了,從網上貸了一萬塊,每月利息200塊,花10塊錢給自己買了盒染發膏,將逐漸花白的頭發染成了紅色。

生存

小茉找到後,一家人團聚了,李凡經常帶著吃的跑去母親的出租屋看看小茉,李艾玲也再沒向他提起過之前的事。

他們有一套相同的生存法則——事情發生了,就得麵對。李艾玲知道兒子李凡愧疚,無法麵對自己,李凡也知道母親有些責怪,但他們沒有更多精力或能力去應對那些複雜情緒。“想也是沒辦法,無能為力,小孩不聽話,誰有辦法呢?”

李艾玲兄妹8個,隻有一個哥哥上到了初中,因為家裏窮,其他人都不曾上過一天學,連她的名字,也是這個哥哥教會的。當年離婚後,擔心一個女人獨自在老家帶孩子會被人看不起,好強的李艾玲帶著李凡和小茉來到駐馬店。

沒讀過書的她隻能賣服裝,冬天地上結冰,也要到戶外去拆繩卸大包,一早擺出攤,晚上等小茉放學。十二三歲的李凡就在食堂後廚當學徒,晚上也住在那兒。所以當小茉想輟學時,李艾玲強烈反對,她知道不上學在這個社會生存會有多難,就算去餐廳吃飯,她也不敢接過服務員手裏的菜單,因為不識字,可她管不了小茉。

2011年,急於賺錢的李艾玲因被人利用犯了罪。一開始,李凡和小茉總會去探望她,但從2012年下半年起,小茉再也沒來過,李凡說她去南方打工,李艾玲不是沒懷疑過,但她總不願往壞處想。

2016年7月19日,李艾玲刑滿釋放,被新鄉的姐姐接回了家,從姐姐口中得知4年未見的小茉其實是失蹤了。第二天,她坐車又回了駐馬店,打算尋找小茉。

那兩天,李凡心裏有些打鼓,他要正式麵對母親,向她交代小茉失蹤的事了。他知道李艾玲難過,覺得她肯定會埋怨自己,但又想,“她也知道我們一家過得不容易,事也發生了,她再埋怨我有啥用啊。”

那天中午,李凡騎著三輪車去火車站接李艾玲,回家後,李艾玲沒有立刻詢問小茉的事。晚上,母子二人在飯桌上喝了點兒酒,李艾玲問,“小茉丟了,你咋不報案呢?”30多的兒子抹了眼淚,“我那時沒出息得很,帶著小孩到處找,找不著,親戚都打聽完了,早知道,我不打她巴掌。”

李艾玲也氣,但她覺得不能表現出來,“再生氣,事情已經發生了,我不能再埋怨兒子,他心裏也難過,我還能咋辦?”李艾玲知道,小茉失蹤,也有她的責任,如果當初自己沒有犯罪呢?

那頓酒喝到了半夜12點,向母親交代了他一直隱瞞的秘密後,李凡覺得,那是多年沒有過的輕鬆時刻。

小茉一家團圓。 圖 / 網絡

盡管後來找到了小茉,但李艾玲的心始終不輕鬆,直到2018年11月21日,距她報案整10個月後,駐馬店市公安局雪鬆分局才終於立案了。當初騎三輪拉走小茉的鄭樹國被駐馬店市驛城區檢察院以涉嫌強奸罪批準逮捕,但他的小兒子鄭林卻沒有被公安機關控製。

小茉的代理律師趙良善在去年12月底向警方遞交了申請,要求盡快對鄭林進行精神狀況鑒定。此外,申請還提出,對鄭家人是否涉嫌非法拘禁和構成窩藏包庇等罪名,希望警方能跟進調查。

但警方稱,由於小茉的精神狀況,無法向警方陳述經曆,外加6年間城市與人員變動,取證難度較大,“到今天為止,尚未發現涉嫌非法拘禁,拐賣和拐騙以及虐待罪。”

小茉已經被李艾玲送回了老家——近些天,生人來得太多,總是問她關於之前被鄭家帶走後的事情,回憶會刺激她的情緒,她開始展現出暴力傾向。

她生下的3個孩子,依舊在鄭家頂樓那間60平米的房子裏跑來跑去。李艾玲曾經問她,想孩子嗎?她說,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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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失蹤6年 與一對父子生三子

每日人物 2019-01-11 13:52:26


6年間,小茉兩次臨盆,她曾告訴母親李艾玲,大孩子在一個村醫院裏出生,兩個小的就在衛生間裏,是“老婆子用盆接生的”。或許是孩子的降生才讓小茉有了走出鄭家那堵紅色木門的機會——有人偶爾看到,“鄭家兒媳”帶著兩個小孩在院裏轉悠,李艾玲也因此找到了女兒。

文 |巴芮

編輯 |金匝

李艾玲摘下口罩,露出左臉上的傷口:一道深紅色的血印,從眼尾劃到嘴角,右臉下側是指甲摳出的3塊血痂,還有一點落在眼皮上——是失蹤後患上精神分裂症的女兒小茉撓的。

14歲的小茉消失6年後,李艾玲在去年偶然撞見她,才知道女兒一直就生活在她的眼底下:她住在一戶鄭姓人家中,離李艾玲租住的房子僅有百米左右。

小茉在鄭家60平方米的房子裏度過了6年,她沒有床,睡在地上,被子被成堆的舊衣物圍著。在她的描述中,有時是鄭家的兒子鄭林鑽進她的被子,有時是鄭林的父親鄭樹國,“他壓著我不起來。”還有些時候,這兩個人一起跟她睡。

6年間,小茉生下3個孩子。警方出具的親子鑒定結果顯示,這3個孩子裏,今年5歲的男孩與鄭樹國為親子關係,而另外那對一歲半的龍鳳胎,是小茉和鄭林所生。

小茉和她的孩子。圖 / 網絡

出生於1998年的小茉,今年還未滿21歲,她已經無法描述當時是如何失蹤的,但她記得,鄭家屋裏的門總是反鎖著,而自己總是挨打,鄭家人“誰想打誰打”,凳子砸在她的頭上、身上。被找到後,李艾玲抱著她哭,問她為什麽不回家,她說,“不知道家。”

巴掌

2018年1月,河南駐馬店,一個雪天。李艾玲打來電話,說找到失蹤多年的小茉。“真的嗎?”李凡覺得腦子亂了,震驚、疑惑、悔恨,情緒都攪在一起。

很快,他看到一個頭發“滋毛紮刺”、穿著破爛衣衫的女孩站在李艾玲旁邊。仔細看了看女孩髒乎乎的臉,真的是妹妹小茉。除去瘦了些,跟失蹤前比起來,幾乎沒變。“你知道我是誰嗎?我是你哥啊。”

小茉眼神發愣,看起來並不認識他,她身邊的一個“老婆子”叫喊了起來:“她不走,俺攆都攆不走,你趕緊領走吧。”圍在她身邊的,還有個“頭大、臉大、眼大”的老頭和3個孩子。李凡瞟了一眼那個大點的男孩,覺得跟老頭長得真像啊——他心裏一緊,似乎感覺到了些什麽。

接受采訪的那天中午,李凡喝了點兒酒,眼睛泛紅。他後悔2012年4月的一巴掌——沒有這一巴掌,小茉不會負氣離家,不會被騎三輪的鄭樹國拉走,不會成為生下3個孩子的精神病人。

當時小茉剛滿14周歲,和已經結婚生子的李凡住在一起。兄妹倆的母親李艾玲因罪入獄,在無所依靠的駐馬店,李凡承擔起對小茉監護和教育的責任。

那天下午3點,在食堂工作的李凡剛下班,回到租住的房子,小茉像往常一樣,伸手問他要錢去網吧。此前,李凡會從兜裏摸出十塊、二十塊,但那次,他生氣了,“時間長了,不中了。”他用一口濃重的河南方言解釋。爭吵之下,李凡第一次動手打了小茉,讓她回屋去。

和哥哥李凡的經曆類似,小學五年級沒讀完,小茉就輟學了。她並不喜歡讀書,想去學門手藝。四年級暑假那年,未滿11歲的小茉曾借了別人的身份證,跟親戚家的孩子一起跑到廣東打工,一個半月後,被母親李艾玲“揪”了回來。

書還是讀不下去,在李艾玲出租屋樓下的風光市場,小姑娘學著大人的樣子賣男裝,每月工資800元,交給李艾玲一部分,剩下的全都用來買衣服。小茉貪玩,李艾玲不放心,總是打電話去確認她是否在店裏,李凡也曾被李艾玲差使過去“查崗”。發生衝突的那陣,恰好是小茉連工作也不做了,李凡氣不過,伸出了那一巴掌。

醒來之後,李凡發現小茉已經不在出租屋裏,以為她慪氣去找同學或朋友了。第二天,不在,第三天,依舊不在。他開始試圖尋找妹妹,撥打她的手機,總也不通,跑去小茉以前常去的網吧,也沒有。

父母分開後,小茉曾被寄養在老家一段時間,李凡想,她會不會回了老家?或是又跟親戚們一起打工了?他挨個電話,希望一點點滅掉——還是沒有小茉的信息。他每天向小茉的QQ發送信息,但那個頭像從沒有亮起過。回憶那段日子,李凡說,“和尋親電影一樣,來回找,累到吐血。”

奶粉該買了,房租要交了,妻子沒有工作,李凡每月不足2000元的工資支撐著家庭的全部開銷,他難以耗費更多精力去找妹妹,開始安慰自己往好處想——小茉隻是偷偷去打工了。可一旦手機上彈出拐賣人口和命案發生的新聞時,他的擔憂又加劇,忍不住想象小茉可能身處危險。

李凡不敢告訴獄中的母親李艾玲,“她在裏麵本來就有壓力,我再說,她心裏更難過。”他怕母親想不開,就跟親戚交代,小茉失蹤這件事得瞞著李艾玲,一旦被問起,就說小茉到南方打工去了。那是他提前想過的理由,“南方距離這麽遠,不回來正常,不用不放心。”

“鄭家兒媳”

小茉當然沒有去南方打工,她被騎三輪的鄭樹國拉回家,關了起來——鄭樹國的妻子並不承認這件事。在她口中,是鄭家人對這個當時被惡老板困於火車站的女孩進行了解救,並收養了她。至於警方出具的親子鑒定結果,她也同樣不認,說“老頭不會幹那缺德事”。鄭樹國妻子唯一認同的是,被帶回鄭家時,小茉精神“好好的”。

被李艾玲找到後,小茉在駐馬店第二人民醫院住了兩個多月,精神狀況略有恢複時,李艾玲會嚐試著問她一些問題。

“你怎麽認識那老頭的?”

“路邊。”

“她喊你幹啥呢?”

“拉人,拉人呢。”

“他啥車呀?”

“三輪車。”

“他直接給你拉家去了?”

“嗯。”

“他脫過你衣服沒?”

“脫過。”

“當時旁邊有人沒?”

“有,老婆子。”

李艾玲的聲音在打顫,她伸手抹了一把眼淚,“老頭、兒子都跟她睡。”她覺得惡心, “一個孩子,正是玩兒的年齡,老頭糟蹋她,挨打受氣,給她折磨成那樣,她不該承受啊 。”

但小茉說不清當初為什麽上了鄭樹國的三輪車,主動還是被動,她告訴李艾玲,老頭把她帶到鄭家後,給了她一包方便麵和一個雞腿,然後脫了她的衣服,想走就會被打。

駐馬店的一個老舊小區裏,鄭家住在頂層的6樓。門口的樓梯把手和窗戶間連結著3根紅繩,上麵掛著小孩的衣服,除此之外,還有衣服堆放在樓道拐角和家門口的椅子上。因為這些雜物,鄭家成了這棟樓被投訴最多的住戶,但投訴再多也不管用。

鄭家樓道掛的衣服。 圖 / 巴芮

鄭家避諱媒體。麵對來訪的記者,鄭家的女兒謊稱不認識這家人,“他們搬走了。”轉頭對著紅色木門大喊了聲“媽”,門開了道縫兒,倆人擠進去後,立刻反鎖了。李凡記得,曾有記者提著禮物上門,說想看看孩子,結果禮物被從門縫裏伸出來的手拿了進去,人還是被關在了外麵。

鄭家有兩子一女。和鄭樹國夫婦一起生活的是小兒子鄭林,年約30歲,1米73的個頭兒,身體壯實。有媒體到訪的時候,他就躺在鄭家的房間裏,誰來也不搭理。鄭樹國的妻子說,兒子“11歲就得了精神分裂症”。

12月底,小茉被拐的新聞曝出,鄭林向他工作的足浴店領導請了長假,說家裏有事,就再沒來過。同事們眼裏,鄭林不愛說話,他的工作是清潔足浴店的走廊和後廚,身上和衣服總是髒兮兮的。前台的姑娘記得他看人“眼睛瞟來瞟去,走路有點瘸”,經理對他的印象是“反應比較慢”,交代的事情,總是過一陣子才能反應過來,“比如說這個飯送到哪裏,哪裏弄個茶,他就說‘我也不知道啊’ 。”共事過的人們都能看出來,“這個人腦子不正常。”

也許是為鄭林將來的婚配擔憂,鄭樹國才有意將小茉拉回了家。“當時俺兒子還沒找到對象,我想叫她當俺兒媳婦也中。”鄭樹國的妻子曾這樣對媒體說。

至少在小茉被李艾玲找到前,鄭家的想法實現了,小區裏的人們都把這個“圓胖臉,個不高,穿得也破”的姑娘當做“鄭家兒媳”。足浴店的同事們並不清楚鄭林的婚姻狀況,但他們確實看到過鄭樹國領著兩個小孩來找他。

小茉坐在沙發上看手機。 圖 / 網絡

6年間,小茉兩次臨盆,她曾告訴母親李艾玲,大孩子在一個村醫院裏出生,兩個小的就在衛生間裏,是“老婆子用盆接生的”。

或許是孩子的降生才讓小茉有了走出鄭家那堵紅色木門的機會——有人偶爾看到,“鄭家兒媳”帶著兩個小孩在院裏轉悠,李艾玲也因此找到了女兒。

偶遇

2016年夏天,出獄後的李艾玲才從姐姐口中得知小茉已失蹤多年。她到派出所報案,因為小茉沒有身份證,被警察告知難以尋找。李艾玲拿著小茉七八歲時的照片,跑遍了她工作、出現過的每一個地方。也正是因為小茉沒有身份證,她堅信小茉一定出不了駐馬店。

李艾玲找了份貼傳單的活兒,因為可以大街小巷地走,“萬一哪天看著了呢?” 2018年1月,一個格外冷的雪天,早起後,李艾玲就覺得不舒服,午飯也沒有吃,下午兩點多,走到距離自己出租屋百米外的萬隆小區門口,她將傳單糊到牆上時,突然覺得背後有人在看自己。

回過頭,李艾玲看那個頭發炸開的女孩,那麽冷的天,她穿一件 “髒得不像樣子”的薄粉紅襖,裏麵同樣是“髒得不像樣子”的秋衣。女孩雙眼直勾勾地看著自己,沒有眨動,李艾玲覺得那不是正常人的眼神。她又仔細看了看女孩的臉——好像是自己的女兒小茉,隻是瘦了些,個子也沒長。

喊她的名字,小茉沒應,轉身要走,嘴裏念叨著“孩子”,李艾玲一把拽住小茉的衣領,“你不認識我嗎?我是媽呀。”重複幾次後,小茉似乎才回過了神,喊了聲“媽”。

李艾玲把大衣敞開,裹住小茉的身子,摟著她哭了起來。但小茉想“回家”,說有3個孩子,“誰的孩子呀?”李艾玲問,“老頭的。”小茉答,李艾玲心裏咯噔一下,報了警。

李艾玲記得,警察敲開鄭家大門的時候,老頭鄭樹國第一句話是問小茉:“你帶派出所來了?”小茉嚇得捂著臉哭喊:“我也不知道,我也不知道。”

兩家人一起到了派出所,但因為小茉無法正常講述自己的遭遇,警方當天以“沒有證據證明鄭樹國涉嫌犯罪”為由,未做更多處理,雙方自行離開。那天,小茉並沒有被接回家,她心疼沒斷奶的孩子,又跟著鄭樹國回了鄭家。

李艾玲並沒有阻止。她不識字,覺得既然報了警,無論做什麽,都得跟警察說,況且,她怕凶狠的鄭樹國。第三天,征得警方同意後,她才帶人上鄭家,以買新衣服為由,接走了小茉。

回家後,侄女幫著小茉洗澡搓背,拿換洗衣服的空檔,小茉光著身子就走出了浴室;剩餘的時間裏,她總是自顧自地笑,一會兒又哭了起來——李艾玲帶小茉去醫院做了檢查,被告知小茉患上了精神分裂症。

醫院開具的出院證明。 圖 / 巴芮

住了兩個月院後,小茉病情好轉,李艾玲也花光了積蓄,她辭去工作,把女兒接回家自己照顧,為她辦了新身份證。她還退掉了原來的出租屋,在駐馬店市中心租了一套高層公寓——因為女兒不會乘電梯,這樣她就不會再走丟。

李艾玲總是把小茉帶在身邊,無論去哪兒,雖然大部分時間,小茉並不想出門。有一次在菜市場,從老板手裏接菜的工夫,小茉就不見了,李艾玲很快反應過來,尋著她的背影追了去。

每月800元的房租,200多元的藥費,再加上兩人的吃穿用度,兒子和大女兒每個月接濟的錢根本不夠用,李艾玲開始向親戚朋友借錢。她還曾找過當地婦聯,想給女兒申請低保,但婦聯告訴她,要回到老家才能辦理。

2018年7月,坐吃山空的李艾玲拮據到了極點,她每天給女兒做一頓麵條,自己喝點兒麵湯,她說自己不覺得餓。

還是這個月,她去找鄭家索要女兒的醫藥費,兩家人又聚集在派出所。鄭樹國慫恿小茉的那對龍鳳胎叫她姥姥,李艾玲不理。鄭樹國的話讓她生氣,“你閨女回來我就給錢,你閨女不回來我不給錢。”在派出所,他寫了個保證書——“保證房產證加上共有人小茉;保證對小茉和自己兒子一視同仁,不得侮辱謾罵毆打;雙方結婚後男方父母不同住;如婚後再有毆打的情景,雙方無條件離婚。”落款為保證人鄭樹國,名字上按著一枚指印。

鄭樹國手寫的保證書。 圖 / 受訪者供圖

李艾玲不識字,派出所的警察把內容念給她聽,她把那張紙接了過來,“這是證據啊”,但她不同意再讓女兒回到那個60平米的房子裏。錢沒拿到,無奈之下,李艾玲給女兒斷了兩個月的藥。沒了藥物控製,女兒開始頻頻犯病,打她、打自己。用藥必須恢複,隻是藥量從原本的四五種減為兩種,買最差的。

李艾玲想過死,但她咽不下這口氣,小茉還需要照顧,她也想從鄭家要回那個小閨女,讓小茉以後也好有個依靠。她好麵,不能再跟人借錢了,從網上貸了一萬塊,每月利息200塊,花10塊錢給自己買了盒染發膏,將逐漸花白的頭發染成了紅色。

生存

小茉找到後,一家人團聚了,李凡經常帶著吃的跑去母親的出租屋看看小茉,李艾玲也再沒向他提起過之前的事。

他們有一套相同的生存法則——事情發生了,就得麵對。李艾玲知道兒子李凡愧疚,無法麵對自己,李凡也知道母親有些責怪,但他們沒有更多精力或能力去應對那些複雜情緒。“想也是沒辦法,無能為力,小孩不聽話,誰有辦法呢?”

李艾玲兄妹8個,隻有一個哥哥上到了初中,因為家裏窮,其他人都不曾上過一天學,連她的名字,也是這個哥哥教會的。當年離婚後,擔心一個女人獨自在老家帶孩子會被人看不起,好強的李艾玲帶著李凡和小茉來到駐馬店。

沒讀過書的她隻能賣服裝,冬天地上結冰,也要到戶外去拆繩卸大包,一早擺出攤,晚上等小茉放學。十二三歲的李凡就在食堂後廚當學徒,晚上也住在那兒。所以當小茉想輟學時,李艾玲強烈反對,她知道不上學在這個社會生存會有多難,就算去餐廳吃飯,她也不敢接過服務員手裏的菜單,因為不識字,可她管不了小茉。

2011年,急於賺錢的李艾玲因被人利用犯了罪。一開始,李凡和小茉總會去探望她,但從2012年下半年起,小茉再也沒來過,李凡說她去南方打工,李艾玲不是沒懷疑過,但她總不願往壞處想。

2016年7月19日,李艾玲刑滿釋放,被新鄉的姐姐接回了家,從姐姐口中得知4年未見的小茉其實是失蹤了。第二天,她坐車又回了駐馬店,打算尋找小茉。

那兩天,李凡心裏有些打鼓,他要正式麵對母親,向她交代小茉失蹤的事了。他知道李艾玲難過,覺得她肯定會埋怨自己,但又想,“她也知道我們一家過得不容易,事也發生了,她再埋怨我有啥用啊。”

那天中午,李凡騎著三輪車去火車站接李艾玲,回家後,李艾玲沒有立刻詢問小茉的事。晚上,母子二人在飯桌上喝了點兒酒,李艾玲問,“小茉丟了,你咋不報案呢?”30多的兒子抹了眼淚,“我那時沒出息得很,帶著小孩到處找,找不著,親戚都打聽完了,早知道,我不打她巴掌。”

李艾玲也氣,但她覺得不能表現出來,“再生氣,事情已經發生了,我不能再埋怨兒子,他心裏也難過,我還能咋辦?”李艾玲知道,小茉失蹤,也有她的責任,如果當初自己沒有犯罪呢?

那頓酒喝到了半夜12點,向母親交代了他一直隱瞞的秘密後,李凡覺得,那是多年沒有過的輕鬆時刻。

小茉一家團圓。 圖 / 網絡

盡管後來找到了小茉,但李艾玲的心始終不輕鬆,直到2018年11月21日,距她報案整10個月後,駐馬店市公安局雪鬆分局才終於立案了。當初騎三輪拉走小茉的鄭樹國被駐馬店市驛城區檢察院以涉嫌強奸罪批準逮捕,但他的小兒子鄭林卻沒有被公安機關控製。

小茉的代理律師趙良善在去年12月底向警方遞交了申請,要求盡快對鄭林進行精神狀況鑒定。此外,申請還提出,對鄭家人是否涉嫌非法拘禁和構成窩藏包庇等罪名,希望警方能跟進調查。

但警方稱,由於小茉的精神狀況,無法向警方陳述經曆,外加6年間城市與人員變動,取證難度較大,“到今天為止,尚未發現涉嫌非法拘禁,拐賣和拐騙以及虐待罪。”

小茉已經被李艾玲送回了老家——近些天,生人來得太多,總是問她關於之前被鄭家帶走後的事情,回憶會刺激她的情緒,她開始展現出暴力傾向。

她生下的3個孩子,依舊在鄭家頂樓那間60平米的房子裏跑來跑去。李艾玲曾經問她,想孩子嗎?她說,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