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定馬蓉出軌:兒子歸父女兒歸媽,你怎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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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寶強馬蓉的婚姻糾紛從開始至今已持續了一年多的時間,如今也終於有了結果。2018年2月11日,法院給出正式判決,認定馬蓉與他人存在婚外不正當關係,判決解除婚姻關係。對於這段長達一年多的糾紛你有什麽看法呢?

【事件回顧】

2018年2月11日下午,王寶強訴馬蓉離婚案、馬蓉訴王寶強名譽權案分別在北京朝陽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王寶強離婚案法院一審判決解除雙方婚姻關係,並從利於子女健康成長角度出發,判決婚生子由王寶強撫養,婚生女由馬蓉撫養;馬蓉名譽權案法院認定王寶強不構成名譽侵權,一審判決駁回了馬蓉的訴訟請求。

王寶強訴馬蓉離婚案中,根據相關證據,法院認定馬蓉與他人存在婚外不正當關係,違反夫妻忠實義務,夫妻感情破裂,判決解除婚姻關係,並對子女探望時間和方式進行了判定。關於王寶強提出的精神損害賠償請求,因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馬蓉與他人同居,不符合婚姻法的相關規定,法院未予支持。關於財產分割問題,因線索較多、雙方爭議較大,尚待進一步查明,法院將依法另行處理。

眾所周知,父母離婚受傷最大的是子女,在此案中,兩個無辜的孩子被迫麵臨父母決裂以及兄妹分離的殘酷現實。對於法院“兒子歸王寶強女兒歸馬蓉”這一判決你有什麽看法呢?

正方觀點:判決合理,夫妻應各自承擔對孩子的撫養義務

王寶強和馬蓉雙方都有撫養能力又不放棄撫養權,法院根據雙方意願判決是合理的;兒子歸爸女兒歸媽是涉及以後青春期成長等原因,是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而且二人都應有撫養子女的義務,一人撫養一個較為公平。

反方觀點:馬蓉德行敗壞不應該把女兒交給她撫養

本身父母離異就會給孩子造成很大傷害,現在還強製把兄妹分開,這怎麽能有利於孩子們的成長呢?而且馬蓉行為舉止不端、德行敗壞,對孩子隻是反麵教材,甚至會誤導和帶壞孩子。為了女兒的健康成長,兒女都應由王寶強撫養較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