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警察涉嫌槍殺黑人被訴 華人向白宮請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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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白宮網站截圖


原標題:紐約一華裔警察涉嫌槍殺黑人被訴 華人向白宮請願


人民網2月22日電 近日,因紐約一名華裔警察涉嫌槍殺黑人男子被訴事件,在美華人在白宮網站主頁上發起請願活動,希望能征集到10萬簽名。按照美國的相關規定,對於那些支持者超過10萬人的請願活動,白宮將予以回應。

據中國新聞社報道,2014年11月20日晚23:15分左右,紐約28歲非裔男子雅佳·格利與女友在布魯克林一建築物內漆黑的樓梯間偶遇華裔警官皮特·梁,並遭射殺。紐約警察局長威廉·布拉頓在新聞發布會上說,死者格利“完全無辜”,這是一個意外事件。

據報道,事發時,梁姓警官仍在試用期,任職不到一年半。當晚,他與同是新手的警官肖恩·蘭多在布魯克林一座公寓樓巡邏,他們是“減少暴力加班護衛”的成員,旨在強化該樓治安,最近該地發生了一連串暴力事件,包括兩起凶殺案。 當晚,27歲的梁警官和他的搭檔一起乘電梯到達該建築物樓頂檢查,其後,但兩位警官一起走下樓梯下樓時,雅佳·格利和女友由七樓進入樓梯間,處於兩位警官下方14個台階的位置。不清楚什麽原因,梁姓警官突然開槍,擊中雅佳·格利的胸部,這名無辜的男子送到醫院後宣告死亡。梁姓警官後來告訴其他警察,他是意外開槍。

事件回顧:誤殺黑人的紐約華裔警察拒絕認罪

美國紐約華裔警察梁彼得2015年2月11日在法庭對過失殺人的指控拒絕認罪,此案發生在紐約市警察與黑人關係持續緊張之際,引起美國社會廣泛關注。梁彼得在布魯克林刑事法庭短暫出庭,通過律師表示拒絕對過失殺人等刑事指控認罪。目前他已被釋放,不用交保。


2014年11月20日,警齡僅18個月(包括在警校學習)的梁彼得接到犯罪行為報案,與其搭檔一起前往布魯克林一棟廉租房查看,該大樓多次發生刑事案。

負責此案的助理檢察官馬克·弗利德納說,當兩名警察走進8層樓梯間時,裏邊一片漆黑。28歲的黑人阿凱·格利剛好打開樓下7層樓梯間的門,梁沒有說任何字就開了槍,擊中了格利的胸口。

弗利德納告訴法官,在麵對不確定威脅時,梁彼得應槍口朝下,手指離開扳機。“被告的行為違反了他所受到的訓練,其結果造成阿凱·格利死亡”。

區檢察官肯·湯普森在新聞發布會上說,檢方也不相信梁有任何殺害格利的企圖,“但他將他的手指放在扳機上、而且開了槍”。

2014年下半年以來,紐約警方與黑人關係持續緊張,斯坦頓島一名白人警察逮捕一名黑人時將其扼死,引發全市範圍大規模抗議示威。此後兩名警察被一名黑人槍殺,紐約市長比爾·德布拉西奧因為支持黑人抗議警察暴力而多次在公開場合遭遇警察轉身抗議。此次梁彼得開槍誤殺黑人將如何裁決,引發廣泛關注和討論。


德布拉西奧日前發表公開聲明說:“這起案件對格利的家人來說是難以用語言表達的悲劇。無論如何裁決,我們敦促所有人都尊重司法。”

巡警慈善協會主席帕特裏克·林奇表示,希望此案司法程序按規定公正公平地進行。他說:“梁彼得被委派到紐約市最危險的公共廉租房區之一,這應被納入眾多環境因素的考慮之內。”
額心到底 發表評論於
同胞們啊,團結一致啊。不就是打死了個無辜的人嗎? 先不要管什麽對錯。隻要是
我們一個血緣,同根同族的龍的傳華人。就要挺!中華民族一定要站起來!!下次
開槍時注意一下不就行了嗎?
非否 發表評論於
捫心自問,假如是黑警察開槍打死了完全無辜的梁同胞...
雲之嵐 發表評論於
都是成年人了,凡事分個青紅皂白,有理走遍天下,無理不要瞎起哄。
同理,嗓門大並不能代表正確。假話空話虛張聲勢的說一千遍一萬遍還是個P話!

喜大普奔 發表評論於
大家請不要誤解我的意思。華人說簽名為入學比例的事情,我還是支持的。我研究下,覺得理念不錯。這個案子呢,我沒研究,我也不敢簽名,因為覺得海外華人也有海外華人的麵子。另外覺得這事法官先辦也合理,至少先密切關注更符合我做事的風格。我不想說好和壞,for now,因為我沒研究,沒發言權。但邏輯上,濫用白宮簽名,利弊參半。
explorer 發表評論於
剛剛微信上一洛杉磯朋友透漏了這情願後的內幕:

請願發起人是一個剛剛成立的以大陸新移民為主的組織,急於向某政黨靠攏,用這次簽名運動做投名狀兼顯示自己的實力,沒看到他們的倡議書開頭就直接把矛頭指向紐約民主黨的華人女議員,接著說民主黨的黑人檢察官為選票堅持起訴...

肮髒的政治啊!
喜大普奔 發表評論於
如果你是李洪誌大人,手下不說10萬,百萬千萬也有,O8小弟該如何呢?
喜大普奔 發表評論於
你這個蠢才。如果十萬簽名就能左右,中國13億人口,海外6000萬人,可以多少簽名?一個人,偽裝ip可以搞多少簽名?奧巴馬豈不是連個小縣長都不如?美國政策豈不是個屁?
北美慶豐 發表評論於
如果因為簽名改變了美國的司法製度,這才是最大的悲哀。
喜大普奔 發表評論於
我非常非常懷疑,請大家腦子裏替白宮草擬超過10萬簽名的回答。會是什麽?對任何族裔,10萬簽名本身不難,很簡單。法律可以靠10萬簽名左右?
喜大普奔 發表評論於
我不會去簽名。每個簽名都要慎重,如果大家太多草率利用那個白宮簽名,是自掘墳墓。北美還是要相信法律。這也是法製的本意。迫害,嗬嗬,未必吧。我沒了解,所以我的發言大家忽略,隻是不要那麽幼稚。這個案子提到什麽高度的做法,不對。
woyawoya 發表評論於
Totally agree with Bailey

很多華人在美國生活幾十年,生兒育女,可是對美國沒有基本的了解。如何與孩子交流?如何讓孩子尊重你?
baiwen 發表評論於
Stupid. What's got to do with White House ? It's local issue and its NYC Prosecutor office's decision. Drop this primitive, slavery 請願mentality. Chinese seem not to understand power balance, 3-branch goverment. White House has as much power on this matter as I or you do, why can't you understand it? Try to learn something about America where your kids were born and grow up.

2 things in life you have to be truthful : marriage and immigration. There is no such a thing as living in foreign land and be "Chinese"
玄武湖 發表評論於
習近平嚇死也不敢開中南海民眾請願網站。
Armin 發表評論於
給受害人捐款就免了吧,市政府會給天文數字的賠款的。
woyawoya 發表評論於
這事白宮沒權利插手。又不是中國,習近平一句話的事。

在美國別官本位思考了,隻能顯得無知。

山地 發表評論於
那個殺布郎的明顯是槍斃就沒事,華人明顯是不幸的誤殺。
hsd10 發表評論於


***petitions.whitehouse.gov/petition/demand-brooklyn-district-attorney-kenneth-p-thompson-withdraw-indictment-against-asian-minority/G26sxfMP

真牛! 現在是 110,582. 大家要繼續努把力!
fuck8 發表評論於
這個人自己都承認是自己失誤造成的殺人,別人努力有啥用。還是看看人家日本人,以不為朋友家人國家添麻煩為己任。
linna118 發表評論於
有一點可能中國人都沒有入鄉隨俗,那就是一事件發生後自己立即以本身的價值觀做出判斷,認定錯了馬上表現出內疚,認錯。這也是這位年輕警察最大的失誤。 入鄉隨俗的做法就是----美國人即使是殺了人也一定不會讓任何人看出內疚認錯的表現。死不認錯除非法律判你有罪。這一點是在美國生活的中國人要教育下一代的美國價值觀。“you are 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 是美國人從法律角度保護自己的金律!
DD1122 發表評論於
感謝大家一起努力 為了我們的下一代也必須發聲。
hsd10 發表評論於
非常有必要去簽名。我也簽了。
很明顯這是找個替身鬼
米國司法是可以幹涉的, 隻不過要看你會不會去鬧了
看看5百萬以前還是非法的偷渡客,現在要洗幹淨了,行政命令可以超越法律。
好在還是有 judge 出來阻止。。。
linna118 發表評論於
這麽多人說請願不應該。我認為很應該並且也簽了。因為請願是一種姿態並非是要政府或奧巴馬幹預司法程序。隻是告訴世人我們亞裔對此事件有看法。就像非法移民上街抗議就是告訴政客們不能小視他們,並非立即得到具體法律保護的條款。

這件事警察局第一時間的措詞就很直白地道出了今天的結果。 本身就已經有種族歧視的嫌疑,因為官方在任何此類事件沒有正式調查結果出來之前都隻會使講一些敷衍的官話。
linna118 發表評論於
曾經有過一些很小的麻煩。 一次是和鄉下房子的墨西哥人鄰居,說我請人推土壞了他的籬笆(其實沒壞,他想敲詐錢)。另一次是和白人鄰居, 他的豬把我的地拱壞了。兩次警察都給叫來了。 和墨西哥人的糾紛警察很向著我說話,畢竟我比那住trailer的墨西哥人要體麵些,而且地產稅也交得更多。 可到了白人這兒,明明是白人的錯,可警察很含蓄地嚇唬我如果我給這個白人農民麻煩,我會有法律糾紛,還說法律是保護農民的。

這種微妙的種族偏袒在美國無時無刻,無處不在。
linna118 發表評論於
說句實話。 雖然我從來沒有過司法麻煩。但在美國生活這些年看到聽到的得出體會就是:如果我有法律上的麻煩,我是一定不會期望司法的公正性的。
TAWA 發表評論於
不應該因為警官是華人就請願。應該查清過程, 再由相關機構作出需不需要起訴的決定。相信警方的律師會依據調查結果作出免於起訴的訴求。
虎背熊腰大象腿 發表評論於
換位思考一下:果然開槍的是白人,死的是中國人呢?也替白警察情願嗎?

感情可以理解,但道理上還是一樣:不管是誰,錯了就要負責任。

自幹五第二萬名 發表評論於
支持。
不請自到 發表評論於
大家給捐點錢請好律師吧,華人在海外的艱辛各位都有體會,抱起團來,別讓人小看咱們!
唵啊吽 發表評論於
完全是工作時間的意外事故。死難黑人和梁警官都是事故受害者。起訴軍火商槍支走火。起訴紐約市沒有培訓好警官就要警官上崗。起訴紐約市,紐約市應該給予市政府雇員梁警官在工作時間遭遇的走火事故心理賠償。
·八戒· 發表評論於
何謂“合法”?趕緊花錢找個好律師吧,什麽都合法了,嗬嗬
兩岸猿聲 發表評論於
有道理。同時要關注程序的合法性,確保justice for both 受害人與我們的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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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goodman 發表評論於 2015-02-22 12:04:17

募捐,並用絕大部分以華人群體的名義給受害者家人,希望獲得受害者的家人和社會的理解...站在受害人的對立麵的後果是可悲的。不知能看清這個道理的有多少。
beagoodman 發表評論於
如果簽名請願的人是想反映華人的團結和正義,最明智的方式不是目前的白宮請願要求取消司法程序。

募捐,並用絕大部分以華人群體的名義給受害者家人,希望獲得受害者的家人和社會的理解。因為畢竟是警官的失誤。難道有比這樣做更能反映華人的同情心和素質的嗎?這才是有利族群,有利社會,有利受害人,有利警官。

站在受害人的對立麵的後果是可悲的。不知能看清這個道理的有多少。
優閑麗人 發表評論於
華人終於能團結起來,挺好!美國法律有時也真是‘欺軟怕硬’,真以為我們娘家沒人嗎?
aquestion 發表評論於
明明是子彈打到牆上反彈打死人的,而且似乎當時雙方隔了幾層樓。
happycow222 發表評論於
我支持這個請願。到現在對現場實際情況也沒有一個清晰對描述,第一,在開槍之前發生了什麽,使得經常開槍?第二,警察的同伴的證詞是怎麽說的,第三,起訴人是否掌握了所有的不看推翻的證據?

在這些情況不明的情況下,對警察起訴,說明了起訴人懷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或動機。
燕子來了 發表評論於
美國陪審團製度,就是為了在冰冷的法律當中設立的柔性機製。但願律師有本領讓陪審團看到你陳述的一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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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c288 發表評論於 2015-02-22 11:32:53

如果我是陪審團,考慮到環境因素,且嫌犯並無犯罪動機,我也會對他網開一麵。
燕子來了 發表評論於
explore,

這個周末我一直在為這件事上心,並在微信上每半天發送一次更新白宮情願的消息。我知道那封白宮情願信的目的是好的,但信中對檢察官的指責,我保留看法。昨晚我也受到“梁警官案件:相助心雖好,要防有心人”的微文,我考慮之後,也轉發了,並附言:希望大家關注程序的合法性,用法律思維。 這是一個族群成長的過程,我們都學習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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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ore 發表評論於 2015-02-22 10:39:48 回燕子來了,

前兩天我微信收到一篇發起人之一的文章題為“梁警官案件:相助心雖好,要防有心人”,顯然在內訌了,自己搜搜,嗬嗬
xiaoc288 發表評論於
如果對方是罪犯,在漆黑不可見的環境下,警察出聲喊‘不許動’不是等於提醒對方我是條子麽?萬一對方是罪犯,肯定會開槍,到時候死的就是站在前方的那個警察。這個華裔警官一定是因為站在前方,又是在漆黑環境中正麵遇上了可能是罪犯的死者,才會在未作提醒的情況下開槍。

如果我是陪審團,考慮到環境因素,且嫌犯並無犯罪動機,我也會對他網開一麵。
非否 發表評論於
又來了。
負責任地說,這種是非不分,出於種族主義的請願抗議對華人的地位權益有百害而無一利。
·八戒· 發表評論於
所謂的“陪審團”就是一群根本不懂法律的門外漢,完全就聽律師們忽悠,你有錢找個能忽悠的律師,有罪也能變成無罪,陪審團有能力指出律師哪個辯護是忽悠嗎?對方的律師如果是個菜鳥,那就很容易陷入對方的陷阱。

所以,美國法庭上比的是誰的錢多。
燕子來了 發表評論於
它鄉,你說的對。這正是我的想法。 但除了良知和正義之外,還有種族的成長。 如何成長為一個成熟理性強大的族群,我們都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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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鄉 發表評論於 2015-02-22 11:10:14

我做過陪審員,個人良知會使我支持起訴梁警員,畢竟這個黑人完全無辜並不具攻擊性。

意外、不幸、誤殺是這個案子的基調,意圖做無罪辯護有點不切實際。

作為華人,我同情梁警員,捐款請好律師我義不容辭
needwait.. 發表評論於
這個請願純屬無腦。誤殺不是罪啊?有罪不讓審?最多請願輕判和警察局派菜鳥去危險地區的錯誤。
·八戒· 發表評論於
嗬嗬,法律難道不是依照事實判案嗎?現實的美國則是有錢人請個好律師就可以擺脫法律的懲罰。美國的法律就是一個玩笑,定義了非法移民,總統卻可以頂著法律,違反美國國家利益,保護這些非法的人。OJ就可以通過花錢買個“無罪”。哈哈
beagoodman 發表評論於
本人認為,用兩個被公認為不公正的案子做例子請願,難道是要求再出一個不公正案子嗎?我們難道不希望死者有個公道嗎?請願是在強求司法偏袒華人族群。如果請願成功了才是最有害華人,也是對死者的最不公正,不但會給華人的形象帶來極大的負麵影響(一個自私的群體),增加社會對華人歧視,甚至更惡劣的後果。

一下是本人認為有道理的議論,供參考。

這位梁警官又不是瘋子,一言不發就開槍必定有特殊狀況。而且還有發生後四分鍾什麽都不做去拯救這個受害者。梁肯定是有錯的,但處罰不會很重,法院必須考慮後果。應該是判個緩刑或者社區勞動之類的。他無原無故開槍打死,總得要多多少少的負起一定責任。

給梁警官支持和關注是對的,但要理性對待,要有章法。白宮請願隻能起到一個聲援作用。在給梁警官關注支持的同時,還是應該關注程序的合法性,用法律思維。這樣請願,就算簽名人數超額,也絕對百分之一百不會成功。發起簽名的組織無所不用其極,在微信上散布謠言,說什麽簽名人數上10萬就會撤訴,歪曲案情,把大陪審團的起訴決定說成是黑人檢查官為拿選票堅持起訴,搞民族主義的虛假煽動宣傳。

現在的關鍵是程序是否合法,結論是否合法,陪審團的構成是否對梁公正。一個成熟和理性的族群才是強大的。 其實華人應該做的是向他多多捐款, 這樣不但能讓他請個好律師,把責仁往大樓方向推,因為摟梯沒燈,並把責仁往警方高層推,因為二個都是無經驗的新手,2,也能讓他和家人生話無憂,渡過這個難關。
楓林灣 發表評論於
華人警官最需要的是一個好律師。動不動就扛起種族歧視大旗,反而讓陪審團更謹慎,因為死者也是少數族裔。
說手槍走火,子彈反彈殺人,本身就已經認罪了。
它鄉 發表評論於
我做過陪審員,個人良知會使我支持起訴梁警員,畢竟這個黑人完全無辜並不具攻擊性。

意外、不幸、誤殺是這個案子的基調,意圖做無罪辯護有點不切實際。

作為華人,我同情梁警員,捐款請好律師我義不容辭。
LRushBall 發表評論於
本來起訴的就是過失殺人,又不是謀殺。 審就審吧。
explorer 發表評論於
回燕子來了,

前兩天我微信收到一篇發起人之一的文章題為“梁警官案件:相助心雖好,要防有心人”,顯然在內訌了,自己搜搜,嗬嗬
百家爭鳴2012 發表評論於
梁那時候代表的是警察局去執勤,手上的槍也是政府的。他的行為代表的是政府,不代表個人,所以死者的起訴對象應該是政府,而不是個人。

其實警察局讓新手(沒有老手陪同)到那個剛發生凶殺案不久的現場,本身就應該負責任。梁的槍隻是意外走火,而且不是直接擊中死者,是子彈反彈導致的意外,應該當意外事故處理,不應當什麽殺人罪行處理。因為帶槍執行任務,難免會有走火發生,如果都判刑,以後誰還敢佩槍,沒槍誰還敢執勤?就像汽車司機在路上不小心撞死人,也不會當殺人罪處理同一道理。
華倫久費 發表評論於
樓下老梅對美國司法可以說一竅不通。美國司法號稱公正,實際上是“搞定”。法律判決是平衡各方勢力的結果。OJ案件,Furgeson案件,都體現這一點。簽名請願,不是讓總統幹涉司法,而是動員民意,讓媒體知道華人反對起訴梁警官。這個效果和示威遊行是類似的,怎麽會對案件沒有幫助?

tinkertinker 發表評論於
這些簽名的人難道對美國法律製度一丁點都不了解? 以為是天朝,領導能幹涉法律?
燕子來了 發表評論於
老煤和八戒,這事你們說的都有理

explorer,不應說內訌吧,有的人好心卻沒有知識底子,拎不清白宮無權幹預司法和地方事務,所以除了錯。如果是存心誤導,那就另當別論了。當明白人給以澄清,以正視聽,這是對的。
怎麽可以瞎說 發表評論於
那個把賣私煙的弄死的警察,判刑了嗎?
·八戒· 發表評論於
梁肯定是有錯的,但處罰不會很重,法院必須考慮得罪了警察的後果。應該是判個緩刑或者社區勞動之類的。

那個地區老警察都不肯去巡邏,所以兩個菜鳥警察才會遇上麻煩。按說應該是新老搭配的。
explorer 發表評論於
發起簽名的組織無所不用其極,在微信上散布謠言,說什麽簽名人數上10萬就會撤訴,歪曲案情,把大陪審團的起訴決定說成是黑人檢查官為拿選票堅持起訴,搞民族主義的虛假煽動宣傳。網上還有專門的圖示教國內民眾怎麽填請願表。

更可笑的是簽名尚未結束,發起的幾個團體已經開始內訌,互相指責,唉......
燕子來了 發表評論於
我覺得這件事是一個獨立事件,和黑人事件無關,和種族搭上關係大題小做,進入司法程序是對的。
但是這又不完全是一個獨立時間,因為之前已發生的黑人事件。而且偏偏落到華人身上。
矯枉需過正,華人作為一個群體來說,確實弱勢,有多方麵的原因。 所以給梁警官支持和關注是對的,但要理性對待,要有章法。
現在的關鍵是程序是否合法,結論是否合法,陪審團的構成是否對梁公正。
一個成熟和理性的族群才是強大的。
·八戒· 發表評論於
三權分立?嗬嗬,美國的法院也同樣是見人下菜碟,否則也就不會有黑人鬧事啦。先不管誰對誰錯,為什麽黑人不靠法律解決問題,而是暴亂?這難道不是對法院的不信任造成的嗎?
Bslrim 發表評論於
這位梁警官又不是瘋子,一言不發就開槍必定有特殊狀況,自求多福吧
Armin 發表評論於
一幫法盲!以為是大陸?不知道美國三權分立?白宮能做什麽?頂多讓奧巴馬說一句被殺的不是我兒子。
shanshanlaichi 發表評論於
感覺這個梁和其他有區別
其他都是和被害者交流不利情況下開槍
這個華裔什麽都 不說就開槍
還是有區別
而且還有發生後四分鍾什麽都不做去拯救這個受害者
nkrZero 發表評論於
最難的地方是他開槍之後說的話,在法律上對他是很不利的。白人警察明白第一件事應該是和律師溝通,所以他們能少說不利於自己的話並贏得有利的判決。華人總是在不利的地位的主要原因是我們對政治不敏感,不信任,導致我們不在製定遊戲規則的談判桌上。
燕子來了 發表評論於
白宮甘願隻能起到一個聲援作用。在給梁警官關注支持的同時,還是應該關注程序的合法性,用法律思維。
Wiserman 發表評論於
美國社會上還是有種族歧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