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陽“白宮書記”張治安一審推翻所有指控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次數

11月19日8時15分,袁愛平早早進入法庭。這個常年生活在農村的老太太拿著老伴李國福的遺像進入法庭後有點茫然,她不知道自己該坐在哪裏。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space.wenxuecity.com/gallery/others/axnr7t.jpg onclick=document.location='http://.com'>

資料圖片:安徽阜陽市潁泉區政府辦公樓,被當地群眾稱為“白宮”。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space.wenxuecity.com/gallery/others/30ual8k.jpg onclick=document.location='http://pop.'>

  資料圖:原安徽省阜陽市潁泉區區委書記張治安



  “白宮”書記代理律師開庭前一天“罷工”

  法警先安排她坐在旁聽席第一排,然後告訴她,庭審時,她作為被害人家屬,就坐在公訴人背後。

  8時30分準時開庭,被告人張治安被法警押進法庭。

  “張治安穿著黑夾克,還是當書記的那個發型,精神煥發、紅光滿麵;汪成身穿著黃色囚服,神情沮喪。”李國福的女婿張俊豪描述了他在法庭上見到的張治安和汪成。

  張治安曾任安徽省阜陽市潁泉區區委書記,因修建豪華辦公樓而被稱為“白宮書記”。李國福多次舉報張治安經濟問題,遭到張治安報複陷害,後在監獄醫院內非正常死亡。此外,張治安還涉嫌受賄350多萬元。(見本報2008年4月22日報道《阜陽“白宮”舉報人蹊蹺死亡調查》)

  在庭審前一天,張治安的辯護律師突然拒絕為他辯護,蕪湖中院特地為張治安指派了一名律師。張治安以該律師不清楚案情為由,拒絕接受。

  法庭第一次休庭,指派了另一名律師,這名律師曾是張的代理人,該律師當即到庭。

  受害人家屬申請法官回避被駁回

  審判長問受害人家屬,是否要求回避。

  張俊豪提出申請,要求蕪湖市中院此次審判的法官回避,並當眾宣讀了要求法官回避的申請書。

  與此同時,張治安也申請蕪湖市人民檢察院公訴人回避。他認為,蕪湖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所訴的內容都是假的。法庭隨後宣布第二次休庭。

  受害人為什麽要求法官回避?這要從受害人的刑事附帶民事訴狀被駁回說起。

  接到裁定書,袁愛平的代理律師王振宇心裏就有點涼。

  李國福因舉報張治安被抓,後死在監獄醫院,經媒體報道後,北京義派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振宇就開始援助其家屬打這場官司。

  11月12日,袁愛平提交了刑事附帶民事的訴狀,請求賠償死亡補償費259808元,喪葬費13181.5萬元,精神損失費1000萬元,共計10272989.5元。

  11月16日,蕪湖中院裁定,駁回袁愛平附帶民事賠償的起訴。

  蕪湖中院裁定,被害人李國福的死亡雖與兩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有一定聯係,但非兩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直接造成,故因李國福死亡的經濟損失不屬本案附帶民事訴訟的受理範圍。王振宇認為,這顯然是未審先判。

  袁愛平說,李國福死後,他們曾經多次要求立案,但一年多來,公安機關一直沒有立案。後來安徽省人民檢察院進行了屍檢,鑒定結果是機械性窒息死亡(縊死)。曾有人口頭答複他們李國福是自殺,但沒有任何書麵結論證實李國福是自殺。

  李國福到底是怎麽死的?他舉報的內容到底是什麽?是否屬實?

  袁愛平說,到目前為止,沒有人給他們一個答複和結論。

  “既然沒有結果,沒人知道李國福到底咋死的,憑啥認為李國福死亡與張治安案件無關?”袁愛平反問。

  袁愛平、張俊豪認為,蕪湖中院未審先判,有徇私枉法的嫌疑,故要求法官回避。

  法庭休庭十分鍾,再次開庭,法官駁回了雙方的回避申請。

  袁愛平再次提出,申請複議,請求法官回避。

  受害人三位代理律師無奈退庭

  法院第三次休庭,連續兩次叫受害人的三位代理律師過去交談。

  再次開庭後,法官當庭宣布一條紀律,禁止代理人使用手提電腦等電子設備。

  “我們的資料都在電腦裏,為什麽不準用電腦,國內其他地方一直都允許使用,為什麽你們不允許使用?”王振宇當庭問法官。

  法官答複他,這是蕪湖中院的規定,並當即要求法警收走律師的電腦。

  “我們的代理無法進行,無奈之下我們隻好退出法庭。”王振宇在接受采訪時說。

  一受害人稱遭法警毆打

  律師退庭後,張俊豪當即向法官提出抗議:“律師不能用電腦,記者不能旁聽,這樣還算公開審理嗎?你們還能公正審理嗎?”

  “你們憑什麽打人?”手裏拿著速效救心丸,張俊豪坐在法院大廳地上向門內法警怒吼著。

  他對記者說,他抗議後,法官當即敲法槌,讓法警把他帶出法庭,三名法警把他拖出了法庭。

  “他們掐著我的脖子,把我擠在牆根,打了五六拳。”張俊豪說,“我急忙告訴他們,我在監獄裏得了心髒病,你們不能打,但他們根本不理。”

  張俊豪的哥哥張俊源及時趕到,對方終於放了張俊豪。張俊源說:“我看到他的警號,其中一個是341608。”

  16時,中國青年報記者再次趕到蕪湖中院,核實法警打受害人家屬的事情。記者聯係法院政治處一位馮姓科長,馮科長在電話中說:“法院不可能打人,我現在有事在忙,過一會兒下來。”

  記者從法院工作人員處了解到,法院內部裝有監視器。隨後,記者再次致電馮科長,詢問打人者是不是法院工作人員,並要求查看監控錄像。馮科長告訴記者再等等。

  在法院門口,記者遇到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蕪湖檢察院工作人員,記者試圖打聽關於庭審的相關情況,該工作人員立刻拒絕,他說:上麵有要求,我們不能亂說,否則我們要掉帽子。

  記者發現,在法院三樓,有有關張治安庭審的電視直播,站在法院大樓門口的階梯上,可以隱約看到電視屏幕。在場的記者拿出相機拍照片。可是不到5分鍾,三樓就有工作人員緊張地把窗簾拉上。

  18時,當記者再次打電話給馮科長時,他再也沒有接電話。

  張治安翻供

  據受害人家屬介紹,張治安當庭推翻了檢方關於報複陷害罪和受賄罪的指控。

  在法庭最後陳述時,張治安說,這都是你們捏造的,都不是事實。

  公訴機關出示了張治安的簽字筆錄。

  張治安說,我是在什麽情況下簽的字,你們是知道的,如果不簽字,我老婆孩子都要判刑。

  而汪成當庭認罪,承認在張治安的指示下辦理了李國福的案子。對於袁愛平和張俊豪的案件,汪成說這是張治安指使紀檢、公安局一起辦的,和他關係不大。

  汪成最後陳述說,“對不起黨培養多少年,給檢察機關抹黑了”,希望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

  對於公訴人員指控的30項共計357.1萬元人民幣和1萬美元的受賄罪行,張治安一項都不承認。

  檢方當庭表示,他們曾在張治安家搜出100餘萬現金,在其親戚韓樹奎家搜出100多萬元、張西海家搜出40餘萬元,共查扣現金300多萬元。

  檢方起訴書稱,案發後,張治安的親友代其退還了全部受賄贓款。而檢方當庭指出,這些受賄款是被檢察機關扣押的,並沒有真正退還。

  庭審期間,對於辯護律師的辯護意見,張治安也均不予認可,並製止其發言,開始自己為自己辯護。

  張治安在最後的法庭陳述時多次提出,他當時受到了脅迫,所有口供都是虛假的,請求重新偵查。

  中國青年報記者了解到,檢方提供的關於張治安受賄的供詞,基本都是在他今年3月取保候審以後調查取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