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出玻璃碴索賠反被指敲詐 巨額賠償中國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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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從中喝出了一塊玻璃碴,山東青年周瑞柯來到北京,向廠家提出了5000萬元的天價索賠。但是,很快他被警方控製,並以涉嫌敲詐勒索被起訴。而周的律師發現,這個看似不起眼的案件背後,還有一些不為人知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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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京啤酒生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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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8日,北京,在聚會上飲用燕京啤酒的市民。

8月10日,從山東金鄉老家趕到北京的周瑞琛,在順義區人民法院刑庭見到了闊別10個月的弟弟周瑞柯。他還記得,去年10月弟弟去北京索賠前,信誓旦旦地對他說,“這麽大的企業,不會這麽忽悠咱消費者。”

此次探望,周瑞琛特地從山東帶來了一瓶燕京啤酒。弟弟就是因為從燕京啤酒裏喝出一塊玻璃碴,進京索賠維權未果,身陷囹圄的。

32 歲的周瑞柯在法庭上神態自若。高度近視的周,在大學畢業後做過很多份工作,2000年在山西當了回老師,後去廣東佛山經營地磚,2001年回山東濟寧搞建材,案發前在金鄉縣承包了一個農場。有點胖的周瑞柯喜好研究周易。“經常給人算命。還挺準。”哥哥說。顯然這回周瑞柯沒有算準。

事情要追溯到2008年10月4日。當晚在山東濟寧,周瑞柯和朋友陳現濤等人在“和諧家園”酒店聚餐。席間,他們要了一瓶燕京啤酒,480毫升,8度精品,6元。“燕京是首都、也是中國的名牌,我們想嚐個鮮。”事後周瑞柯說。

結果服務員從酒瓶裏倒出一塊玻璃碴,“長4厘米”。酒店銷售員說,質量問題歸廠家負責,讓他們周一去燕京啤酒的濟寧銷售處處理。當晚,一同喝酒的朋友們都稱有惡心嘔吐症狀。

周一,在燕京啤酒濟寧辦事處,經理潘玉華答複周瑞柯和陳現濤兩人:自己的權限最多賠償兩箱燕京啤酒。周瑞柯說:“出了問題兩箱啤酒就打發消費者,這樣就算注重質量問題嗎?”

他們決定去廠家反映生產質量問題。潘玉華告訴他們,廠家不在北京,就在濟寧市鄒城縣的山東無名啤酒廠。原來,無名與燕京聯姻,前者為後者加工生產燕京啤酒。但是周瑞柯喝到的那瓶燕京啤酒,在鄒城生產,但標注的產地是在北京。

當天下午,周和陳現濤就到了鄒城,無名啤酒廠售後服務部楊部長的解釋是,給啤酒瓶高溫消毒時,極個別瓶子可能爆炸,不排除玻璃碴掉進別的瓶中。

周瑞柯當時說,“這麽大的廠子,兩箱啤酒就想擺平消費者,對於消費者不公平,也不足以懲戒和改進。”他舉例說,美國一消費者起訴麥當勞,索賠金額上億元。

楊部長反問道:“你們說,要多少才能讓我們痛?”

周瑞柯說,燕京作為中國名牌,股票總市值約140多個億,藐視消費者,少了根本起不到警示的作用。他說:“5000萬。”

楊部長哈哈大笑:“把我們廠賣了也不值5000萬元。”

最終,周瑞柯和陳現濤妥協了。2008年10月10日,他們打了收條,上麵寫著:今收到鄒城啤酒兩箱。無名啤酒廠則從兩人手中要走了作為證據的空瓶子和玻璃碴。

消費者和經營者心照不宣。這段發生在都市裏的小插曲,本來到此為止了,但後來卻出現了波折。


進京索賠

又過了幾天,陳現濤給周瑞柯打電話:我們一起去北京反映問題吧。原來,陳現濤回去發現,賠償給他們的兩箱啤酒也沒有注明是鄒城生產的。

陳現濤說:“明明是鄒城生產的燕京啤酒,為什麽不在包裝上注明?這是否一種欺詐?”兩人發現,同樣是精品燕京,鄒城生產的,480毫升,每瓶6元,而北京生產的,600毫升,隻要3到4元。

“本地生產啤酒應該更便宜,怎麽反倒比北京貴?”兩人認為,鄒城生產的燕京啤酒故意隱瞞產地,目的是冒充產自北京誤導本地消費者,牟取利益。

10月22日,陳現濤先行來到北京。當天下午和次日上午,他兩次來到北京順義雙河路的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交涉,售後部部長劉金生經過查證:陳、周2人索賠問題已經在山東鄒城解決。

10月24日,周瑞柯來到北京。周陳兩人當天下午又去了燕京啤酒廠,劉金生讓他們寫一個書麵的材料。

當晚,在住宿的招待所,周瑞柯花了一個晚上,寫了一個長達16頁的民事起訴書。動身前,周瑞柯專門查詢了包括商標法、價格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內的多部法規,信心滿滿。他甚至還自測了一卦,但據說卦象奇怪,“不順,要到北京做和尚”。

在這份洋洋灑灑的起訴書中,周瑞柯指出自己維權的3個原因:質量問題、價格欺詐、標注和產地不符。最關鍵的原因,是“偽造產品產地”,“觸犯了《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價格法》、《消費者權益法》、《廣告法》,共計30多條。”

3天後,周瑞柯拿著這份民事起訴書找到了售後部劉部長。劉看完說:“事情大了,嚴重了。本來以為隻是個玻璃碴問題,沒想到這麽多問題。”

劉問:“有什麽要求?”

周和陳說:“上麵不是寫著嗎?5000萬元”。

後來兩人都稱,5000萬元隻是說說,他們也明白不可能得到這麽多賠償。

陳現濤稱,當時現場有人半開玩笑地說,你們的命才值多少錢?陳回答說:“不陪也可以,我們去法院告你,法院判200元我們也認。”

對方讓兩人回去等信。2008年10月28日,周和陳第五次登門。這次接待他們的除了劉金生,還有保衛部部長王金泉。

劉金泉後來在接受警方調查時稱,周陳兩人當場又提出了5000萬元的價碼,並留下一句話:“燕京這麽大的品牌。1億2億都不多。不賠5000萬元,就采取其他方式解決。”劉認為這是敲詐和威脅。

劉金泉讓周陳兩人下午4點來協商解決。後來警方的提審筆錄顯示,燕京啤酒廠保衛處下午2點3分就報了案,拿去了上午和兩人交涉時的錄音光盤。

下午4點,周陳2人如約而至,卻被趕到的警察控製。

委托生產還是“賣商標”?

周瑞柯和陳現濤被捕後,以涉嫌敲詐勒索,關押在順義看守所。

2008年12月,北京佑天律師事務所的馬國華律師擔當了周瑞柯的辯護律師。馬國華說,周瑞柯“智商很高,法商看起來也不低。”為了準備這個官司,周瑞柯先自學了法律,買了很多法律書。

《消法》賦予消費者和經營者解決糾紛的5種途徑和手段,包括與經營者協商、協商不成還可以起訴。馬國華認為索賠5000萬元是消費者的合法權利。“你廠家可以不答應啊。”對於媒體一窩蜂報道天價索賠被控勒索,馬國華說:“人們隻看到了5000萬元,沒有看到當事人到燕京酒廠的目的,主要是投訴產品產地和標注不符,”她說,“這應該是一個消費者維權的民事糾紛。而不是刑事案。”

“我認為我是正常維權。”無論麵對警方和檢察院提審,還是法院庭審,周瑞柯一直堅持這點。

這個天價索賠案,還牽扯出一個細節:鄒城的燕京和北京的燕京之間,到底存在一種什麽關係?

“這是2個酒廠,2個法人。它們屬於聯營單位。”馬國華說。她向南都周刊記者出示了一份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山東無名啤酒廠的生產加工協議:甲方北京燕京長期委托乙方無名啤酒廠生產燕京精品、燕京本生、燕京特爽、燕京清爽、燕京特製、燕京低醇等6個品種的啤酒,包裝同甲方產品。乙方按照甲方生產工藝,標準指標,加工生產,生產的啤酒全部由北京燕京的山東銷售公司銷售。由甲方安排每月的生產計劃,以每瓶2元左右的價格,由乙方組織生產。甲方按時結算加工費。

山東是中國另一家啤酒大戶——青島啤酒的大本營。燕京啤酒千裏迢迢殺到山東,離不開啤酒行業近年來近身搏殺的行業背景。經過多輪市場兼並重組,燕京和青島兩個對手都在各自周邊吞並了許多小廠,實際上采取的是消化小廠資源,委托本地生產的戰略。這種手法既節省成本,又可以相互遏製對手,在業內很普遍。

馬國華認為,這份協議顯示銷售是由北京燕京控製的,實際就是把商標賣給山東,由後者加工生產。“從民事角度這樣做不太合適。北京委托山東加工,水和原料顯然都是鄒城當地的。這是2個不同的法人單位,即便生產的是燕京啤酒,也應當在包裝上標明是鄒城加工生產的。否則這酒要是拿到外地,消費者或許真以為就是北京生產的燕京呢?”

此次周瑞琛來北京開庭時,又帶來了一瓶據稱是鄒城生產的燕京超爽,而這種超爽並沒有出現在燕京和無名的協議中。他說,弟弟舉報的那種啤酒如今已經注明是鄒城生產的了。

而燕京股份有限公司售後服務部人士認為,山東無名屬於北京總廠的一個分廠,不存在倒賣商標的問題。山東無名公司的售後部楊部長說,雙方的加工,由北京負責質量把關,每星期派人監督生產,可以保證質量,而且這種合作得到了山東主管部門的許可。

燕京啤酒山東銷售公司工作人員高輝,對南都周刊記者說,當時周陳二人去索賠時,拿著一個裝著玻璃碴的空酒瓶,但是“誰也沒看到這個玻璃碴是怎麽進去的”。高輝還透露,過去委托加工方隻要不銷售,可以隻標注委托方信息,“今年12月國家將出台新規定,委托加工方也需要標注產地,這樣做法將會更規範。”


巨額賠償中國行不通?

怎麽界定勒索的界限?多少算勒索?多少屬於適度維權?華碩筆記本引發的天價賠償和周陳案有極大的相似之處,當事人黃靜和周成宇的行為最終被檢察院定性為維權過度,後來被無罪釋放,同時得到國家賠償。

“本案應該比‘黃靜案件’更加簡明清晰。”馬國華分析,“權益受侵害一方,可以向侵權方提出一定數額的索賠要約,無論數額多少隻要對方自願接受,就不違反法律的規定,如果不接受,可通過民事訴訟解決。不能說受侵害方提出了高額的索賠,侵權方不認可,維權行為就成為犯罪行為了。”

雖然在國外,的確有消費者喝麥當勞飲料被燙傷獲賠百萬美元的判例,但北京雷曼律師事務所律師郝俊波表示,“依目前的中國法律,如此高額的索賠要求恐怕不容易被支持。”法律對特定情況下的加害行為規定的具有懲罰性的金錢賠償,即狹義的懲罰性賠償,它是英美法係普通法侵權行為法中的特有製度,我國屬於大陸法係,原則上並不適用這一製度。

郝俊波說,“構成敲詐勒索罪必須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的目的。因此,如果消費者為個人損失索賠而以起訴到法院為威脅,催促商家進行賠償,並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值得注意的是,周瑞柯索賠案在起訴階段,今年2月和4月,檢察院曾經先後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兩次退回公安機關要求補充偵查。

馬國華說,“盡管兩次都沒有補充到任何證明兩人敲詐勒索的材料,2009年7月3日,檢察院順義檢察院仍然決定起訴。”早在今年2月,馬國華曾經要求對周瑞柯取保候審,但是遭到了拒絕。她說,“這是以押代審”。

經過兩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材料,一次延期開庭之後,直到今年8月10日,順義法院刑庭第一次開庭。當天完成了法庭調查、出證、質證,沒有進入法庭辯論階段,法官就宣布“下次開庭另行通知”。

此時,當事人周瑞柯、陳現濤已經在看守所裏待了10個月。哥哥周瑞琛說,周瑞柯的農場因無人經營已破產,裝修公司倒閉。

馬國華去會見周瑞柯的時候,周心態還很積極,因為一個小小的啤酒瓶碴子,遭遇如此,周卻說,為了維權,值了!

在被羈押的半年裏,周瑞柯給拘留所裏其他嫌疑人算命打發時間。“周說他算得還挺準,好幾個人出去的日子都算對了。”馬國華講。而周本人也終於明白,當初來北京時,自己測的“做和尚”,原來是剃光頭做犯人的意思。

陳現濤的境遇要差一些,他沒有請律師。陳們的家人至今不明白,究竟是什麽力量,支撐著周瑞柯和陳現濤這兩個原本過著舒適生活的小城青年,和一個身型龐大的上市公司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