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難,做女人更難,做名女人是難上加難”,劉曉慶這著名的“女人論”,至今讀來仍是字字血淚。
最近,香港某周刊列出一則“女星飯局價人氣榜”,林誌玲以100萬港幣的身價位居榜首,隨後是第二、第三、第四……看的人是麵紅心跳,出得起價的出不起價的,難免都會產生一些聯想,好事者還會附上一段感歎,我有50塊都不怎樣怎樣——你有50塊想不想怎樣,幹女明星何事?誰都看得出來,這份所謂的“人氣榜”中,女明星是被“請入甕”的,可輿論的矛頭仍然指向女明星,為什麽?
“女星飯局人氣榜”出現的原因,不外乎兩個,一是的確有女性藝人在出席這樣的“飯局”,假以時日也就有了所謂的“飯局價”;二是有富豪樂於為女明星的“飯局”開價,全年無休守株待兔。無論是哪種原因,“女星飯局”的存在,皆非女星單方麵可以實現——除非有富豪表示,願意出幾十萬,看女星表演吃飯。如是,公眾在對“女星飯局”進行道德審判時,是不是應該加上一名“被告”——買“飯局”的人。
既然在法律上,行賄與受賄一樣有罪,那麽在道德上,“請人吃飯的”應該也不比“被人請吃飯的”高尚。那則報道不也說,有些女星的飯局“有價無市”嗎?李嘉欣沒人請吃飯,不是因為她開的價太高,富豪們難以承受,而是因為她已嫁作他人婦,根本不為自己的“飯局”開價——此“有價無市”與彼之“有價無市”,在道德上的優越感,高出的可不是一點點。相比不願出價的李嘉欣們,熱盼著請君入甕的富豪們,難道還能算是清白的嗎?
寫到這兒,不免想到阮玲玉。我們可曾想過,當年那些攻擊阮玲玉的人群中,是不是也存在著一些“熱盼著請君入甕的富豪”,一些“有50塊就想怎樣怎樣的好事者”?當人們為阮玲玉的香消玉損而扼腕時,有沒有反思——當初自己是否也曾“熱盼”過,“想怎麽樣” 過,“沒能怎麽樣”就眾口鑠金過?
為什麽登上“飯局價人氣榜”的總是女明星?這是部分女星需要思考的問題。為什麽媒體和大眾總對女明星的話題“多一度熱愛”?這是我們需要思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