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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誌浩(左)和女兒梧桐妹目前在洛杉磯。
據台灣《蘋果日報》報道,前天(7日),周丹薇以孫家世交立場發言,被賈靜雯方麵以外人不該發言回堵。劉正中身為孫誌浩舅舅,也是他倆的介紹人,說話更具代表性。他質疑賈靜雯究竟愛家庭?還是比較愛“名和利”?
劉正中聲明歸納出6點:
1、孫家二老不舍賈靜雯懷孕時接下《夜半歌聲》,把片酬約500萬元新台幣當見麵禮給她,讓她推掉該劇。後來她跟孫誌浩說台北娘家有房貸壓力,2005年 1月起,孫誌浩每月給賈媽媽10萬元。若計算到2006年8月賈靜雯將女兒抱回台灣,導致雙方鬧翻停止給錢,估計起碼有670萬元。
2、賈靜雯錯過在《夜半歌聲》與黃磊合作,2006年3月堅持又接另一部新戲《悲傷時唱首歌》,對手演員還是黃磊,2人有不少親密戲,當時被傳假戲真做,雙方雖皆否認,但劉正中昨直指“靜雯在南京拍戲時發生了不堪的事情,使她和浩浩(孫誌浩)的婚姻產生了裂痕”。
3、賈靜雯3年多婚姻,住在上海夫家時間加起來不超過5分之1,最長1次不超過1個月。
4、劉正中暗指先前婆媳不和、驗女兒DNA、嫌棄賈靜雯學曆等報道,是刻意要塑造惡婆婆形象。
5、孫誌浩曾提議一家人到美國,但賈靜雯選擇拍戲拍到今年2月底,1月她和孫誌浩曾在上海見麵,暗批賈靜雯有所隱瞞。
6、賈靜雯當時帶2個人到上海家中,把保姆綁起來,抱走女兒,警察因而上門,但孫誌浩未把事情鬧大。
賈靜雯昨未接手機,隻以短信回應:“我現在隻是個想看孩子的媽媽,從頭到尾都是一樣的心,我從沒攻擊對方,隻希望能見我的女兒……我累了……我不願再多說什麽。”她先前曾說,夫家給她10萬元隻在她懷孕期間,共120萬元,事後已歸還。被扯入她婚變的主角黃磊,昨則透過經紀人否認這件緋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