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未向工商局幹部女朋友付小費 被打掉門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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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2008年12月24日,福建一位農民企業家到工商局辦好工商執照後,被要求請客。吃飯期間,企業家因沒錢幫付工商局幹部女性朋友小費,遭工商局幹部毆打,兩顆牙齒被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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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國珍向記者出示傷情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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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卓國珍被打斷兩顆牙齒

莆田市秀嶼區東莊鎮石前村的卓國珍是一位農民企業家。上個月24日,他到莆田市城廂區工商局辦好工商執照後,當晚宴請工商局的一些幹部。

  這場酒宴結束後,他遭到工商局的一名李姓幹部的毆打。

  據卓國珍稱,事情的起因是,這桌酒菜要四千多元,李某還帶去一女性朋友,酒席散時李某要求他給這名女性朋友支付小費,他表示現金沒帶夠要去取錢,李某很生氣就開始拳打腳踢。

  記者聯係上李某。他不願接受記者采訪,說正通過中間人在與卓國珍協商。

  記者從城廂區工商局了解到,打人者李某係該局的副主任科員。目前莆田市鳳凰山派出所已立案調查此事。

  辦完營業執照 我被要求請客

  卓國珍今年53歲,長期在外經商。去年他回鄉想做環保項目,於是就到城廂區工商局申請營業執照。

  卓國珍說,上個月24日下午4時多,他到城廂區工商局看營業執照辦好了沒有,見執照還沒辦好,他就到工商局一位相識的幹部那裏去喝茶。喝茶時,工商局另一位幹部嶽某過來。因為也和卓國珍相識,嶽某表示要幫他盡快把執照辦下來。當日下午5時多,嶽某果然幫他辦好了營業執照。當時嶽某就對他說,執照已辦好,晚上又是平安夜,叫他請大家吃個飯。

  卓國珍告訴記者,“這些人我不敢得罪,無奈之下就答應了。”卓還說他先預訂了一家酒店並告訴了嶽某,但嶽某嫌他訂的酒店不好,他就讓嶽某自己挑,最後嶽某挑中了當地較高檔的餐館———壺山綠色餐廳,並訂了一間包廂。

  工商幹部帶女子赴宴 還替她討小費

  卓國珍說,當晚,他帶自己的三名朋友來到包廂,隨後嶽某等三人也趕到。大家一起吃吃喝喝,其間嶽某等人還叫來了工商局另一幹部李某。李某來時,帶了一個女性朋友。當晚9點多,他的三名朋友有事先走了,後來嶽某等人也走了,隻剩下他、李某,以及李某的那個女性朋友。這時他才發現,嶽某等人點了一條3公斤重的眼鏡蛇、一些貴重酒水和名菜,估計酒菜錢就要四千多元,而他所帶的現金不夠。

  卓國珍說,當晚10點多,酒席散了的時候,他打算到附近的取款機取錢後回來買單,但剛走到酒店門口,李某從後麵追上來,抓住他的手,要求卓國珍支付他那名女性朋友的小費。

  卓國珍事後說,當時他隻是想到附近銀行取錢,也和李某一再解釋,可李某不聽,反而破口大罵,說什麽沒有錢就不要請客等等。隨後,李某就往他的頭部打了幾拳,他轉身想逃,李某又從背後踢了他一腳,他倒在地上後,李某還踢他,把他打得昏迷過去。

  “當晚11點左右我才醒過來,當時滿臉是鮮血,牙齒被打斷兩顆,渾身酸痛。”回想起來當時的情景,卓國珍說,“當時李某已經走了,我躺在地上打110求救,隨後被送往醫院搶救。飯錢是我第二天去付的。”

  記者調查:打人者是副主任科員

  1月17日,記者電話聯係上了李某。李某告訴記者說他在老家,不方便接受采訪,除了說當時是“幾個朋友在一塊喝酒出的事情”,“已找了中間人跟卓國珍協商調解此事”之外,他不願多說當時發生的事情,隻是說他會在18日中午約記者麵談。

  18日記者一直等到下午,李某也沒有打電話給記者,記者打他手機發現已經關機。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城廂區工商局想找李某,發現李某沒有上班,打手機給李某,李某說他正在住院,不能接受采訪,並說他一直在找人調解此事。

  隨後,記者從城廂區工商局一位工作人員處了解到,李某今年57歲,是該局的副主任科員。

  當地警方:如協調不成將采取措施

  事發後,卓國珍作了傷情鑒定。在莆田公安局出具的《卓國珍的傷情鑒定書》上,記者看到鑒定結論為“麵部檢見挫裂傷,具有鈍性外力作用的特征,外力作用導致兩枚牙齒冠折,牙髓腔暴露”,鑒定結論“屬於輕傷”。

  記者昨日從鳳凰山派出所了解到,接到卓國珍的報案和傷情鑒定後,他們立即立案調查,了解到當時是因為卓國珍所帶的錢不夠買單,想出去取錢,但李某認為卓國珍不想買單,雙方由此發生口角,隨後李某對卓國珍進行毆打。

  當記者問到李某是否替自己的女性朋友索要小費時,派出所有關負責人表示還在調查。這位負責人表示,目前他們已組織雙方多次調解,但雙方一直沒能調解成功。“如果繼續調解不成,將依照有關法律對李某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