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們從沙灘撿“貝殼” 加州母親被開$8.8萬天價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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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一名母親帶孩子們去海灘旅行,卻因孩子們誤將蛤蜊當貝殼撿走,被開具了8.8萬元的天價罰單,差點毀了他們的旅行。

據ABC7報道,去年年底,拉斯(Charlotte Russ)和家人訪問了被稱為“世界蛤蜊之都”的皮斯莫海灘(Pismo Beach),她說,孩子們在度假期間從海灘上撿走了72隻蛤蜊。

魚類和野生動物管理局此後找到了這位五個孩子的母親,告訴她,她的孩子在沒有許可證的情況下采集蛤蜊,並給她開了一張罰單。

後來,她收到了一封郵件,要求她支付8萬8993元的罰款。拉斯告訴媒體:“這讓我非常傷心和沮喪,這有點毀了我們的旅行。”

幸運的是,在向當地法官解釋了將蛤蜊誤認為貝殼的誤會後,她的罰款被減少到500元。

為記住這次旅行,拉斯展示了自己手臂上的貝類紋身,以紀念她“贏得”官司後的情況。

“這絕對是一次昂貴的皮斯莫之旅,令人難忘。”拉斯說。

她說,整個經曆教會了她和孩子們關於野生動物法規的寶貴經驗。

據報道,2023年,皮斯莫海灘所在的聖路易斯奧比斯波郡因非法撿走蛤蜊而發出了58張傳票。

魚類和野生動物部官員吉爾(Matthew Gil )表示,對無證捕撈蛤蜊的嚴厲處罰是為了保護蛤蜊等貝類物種。

他解釋道:“我們之所以有這些規定,是因為我們必須讓它們長到4.5英寸,這樣它們才能產卵,這樣它們才能每年都有後代,它們能產生幼蛤。”

吉爾補充說,訪問海灘前了解當地規定是很重要的。他說道:“如果你撿到一枚死沙幣(sand dollar)、一隻死動物或類似的東西,或者你撿了一個破碎的貝殼,那就沒關係。……皮斯莫蛤——你將看到的是兩個殼都完好無損。”

皮斯莫蛤僅在東太平洋發現,可以通過它們又厚又大的三角形外殼來識別,顏色可以是蒼白或棕色。外殼的外部也可能有一層淡黃色、棕褐色或綠色的清漆狀塗層。

不好吃懶做 發表評論於
很正常,很多州釣魚拿錯了,每條罰100刀!
弟兄 發表評論於
當場就吃掉
讀書行路 發表評論於
樓下渤海不散步謠言會死嗎?另外如果別人家的兒童把你的車劃了,你可千萬別找人家父母陪錢
渤海 發表評論於
在加州,兒童切丁變性,家長無權過問;兒童撿貝殼,與家長又有關係了?要罰家長?
seator 發表評論於
72個
我要真普選 發表評論於
以前還見過有人在沙灘挖象拔蚌
讀書行路 發表評論於
怎麽可能誤認為是貝殼呢
風嘯嘯壯士 發表評論於
這有些牽強: 1)72個太多了; 2)沙灘附近有明顯的提示; 3)法官竟然信她的一麵之詞;
rainstorm 發表評論於
倆孩子72個沒問題啊?18歲以下都叫孩子,尤其是犯事兒的時候,更加被稱為孩子。更何況有些人在違法捕撈的時候更願意讓通行的老人和孩子來承擔,除非漁政有攝像。
我這有人抓鮑魚超量超小,也被罰了數千刀。
他這是禁魚期,保護動物,這種罰款是非常高的。按我這裏的最高額度,近10萬。還可能被判刑沒收工具,比如你用車拉走,那就沒收車,用船撈,那就沒收船。
有門部關 發表評論於
以自己智商揣測他人智商再正常不過了。
pellegrino 發表評論於
胡扯,沒有小孩會拿72個蛤蜊,
那需要巨大的一個包,而且也拖不動
seeherela 發表評論於
就牛砍價,8.8萬到500
芬妖精 發表評論於
72隻!這叫撿嗎?這叫趕海吧
藍靛廠 發表評論於
如果你撿到一枚死沙幣(sand dol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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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死我了
Nevermind666 發表評論於
撿走了72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