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淫女誕下女嬰 七年後茫茫人海中竟找到孩子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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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年前,一名桑拿女呂晴(化名)在與多名客人發生關係後,意外誕下了一名女嬰,她隻是偶然聽到其中一名嫖客名叫“楊華”(化名)。抓住這唯一的線索,女子竟在茫茫人海中找到此人,並在七年後通過DNA鑒定最終確定楊華是自己女兒的父親。一審法院判決將孩子的撫養權歸呂晴,並要求楊華支付17萬元撫養費。

  記者昨天了解到,這起離奇的“尋親”案件在一審判決後並沒有告一段落,楊華在得知自己原來還有一名親生女兒後,一方麵是將信將疑,另一方麵則向法院提出上訴,與呂晴爭起了女兒的撫養權。

  緣起:七年前的“交易”意外誕下女嬰

  1998 年前後,當時29歲四川女子呂晴來到佛山市張槎鎮一酒店,做起了桑拿女。一名姓楊的男子是桑拿部的“熟客”,據呂晴的同事說,該楊姓男子是當地一家公司的總經理,月薪好幾萬元,但是卻沒有告訴過她們真實姓名。呂晴也頗得楊姓男子的“青睞”。從1999年開始,後來她也與楊姓男子有過好幾次私下“交易”。

  2001 年1月的一天早上,呂晴忽然出現了惡心嘔吐,後來被證實是早孕反應。孩子的父親是誰呢?據時間推算,有可能是孩子父親的有五六個人。這一突然的變故頓時讓呂晴手足無措,她曾想將孩子打掉,但醫生告訴她,以她的身體狀況來看,墮胎很可能會讓她今後不育。後來她決定將孩子生下來。於是,她在懷孕期間返回老家待產。

  2001年8月,孩子出生了,是名女嬰。在填寫孩子父親時,呂晴就忽然間想起,在那段有可能致孕的時間內,那名楊姓的男子也曾和她發生過關係,而且,在該男子準備離開時,她聽到與他一起前來的朋友,曾經稱呼該名男子叫“楊華”,她於是在父親一欄上麵寫下了“楊華”二字。

  線索:偶得姓名苦尋兩年找“嫌疑”父親

  2003 年3月,由於長時間沒有工作,呂晴根本沒法獨立一人養育孩子,於是她回到了佛山,希望可以尋回孩子的父親。她回到了當時工作的酒店,找到了她原來的同事,從而聯係到了有可能是孩子“父親”的兩名男子,但是經過一一對證,呂晴感覺這兩人均不是“經手人”。於是呂晴又想到了“楊華”。“據說他的公司就在酒店附近。”她的前同事如此告訴她。

  呂晴於是在酒店附近漫無目的地找了好幾天,但是一無所獲,最後她通過律師朋友以及好心人士的幫助,得以在行政服務中心查到“楊華”這人的資料。年齡介乎於40歲到50歲的“楊華”足足有二十幾個,在這眾多的“楊華”裏,呂晴一眼就認出了曾與她發生關係的那個總經理楊華。

  “ 當我再次看到他(楊華)時,我看到那張幾乎與我女兒沒有區別的臉,我已經可以認定他是孩子的父親了!”呂晴說,2003年5月的一天,她來到了楊華的公司,將一切告訴了楊華。楊華看到呂晴帶著的孩子的確與他有幾分相像,而且如果讓呂晴再追究下去,也會影響到他的家庭,於是,他當時就將6萬元給了呂晴,希望呂晴不要再來打攪他。

  起訴:稱為女兒入籍也為撫養費

  呂晴拿到了錢後,與楊華簽訂了一份《協議書》,約定孩子今後的一切撫養、生活、學習費用與他無關。此後,呂晴帶著孩子到了深圳打工,希望可以重新生活。 2004年,呂晴在深圳認識了香港人王坤(化名),他對呂晴嗬護備至,讓呂晴非常感動。同年9月,她與王坤登記結婚,呂晴的女兒也在深圳一所香港人學校讀書。

  “本來我也打算一輩子不再找楊華了,但戶口的事情卻又讓我不得不再找他。”呂晴說,王坤準備讓她和女兒都轉到香港戶籍,但是,在此過程中,相關部門表示,由於女兒出生證上寫著的父親是“楊華”,因此,呂晴必須通過內地的法律途徑,將女兒撫養權問題搞清,方可入籍香港。

  於是,呂晴回到佛山,一紙訴狀將楊華告上了法庭。考慮到王坤在香港並不是什麽有錢人,她在提起訴訟時,還提出了另外一個訴訟請求:楊華應一次過支付女兒至18周歲前的撫養費50萬元。

  最新進展

  懷疑親子鑒定結果

  生父欲上訴再鑒定

  “當時,我其實也不確定孩子是否真的和楊華有關係。”呂晴表示,後來雙方均同意進行DNA鑒定,法院於是委托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進行親子鑒定。事實證明了女兒的確是楊華的。法院認為,這份鑒定足以認定楊華與孩子之間是父女關係,法院認為孩子應由呂晴攜帶撫養為宜。

  而在撫養費問題上,參照深圳市現時生活消費指數,楊華所支付的6萬元已經不足在深圳日常生活、學習需要,法院雖然沒法查明楊華的實際收入,但是他有汽車和多處房產,法院最終判決其一次性支付撫養費17萬元。據了解,楊華已提出了上訴。他指出,鑒定機構對鑒定所用時間有明確規定,一審法院出示的鑒定結論所作出鑒定的時間遠遠超過鑒定機構所規定的鑒定時間。因此,楊華對鑒定結論有懷疑態度。他要求重做一次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