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台銘控告雜誌誹謗 被告要求劉嘉玲說明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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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首富郭台銘不滿《時報周刊》去年3月報道他被劉嘉玲“狠削1億元”,自訴控告周刊董事長黃肇鬆、社長張國立、記者陳昱翰等人誹謗,被告向法官聲請未來傳喚郭台銘、劉嘉玲2人出庭說明彼此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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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嘉玲與郭台銘 (資料圖片)

台灣首富郭台銘不滿《時報周刊》去年3月報道他被劉嘉玲“狠削1億元”,自訴控告周刊董事長黃肇鬆、社長張國立、記者陳昱翰等人誹謗,並求償1億元台幣(約合人民幣兩千五百萬)案,昨天開庭時,郭台銘依然沒有出庭,不過被告正式向法官聲請未來傳喚郭、劉2人出庭說明彼此關係,法官尚未決定是否有必要傳訊2人。

郭台銘的律師羅秉成認為:“郭台銘就是認為報導不實才會提告,劉嘉玲也正打官司要求《時周》登報道歉,《時周》報導前不找郭、劉查證,反到訴訟中才要法院傳訊,已經沒有必要了。”

女主角批媒體素質

劉嘉玲昨聞訊氣憤表示:“台灣媒體的素質現在已經變成這樣了嗎?其他的事不想回答。”

黃肇鬆昨首度出庭辯稱:“我本職在《中國時報》,以法人代表派任《時報周刊》隻看財務報表,對報導內容完全不過問。”黃肇鬆表示,已透過共同朋友,“和郭有點接觸,但還沒有具體的解決方案”。郭的另名律師陳麗增表示:“和解條件很簡單,就要一個公開的道歉,可是對方沒有正麵回應。”

下月14日再開庭

另外,去年被《時周》視為爆料人的女子張瑋津,先前證稱沒說過郭劉關係,《時周》原本要提出記者和張女的采訪錄音及譯文當證據,昨律師卻語帶玄機向法官表示,錄音內容有些和本案無關,非到必要不希望拿出來當證據,法官隻好命令《時周》4月14日開庭時一定要拿出來,屆時一並決定是否傳喚郭、劉2人出庭。

郭首富告《時報周刊》 求償1億(台幣)

◎2007

.03╱23 《時報周刊》第1518期報導“劉嘉玲狠削郭台銘1億元(台幣)”

.03╱28 郭台銘控告《時報周刊》董事長黃肇鬆等人加重誹謗,並求償1億元(台幣)

.05╱14 台北地院開庭時,撰文記者陳昱翰坦承,“除了爆料者以外,問過兩名鴻海公司的內部人員”

.10╱16 被指為新聞消息來源的張瑋津出庭說:“我吃飽撐著啊,沒事去講這個幹嘛?”

◎2008

.03╱03 《時報周刊》聲請傳喚郭台銘、劉嘉玲出庭作證

.04╱14 法院將再次開庭確認傳喚哪些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