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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大興區法院宣判郭德綱無罪。郭德綱因在網絡上發表文章,稱自己的師父楊誌剛存在“家中裝修公款報銷”等問題,被楊誌剛以涉嫌誹謗罪提起刑事自訴。昨天楊誌剛一方沒有人到場,師徒倆的“對口詞”演變為郭德綱的“單口相聲”。再加上鐵杆“鋼絲”來法庭助陣,一場刑事宣判完全沒了嚴肅緊張,成了郭德綱的“個人表演秀”。 郭德綱反采訪問倒記者
宣判時間定在上午9時,但8點半不到,身穿筆挺西裝的郭德綱和一班徒弟、律師就一起走進法庭。郭德綱的出現立刻引起各媒體記者的圍追堵截,“長槍短炮”都齊刷刷地對準郭德綱(見小圖)。
郭德綱剛在被告人席上落座,一位記者就手持話筒湊上前,拉開架勢要采訪。但隻問了一個問題,郭德綱就連珠炮般給記者拋出了一大串問題,來了一個反采訪:“你是哪個媒體的啊?幹了幾年啦?開車過來的還是坐車來的?早點吃了嗎?最近忙嗎?”這一大段即興的“反采訪”,問得那位記者隻有招架之功,沒有還嘴之力。最後郭德綱自己總結道:“這是誰采訪誰呀?”當記者無奈地搖著頭離開時,郭德綱還找補了一句:“替我問領導好啊!”
在法庭上的這段即興表演,令坐在旁聽席上的人們忍俊不禁。
9時許,法官宣讀判決書,大興區法院認為,郭德綱確實在網絡上發表文章,在文章中虛構了時任文化館館長的楊誌剛用公款報銷 裝修自己的房屋及與女同事 同居的事實,但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郭德綱的上述行為達到了情節嚴重的程度,故不構成誹謗罪,原告方的民事訴求也被法院駁回。
以後還要就此事出書
宣判剛一結束,閃光燈就劈裏啪啦地閃了起來。麵對記者連串兒問題,郭德綱眼珠一轉,抖起了“綱式 幽默”。
記:您坐在被告人席上的感覺怎麽樣啊?
郭:要不您上來坐會兒,感受感受!然後我問你感受。
記:您可是相聲界做刑事被告人的第一位,有什麽想法嗎?
郭:這也是資本,以後問別人‘你做過被告人嗎?’估計就我一位。人生原本如此,挺好。
記:應該是9點開庭,您怎麽這麽早就來了?
郭:通知我們的是8點半,我們一向守時,這也是對法院的尊重。你們不要光拍我,也拍拍那邊,別歧視他們!(此時原告席空無一人)。
記:宣判前,您對法院的判決有怎樣的預測?
郭:清者自清,濁者自濁。我不賭博,不像有些人似的,老猜。我相信法院的公正。
記:聽說有“鋼絲”專程過來旁聽宣判,你對他有話說嗎?
郭:這是民心所向。(來到法庭的“鋼絲”,是一位雙腿殘疾的中年人。他握著郭德綱的手,稱“郭德綱挽救了沉寂多年的相聲,這樣的人要捧”。)
記:楊誌剛與您師徒多年,現在卻對簿公堂,您對此有何看法?
郭:時至今日,我都念他的好。這事兒一時半會兒說不清楚。官司已經贏了,我不是矯情的人,拉倒吧。
記:您如何看待判決中認定您虛構楊誌剛用公款裝修房子和女同事同居等內容?
郭:哈哈,不是都從網上弄下去了嗎,以後準備出書。
記:出書時是否會刪去虛構的內容?
郭:這不都沒事了嗎,哈哈,你這麽支持我,我當然要寫上。
記:最近的藏秘排毒事件,現在有進展嗎?
郭:今天就說今天的事兒,其他的事兒以後說。謝謝大夥兒了,讓大夥兒跟著擔心受怕,起那麽老早!
案件追訪
原告律師:明星效應影響司法公正
與郭德綱的“洋洋得意”相反,原告一方對大興區法院的判決卻有眾多不滿。楊誌剛代理律師龐標明確向記者表示:“我們不到庭看他的表演是正確的。”
“法院從一開始就表現出對郭德綱的偏向。案件的審理方式是不公開審理,而且選擇了在少年法庭開庭。可郭德綱是幾十歲的人了,這種開庭方式合適嗎?”
龐律師還認為,判決中有諸多不合理,明顯懾於郭德綱的“明星”身份,諱莫如深。“判決中認定了他的文章中有虛構部分,卻沒有寫明這是錯誤的。以後郭德綱繼續出書將這些虛構的部分傳播出去,法院的縱容是脫不了幹係的。而且,即使法院駁回了刑事罪名,也應該考慮民事賠償,可是法院一並駁回了。所以,我們隻有上訴才有希望獲得公正判決。我們隻能寄希望於市中院能夠擺脫名人壓力,還我們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