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我結婚三次卻隻有一個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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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結婚兩次又離婚兩次,現在又想第三次結婚——乍聽這樣的事,你一定以為這個女人是兩次跟不同的男人結婚,而且即將跟第三個男人結婚。但你錯了……

馮鳳儀第一次打來電話,是在一個月前,當時她看了本欄文章《誰該安靜地走開》。

閑聊中,她無意中說到“我結婚兩次又離婚兩次,而且現在又想結婚了”。說這樣的話,誰都會認為她是兩次跟不同的男人結婚,而且即將跟第三個男人結婚。

可是,當記者用這一很“符合邏輯”的猜測詢問她時,本來聲音很憂鬱她突然笑出了聲,她說三次都是跟同一個男人結婚。這樣的故事無疑具有極大的吸引力。三周後,記者終於約見了她。

姓名:馮鳳儀

年齡:36歲

職業:連鎖店老板

簡介:重慶籍,大專,做過企業財務、行政主管等,現自營3家連鎖茶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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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典型的吵吵鬧鬧的婚姻。他們的結合有著“合理”的感情基礎,而他們的離婚也有著“合理”的激烈衝突。看來,“輕率”——應該是我們在婚姻中慎重考慮的關鍵詞。

第一次複婚,我們剛基本成熟

1996年7月,前夫本科畢業,卻沒有回雅安,而是直接到了深圳,在一家醫療器械公司做業務主管。這段時間,我們的聯係越來越頻繁,而且互相想念起來。

11月,他回雅安看我。

這是離婚後我們第一次見麵,那感覺既陌生又熟悉。那晚,我們像一對久別多年的夫妻,又像新婚入洞房的伴侶,愛得很徹底又愛得很忸怩。

他動員我到深圳去。女人為愛可以拋掉一切,為了男人的事業可以拋掉自己的事業。我很快就辦理了停薪留職手續,帶著兒子就來了深圳。

這時,我跟他的關係非常“不明不白”。說是離婚關係,我們又恩愛有加;說是朋友關係,我們的關係又超越了朋友;說是戀人關係,他早已是我兒子的父親。

我跟他住在他單位的宿舍裏,他的同事都“知道”我們是一家人,但有一次,他單位組織到番禺旅遊,家屬也都去了,在登記住宿時,我們卻沒有結婚證。

因事先單位再三強調這一點,我們這樣“穿幫”真是尷尬異常。於是,我們複婚了。

我們開始懂得互相關心對方了。他整天忙於事業,我則暫時在家裏帶孩子,周末則去華強中學讀中山大學商業管理自考培訓班,打算等孩子上了幼兒園,自己也可以拿到大專文憑了,那時再去上班。

他的第一次“失足”,“促成”了我們第二次離婚

1999年大年初二,我突然接到雅安那個中學教師的電話——不知道他從哪裏打聽到我的電話,當時我們正準備睡覺,他的電話來得那麽突然。

他說我走後,一直很想我,現在他已經跟老婆離婚了,很想跟我結婚。

丈夫聽到我的話語有點不對頭,搶過電話責問他是誰?那邊馬上把電話掛了。在丈夫的追問下,我把實情告訴了他。我想以自己的坦白,求得丈夫的諒解和包容。

丈夫一聽,狂野的個性又爆發了出來,他一口氣把家裏僅有的兩件家具——茶幾和電視都摔壞了,然後甩門而出,一夜沒歸。

後來我才知道,他那晚去了振興路的太陽廣場喝酒,喝到醉醺醺的時候,跟一個三陪女睡在了一起。

疼痛之後是悲哀,我不禁自問:愛情難道就這麽簡單而不值錢?隨時都可以不顧對方的感受而跟一個陌生人睡在一起?

之後連續三個月,我一直不理他,雖然住在一起,兩人卻像陌路。不想這時候,那個教師出事了,給我們的緊張關係又加了一層霜。

2000年3月14日,教師出了車禍,左腳整個腳踝被車碾碎了,一個人在醫院呆了兩個月後癱瘓在家。

這消息是我姐姐告訴我的,那教師是個不喜歡求別人幫助的人。教師沒有什麽親人,我理解他的孤獨和痛苦。

我們雖然不能成為夫妻,但至少還有朋友之情。我請了假,背著老公回家看望他。

我照顧了他兩天,給他請來了保姆,很快就趕回了深圳。本來,我以為姐姐跟我都守口如瓶,應該是“神不知鬼不覺”,沒想到我那個多嘴多舌的姐夫卻不小心說漏了嘴,把這事告訴了他。

本來就餘怒未消的他,不容我解釋,非跟我離婚不可。我的脾氣也是很大,兩人一吵起來,就像打雷,一個比一個響,我們又一次協議離了婚。

現狀:周末夫妻

離婚後,我和小孩搬出來住。可每到周末,兒子回家後。總是吵著要看他爸爸,如果不讓他去,他就哭鬧個不停。而每次他們在一起,又玩得很開心,像兩個很默契的小孩。

這一兩年來,我一直在考慮是否複婚,也在考慮我們過去吵吵鬧鬧的人生。捫心自問,我還是愛著他的。他也曾經跟我姐姐說,最愛的人還是我。

我們現在基本上過著周末夫妻的生活,有時我和小孩到他“家”過周末,有時他來我們“家”過周末。

我現在的想法很清晰,如果再婚,我的丈夫肯定還是非他莫屬,而我也將會比以前更成熟、更溫柔地做他的好妻子。(吳淑平)

第一次結婚,我們不懂愛情

我是重慶人。1989年,我在雅安衛校畢業,第二年就嫁給了他——我的同班同學。我們四川(包括重慶)女人外表潑辣,實際溫柔、富有愛心。

我的性格用現在的話說,就是“野蠻女人”,我不僅跟男人一樣喜歡說粗話,甚至還會“拳打腳踢”。而他呢,是雅安本地人,也是那種典型的四川人性格,脾氣豪爽、暴躁。

所以,我們結婚後,經常是吵來罵去的。在我們那棟職工宿舍樓,我們以吵架出名。但是,我們屬於“小兩口打架不記仇”的那種,每次吵完不到兩個小時就會和好,晚上又恩恩愛愛的了。我姐姐說我們夫妻是“得羅兒”,意思是一對活寶。

結婚一年多後,我們有了兒子。而老公那年才21歲,事實上也隻是個大孩子,他一點都不知道照顧孩子,也不知道怎樣照顧我,連我坐月子,他都不知道我能吃什麽、不能吃什麽,經常自己一上床就睡得像個豬。我帶著這樣兩個“小孩”,疲憊可想而知。

兒子到了一歲後,會說話會走路了,越來越可愛了。可是,那個大小孩卻動不動就吼他,甚至還打他。於是,我們從平常的吵架迅速升級為為了孩子的“戰鬥”。

有一次,老公打了兒子一個耳光,孩子半邊臉都腫起來了。我實在氣不過,就拉他去離婚。單位領導和民政局的大媽給我們做了很多思想工作,但我們誰也不“服輸”,都要爭一口氣。一個月後,我們離婚了。

第一次跟別人“非法”同居,我發覺還愛著他

離婚時,我們很清貧。我們在同一家醫院上班,結婚時,單位隻給我們一間36平方米的單身公寓。

離婚後,他把幾件衣服隨便往個袋子一塞,就搬走了。我把母親接來帶孩子。那一年,我媽已經60歲了,經常生病,大人小孩我都要照顧,我真是又忙又累又窮。

窮則思變吧。半年後,我自己偷偷在醫院不遠處開了一家小診所。而前夫這時考上了河北石家莊一所醫科大學,全脫產去學習了。我們開始各奔前程。我每天一下班都呆在診所裏,假日早晚也都在。

我的診所其實很簡陋,因為不敢公開,連掛牌都沒有,但就這個小小的診所,每個月給我帶來200多元的收入。那時,我的月薪隻有120多元,那200元,是個不小的數目呢。

從1992年到1996年,我的日子漸漸好了起來。這段時間,很多人給我介紹對象,也有一些男人主動追求我的,但我大都沒有感覺,隻跟一個附近的中學教師談過兩三個月。

這個教師本來有老婆,長得很漂亮,但因為窮,他們結婚不到一年那女人就跟一個上海商人私奔了。

教師說,他再也不找漂亮的女人,就喜歡我這種中等外貌又很本分的女人。我很感動,試著跟他一起過日子。因為他無法離婚,我們的關係實際上是“非法同居”。

可是,也許是老天的有意安排,就在我跟那教師正式同居的第二天上午,我突然收到前夫從石家莊寄來的一封信。

信中的語言真切而動情,他說以前不成熟,這幾年在石家莊漸漸感覺自己真正長大了,回想起以前在一起的日子,他覺得很對不起我,他要用以後的日子給我補償,他要認認真真地愛我一輩子,不再跟我吵架,也要好好疼我們的兒子。

前夫的信,立即讓我平靜的心湖湧起了漪漣。想一想,他除了脾氣壞一些以外,人真得不算壞,也有上進心,再加上我們有了孩子,兩人之間無形中有了一種客觀存在的牽掛。這時我發現,我還愛著他。

當天晚上,我跟教師說清了一切。我說,在感情上我欠你的,但我仍愛著前夫。第二天早上,我們分手了,我跟他的同居曆史隻有兩個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