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家裝修時遭遇偷拍 林誌玲反應強烈狀告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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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新家在裝修階段被記者入室偷拍,林誌玲前天(1日)強烈回應,把參與報道的香港《壹本便利》、台灣《壹周刊》告上法庭,台北地方檢察署將於近日傳喚原被告雙方了解案情。

去年5月,香港《壹本便利》雜誌刊出林誌玲位於台北市“百達富麗”大樓新家內部裝潢照片,還在報道裏指林誌玲為了釣金龜婿,在家裏擺陣,隨後台灣《壹周刊》轉載了《壹本便利》的相關報道。林誌玲表示這些報道都是無稽之談,傷害到自己的名譽,而且偷拍住宅侵犯了自己的隱私,“媒體怎麽寫我都無所謂,但我最重視家人與住家隱私,誰都不能侵犯,為了這最後防線,我也會不計一切捍衛。”於是在前天,林誌玲正式將《壹周刊》總編輯裴偉(現為社長),以及《壹本便利》多名記者告上法庭,起訴罪名包括誹謗及非法侵入住宅。

據台灣媒體報道,《壹周刊》社長裴偉對自己成被告表示不解,他認為《壹周刊》並未派員工進入林誌玲住宅,隻是轉載香港《壹本便利》的報道,內文及照片也都注明了出處,不存在誹謗,也不構成入侵住宅罪。《壹本便利》社長殷明偉則未作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