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工廠員工入廠打工 要簽“畜生協議”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工廠聘用員工簽定協議司空見慣,但深圳市龍崗區一家工廠卻在協議上要求員工簽字認同“違反廠規我就是畜生”。對此,有律師認為廠方此舉侵犯了員工人格。該廠負責人則表示將對有關內容進行修改。   據羊城晚報報道,報料人黃先生稱,前天,他在布吉街道某職介所看到一則招聘信息稱,吉華工業區錦發五金磁電廠高薪聘請電工。於是他到該廠應聘,順利通過,但在簽訂用工合同時,有些難以適應,“對於廠方提供的待遇和條件,我覺得基本能夠接受,工作人員遞給我一份協議書,30多項內容中,基本上都是要求我盡義務,其中一些條款要我敬父母,不準辱罵公司老板,這些我都能接受,但是最讓我難以接受的是,最後有一項竟然是‘本人願意宣誓:如有意違反簽名之保證,是畜生’”。   黃先生並沒有簽名,並當即拒絕了廠方的聘用,“這實在是太侮辱人了,我覺得工廠方麵應當首先尊重員工,員工才會尊重工廠”。   據報道,為了求證協議的真實性,記者專程前往錦發五金磁電廠。記者以求職者的身份進入該廠,在二樓的人事部,一個女士接待了記者。經過一番洽談,她遞來兩張表單,一份是入廠登記表,另一份是錦發公司的“保證協議書”,“保證協議書”要求員工對16項協議條款作出保證,並簽名。   報道指出,記者看到,“對父母孝順”等內容確實在該協議之內,“對工廠忠心”、“對上級領導尊敬”等條款也在協議之中。而其中第15項條款赫然寫著“本人願意宣誓:如有意違反簽名之保證,是畜生”。   記者向人事部門負責人詢問此項條例設置是否合理?工作人員則回答:“這是廠裏在很早以前規定的,改不了,如果不填,就不準進廠工作。我們工廠現在有200多名工人都填了這份保證書。”   在隨後的暗訪中,有工廠員工告訴記者說,以前有很多人來工廠應聘,看到這項條款之後,都表示反感,並拒絕簽名。也有多名員工向老板反映該情況,“但老板性格固執,不願修改”。也有工人表示,盡管條款讓人難以接受,但老板是一個強調道德的人,從條款第一項的“保證孝敬父母,永遠不做違背良心的事”就可見一斑,“其實老板是想讓我們先學會做人”。   對於該協議,某律師事務所一律師認為,《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應當是平等的關係,《民法》中也規定了公民之間享有平等關係,因此該協議書上的“畜生條款”是對勞動者的人格侮辱,勞動者可以向勞動部門進行投訴。   隨後,記者采訪了該工廠的一名彭姓負責人。該負責人並沒有否認此項條款。對於律師的說法,他表示並不清楚相關的法律規定,但工廠方麵願意對這項條款作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