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女子被丈夫挖眼 公益機構救助遇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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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兩年後,夏紅玉至今無法走出慘劇陰影

北大一機構欲設公益基金救助家庭暴力受害婦女遇挫

事件回放

2004年12月10日,當時年僅21歲的夏紅玉被丈夫牟倫勝挖去右眼。兩年過去,雖然牟倫勝幾經周折之後被判8年,但法院判給她的5萬多元賠償款,卻至今一分未得。這名來自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的農家女子,現在連換一隻好一點的義眼(俗稱假眼)的錢都沒有。

日前,得知此事的北大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發起募捐,希望能為夏紅玉提供一些幫助。該中心同時希望以此為機緣,與有關方麵合作設立一個專項公益基金,為那些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提供幫助,但這一設想在操作過程中困難重重。

夏紅玉說,事發兩年以來,自己活得沒有一點尊嚴。

“我隻想過一個正常人的生活。”紮著馬尾辮,瘦瘦小小的夏紅玉說起話來輕聲細語。與人交談時,她總是偏著頭,用左眼對著談話的人。

她的左眼大而明亮,格外有神,右眼則總是蒙著一塊紗布。需要擦眼淚的時候,她低頭揭開紗布,把眼淚從卷在一起的眼眶中擦掉。

噩夢之始

剛剛生下兒子17天便慘遭丈夫毒手,她說“我能聽到神經斷裂的聲音”

回憶起2004年12月10日下午2時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慘劇,夏紅玉仍然有些驚恐。那是夏紅玉剛剛生下兒子的第17天,她在臥室休息,丈夫闖進來,想和她發生關係,“我很累,就拒絕了。”夏紅玉說,不久她就睡著了,後來迷迷糊糊感到眼睛邊上有絲絲涼意,她睜開眼睛看到,牟倫勝正拿著兩把螺絲刀對著她眼睛的兩側。

夏紅玉說,她當時根本沒有想到牟倫勝會對她下毒手,便下意識地把螺絲刀撥到一邊。這時,牟倫勝放下一把螺絲刀,握著另一把,猛然戳向她的右眼。戳破眼皮後,牟又伸手摳向她的眼眶,眼球整個都被摳了出來,隻剩一點皮肉連著眼眶,“他挖我眼睛的時候,我能聽到神經斷裂的聲音。”夏紅玉說,當時她滿臉是血,整個脖子和臉都腫了,她惟一的信念就是不能昏迷,直到被送進醫院。在醫院,她的右眼眼球被摘除。

事發後,夏紅玉和家人惟一的心願就是讓牟倫勝得到法律製裁,但這個過程幾經周折。2004年12月22日,牟倫勝在恩施州精神病院被鑒定為精神分裂症,無刑事責任能力。隨後,利川市公安局將牟倫勝釋放並撤銷案件。夏紅玉懷疑,這一鑒定結果與牟倫勝一名在當地政法機關任職的親屬有關,她和父親開始上訪。在有關部門幹預下,司法程序重新啟動。牟倫勝兩次被重新鑒定,結論為“情感性精神障礙———躁狂發作”,但其作案動機正常,作案時辨認能力存在,為部分刑事責任能力人。2006年2月28日,牟倫勝被鹹豐縣人民法院異地判處有期徒刑8年,賠償夏紅玉5.6萬餘元。

艱難索賠

法院判決夏紅玉應得賠償5萬多元,可她現在連一隻好一點的義眼都換不起。

“我拿到判決書可是拿不到錢。”夏紅玉說,判決生效後,牟家以沒錢為由拒絕賠償。為了給她治病,家在農村的父母把房子以8000元的價格賣給別人,再以每月200元的價格反租回來,年幼的妹妹則輟學南下廣東打工。夏紅玉說,她一直盼著這5萬多塊錢,她要把房子贖回來還給父母,她不願看到妹妹那麽苦。

而更緊迫的是她的右眼。她現在有一隻義眼,可是質量不好,戴一會兒眼裏的分泌物就會布滿整個眼睛。由於眼眶受損嚴重,義眼和眼眶不太契合,走路步子稍微快一點,義眼就會掉出來,“每到這個時候,我就想找個地縫鑽進去。”夏紅玉說,那樣的場景讓她尷尬萬分,眾人無比驚奇的目光讓她無地自容。可是不戴這隻義眼,眼眶又會萎縮。

夏紅玉曾經想移植一隻動物的眼睛,不用每天摘戴,這樣她可以不用天天想起那場噩夢。可同仁醫院的醫生告訴她,國內沒有這種移植技術。醫生還告訴她,現在這隻義眼不能戴了,換一隻義眼加上眼部的手術大約需要一萬元,而義眼每隔幾年還需要更換一次。可每個月購買廉價眼藥水所需的150元,現在在她都是一個不小的數目。夏紅玉說,她現在經常重複做一個惡夢,在夢裏喊“爸爸,他又來挖我眼睛了,你救救我!”

進京求助

北大婦女維權專家說,如果能幫夏紅玉走出陰影,將給很多人樹立一個榜樣。

事發至今,夏紅玉和父親曾5次來京上訪。今年6月,夏紅玉找到北大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10月,夏紅玉再次來京。11月,該中心向社會發起募捐,希望能為夏紅玉提供一些幫助。

該中心研究部主任李瑩律師介紹,根據全國婦聯的統計數據,全國2.7億個家庭中,大約有30%存在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但我國目前還沒有一部專門的反家庭暴力法,隻能從《婚姻法》和《刑法》中找相應的條例。李瑩說,我國針對家庭暴力受害婦女的社會保障和救助機製還不完善,有的地區有一些依托於民政部門的婦女庇護所,但數量很少。此外,家庭暴力受害婦女賠償難也是一個比較常見的問題,經常會出現施暴者無力賠償的情況。還有一個是婚內財產如何賠償的問題,現在夏紅玉和牟倫勝還沒有離婚,在這種情況下,到底哪些算是牟倫勝的個人財產,如何賠償夏紅玉,在實際操作中很難界定。

李瑩說,夏紅玉的典型意義在於,像她這樣遭受如此殘忍傷害的女性,卻未能得到賠償和及時救助。事情發生已經兩年了,當事人還無法從陰影裏走出來。一些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往往在離開家庭後無法找到生活的方向。

李瑩表示,如果能幫助夏紅玉走出來,讓她有重新生活的勇氣,也是給很多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樹立一個榜樣。中心希望以此為機緣,與有關機構合作設立一個專項公益基金,以幫助那些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因為北大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不屬於國家審定的有權自主設立公益基金的機構,他們隻能通過和別的基金會合作來建立這個專項基金,可他們聯係過的幾個基金會都以有類似基金或需要審批為由拒絕了。

對話夏紅玉

“這段婚姻是我這輩子的苦難”

12月9日,在北京臨時住所附近的一家麥當勞餐廳,夏紅玉在記者對麵坐下來時開始有些不自在。當往事在講述中慢慢展開,她好像忘了身邊的一切,一口氣說下來,停頓的時候眼裏總是含著淚光。她說許多話已經說過一千遍,可每次講述都像是第一次告訴別人。這種傾訴,在很多時候成了她解脫痛苦的一種方式。

關於丈夫 “打死我也不相信他有精神病”

新京報:你和牟倫勝認識多久結的婚?之前感情怎樣?

夏紅玉:2004年初,我被牟倫勝的哥哥介紹給牟倫勝,當年4月就結婚了。他哥哥牟倫興在我們那裏一個派出所當副所長。我們婚前一共也就見過三四次麵,婚後感情也不好。他在此之前沒打過我,就是喜歡在同房的時候折磨我。他管我管得很嚴,不讓我和朋友交往,偷聽我和朋友的電話,他不喜歡我出門,出門前規定必須幾點回家,回來稍微晚一點,他就給我臉色看。

新京報:他給你的感覺是一個怎樣的人?

夏紅玉:他話很少,看著挺老實的,經常悶聲不響。他心腸有時挺狠的,在折磨我的時候眼神很嚇人。但他精神很正常,他當了兩年保安從來沒打過架,沒出過事。和他一起長大的同學都說他絕對不是精神病。就是活活把我打死,我也絕對不相信他有精神病!

新京報:那他為什麽要這樣對你?

夏紅玉:他說我有外遇。在挖我眼睛的時候,他跟我說我得不到你,也不讓別人得到你,我把你的眼睛挖了,我養你一輩子。

關於賠償 “這兩年我活得沒有一點尊嚴”

新京報:你認為他們家是有能力給你賠償款的?

夏紅玉:他們家拆遷拿了5萬多塊錢,現在大隊給他們家出了證明,說那個房子是他姑姑的,可原來我們結婚的時候從來沒人跟我說過那房子是別人的。還有,我們結婚的時候收了1萬多塊錢,生小孩的時候別人給的大概也有1萬元,可他們一分錢都不給我。

新京報:現在靠什麽生活?

夏紅玉:妹妹在廣東打工,每個月給我200塊錢,我用來上訪。爸爸把房子賣了,和我先後來北京上訪5次。每次來北京,我身上隻有幾百塊錢,買車票都不夠。我就買最近的兩站票上車,被趕下來,再買最近的一站。每次被查出來,我都羞得直哭,一邊哭一邊求人。我一個女孩子,我也有尊嚴。我也知道逃票可恥,可我隻能不要尊嚴。這兩年我活得沒有一點尊嚴。

新京報:這兩年就是不斷上訪嗎?

夏紅玉:主要是上訪,每天都麵對這個事情,我腦子裏麵好壓抑。我一定要讓牟倫勝得到應有的懲罰,這個念頭支撐我活下去。

關於孩子 “這個孩子是我這輩子的苦難”

新京報:出事後見過孩子嗎?

夏紅玉:沒有,我也不想見。你們可能覺得我狠心,可因為這個孩子,我遭受了這麽多痛苦,我的一生都毀了,我對他沒有什麽特別的感情。這段婚姻和這個孩子都是我這輩子的苦難。

新京報:你對未來有什麽打算?

夏紅玉:我還有未來嗎?為這個事情,我已經折騰了兩年,我真的累了。我就希望能夠有平靜的生活,希望我的眼睛經過手術能夠好一點。如果社會還能接受我,就去找一份工作。我特別懷念21歲之前的日子,那時我在西餅店當服務員,有很多朋友,特別特別快樂,我那時很喜歡唱歌。自從認識他們家人那一天起,我就開始了我的噩夢。

新京報:這件事給你最大的傷害是什麽?

夏紅玉:終生的恐懼!我以後不會再結婚了,我好怕。我現在最無法接受的是我身體的傷害永遠不能複原了,我白做了一世女孩子。

新京報:其實有時候,你可以嚐試著去忘記。

夏紅玉:話說得容易,可我忘不掉。每摘一次義眼,我的痛苦就加深一層,我忘不掉。

部門回應

“牟倫勝家庭困難無力賠償”

鹹豐法院稱,希望通過救助途徑幫夏紅玉拿到賠償

12月10日,湖北省鹹豐法院執法大隊陳隊長在電話中證實,夏紅玉確實還沒有拿到賠償款,他們正在執行當中。陳隊長說,牟倫勝家庭確實比較困難,而且牟本人正在服刑,無力賠償。牟倫勝的母親也很窮,沒什麽財產。對於夏紅玉提到的那筆拆遷款,陳隊長說那是幾年前的事了,當時也隻有兩萬多元,現在基本上已經沒有了。陳隊長說,他們正在和恩施州法院協調,希望能通過救助的途徑幫助夏紅玉拿到賠償款。

曾多次接待過夏紅玉的湖北省婦聯工作人員繆欣表示,湖北省婦聯為夏紅玉做了大量工作。事情剛剛發生的時候,湖北省婦聯主席曾經給過夏紅玉2000元錢,同時還募捐了一些錢。他們還聯合法律援助機構為夏紅玉提供法律援助,也參與了推動對牟倫勝的三次精神鑒定。繆欣說,當時夏紅玉已經不信任利川當地司法機關,他們和相關部門為夏紅玉爭取了異地審判。

繆欣說,至於現在的民事賠償執行問題,他們也聯合省公安廳做了一些工作。他們已經為夏紅玉辦理了殘疾證和低保。對於夏紅玉所說的殘疾證和低保並沒有落實的情況,繆欣表示,這些事項一定會得到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