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學生霸王硬上弓 強奸老師的38歲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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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的張波曾是成都晚報武侯區某高校學生,2005年9月他在即將畢業時,因涉嫌強奸一名38歲的保姆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武侯法院於今年7月一審宣判,認定張波無罪。隨後,武侯區檢察院提起了抗訴。昨日,中院對這起案件作出終審判決,法院以強奸罪判處張波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宣判後,張波表示他將向四川省高院申訴。 成都晚報報道,去年9月9日23時許,張波喝得醉醺醺地回學校宿舍。當他走到一幢教師宿舍樓的時候,看見一間房屋裏還亮著燈光,就徑直往裏走,剛走到門口,就倒在了地上。亮燈的那間房屋住的是一位老師的保姆黃某,當時黃正在獨自看電視。正在這時,黃某開門上廁所,看見倒在地上的張波,就把張波扶了起來。而張波順勢進入了黃某的房間,倒在了黃某的床上。 黃某叫張波出去,可張波卻賴著不動,最後黃某請來了學院門口的保安幫忙,才將張波“請”了出去。半小時後,張波再次敲門,這次他又被保安“請”回了寢室。9月10日淩晨3時許,張波第三次竄至黃某的門外敲打門窗,並趁黃某開門時闖入室內。之後,張波與黃某發生了性關係。在張波離開後,黃某將剛才發生的事情告訴了門口的保安,並稱自己被強奸了。於是,保安向110報了警。 心理變化 保姆是半推半就 武侯法院認為,張波先後三次進入黃某的房間,使黃某的主觀心理上發生了變化,首先是黃某自己打開了房門,其次張波沒有使用暴力手段,黃某在能夠離開房間避免受害的情況下卻沒有離開,種種證據證明,黃某是在“半推半就”心態中與張波發生的關係。同時,該案發生在大學校舍內,周圍是宿舍,隻要黃某反抗、呼救,張波的行為就不可能得逞。因此法院不認定張波犯強奸罪。 環境不同 學生霸王硬上弓 成都中院認定,張波違背了婦女的意願,強行與保姆黃某性交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強奸罪。而原判認為黃某是在“半推半就”的情況下自願與張波發生的關係,成都中院認為,黃某與張波素不相識,且是年齡比張波大13歲的農村婦女,兩人的生活經曆、文化背景以及受教育程度迥然不同,不可能通過短時間的擺談便達到兩情相悅要發生關係的程度。麵對醉醺醺的張波的糾纏和追打,黃某產生了恐懼心理,害怕若不屈從就會再次遭到毆打。所以認定黃某自願與張波發生關係的理由不能成立,據此做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