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現“陪睡保姆”:雇主為單身男 要求豐滿健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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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保姆,不僅能找到做家務的,還能找到陪睡的!”安徽商報報道,11月18日,一自稱了解安徽省會合肥市保姆市場的讀者致電該報,稱在省城南七及安慶路一帶,部分不法中介為賺取中介費,在服務中,竟公然推介“陪睡保姆”,這些保姆多數來自偏遠農村,而找保姆的多數為單身老年男子。事實是否如此?11月19日和20日,記者分別對省城部分保姆市場進行了暗訪。

讀者報料:隔壁老人找保姆“陪睡”

這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讀者,家住合肥市合作化路附近,11月18日他給該報打來電話稱:合肥竟公然出現“陪睡保姆”!為讓記者相信,他反複稱“這絕不是道聽途說”。

在這位讀者的隔壁住著一位60多歲的老人,“以前老人的孩子們常來看他,大概是今年5月,老人家中突然多了一位40多歲的女人,老人自己說是請的保姆”。不過,讓這位讀者感到不解的是,保姆與男主人的關係“不一般”,一次自己去老人家借東西時,甚至看到保姆就睡在老人的床上。

後來從聊天中這位讀者才得知,老人請的保姆家在四川農村,是其兒子通過南七一家政公司請的,主要負責照顧老人起居,月薪800元。上個月,老人因為被查出肝癌送到北京治療了,保姆便也沒再出現。

10月中旬一天,保姆卻突然出現在老人家門口,一把眼淚一把鼻涕地砸門。保姆口音很重,但仍能聽明白,原來她幾個月間辛苦服侍老人,陪吃、陪住甚至“陪睡”,老人答應要給他一筆錢,但老人生病後,錢便沒了下文。

“這種保姆與被別人包養有什麽區別,真是傷風敗俗。”這位讀者說。出於氣憤,他希望記者調查一下,呼籲有關部門管管。

記者探訪:“豐滿的健談的”要啥有啥

11月19日、20日,記者對省城南七、安慶路及金寨路附近的10多家保姆市場進行了暗訪。

金寨路上的一家中介,其廣告牌上寫著“保姆”、“鍾點工”的字樣。不大的營業廳裏,坐著八九個中青年女子,其中有兩個打扮得不錯。“找保姆?”見記者進門,一個工作人員熱情地招呼,“想找什麽樣的,這些滿不滿意,交50元中介費,不滿意,可以免費調換”。“保姆一個月多少錢?”“一般600,不過四五百的也有。”見記者疑惑,這位工作人員解釋:“隻做家務的一個月600元,如果包吃住,有些保姆四五百元也行。”趁此機會,記者將室內環視了一番,所謂的中介所內,除了一張破爛不堪的桌子和兩張木椅外,幾乎空無一物,記者仔細查看後,竟然沒有找到該中介的營業執照。

為攬“客人”,這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的顧客很多,保姆也多,基本上都是來自偏遠地區的農村婦女,年齡一般都在30歲至40歲之間,隻要給錢,幹什麽都可以,一個月包吃包住800多元,甚至上千元,“因為工資高,一般不愁找不到人”。“幹什麽都可以?陪睡可以嗎?”記者故意問。“哎,就那麽回事。主要看你出什麽價,隻要合適,現在就能找到人。”

隨後,記者又來到安慶路附近,這裏大大小小保姆中介有10多個。記者走訪了其中的4家中介所,發現均有“陪睡保姆”業務提供,一中介負責人甚至說,隻要開價超過1000元,他們隨時能找到四五位保姆,“豐滿的,健談的,什麽類型都有”。

對話保姆:處出感情也就沒什麽了

記者在暗訪中發現,需要服務的對象一般在50多歲左右,根據雇主的需求,隻要給錢,部分中介所甚至連20來歲的女子都能找到。這些保姆為什麽願意“陪睡”,她們到底是怎麽想的?

11月20日下午,記者再次以找保姆為借口,來到安慶路東段一處保姆市場。在店內,記者說明來意,表示要為一位54歲的老人找女性保姆,記者隱約表達了對保姆的“要求”,女老板立刻點頭說“明白”。

經過簡單登記,女老板詢問起記者對保姆的要求,“我們這裏什麽年齡段的都有,三十四十隨你挑。每個月600就差不多了,介紹費隻要40。”按女老板的介紹,在她這裏登記的保姆主要來自合肥部分縣鄉、湖南、四川等地,不過多以農村婦女為主。正說著,女老板忽然指著坐在旁邊的一40歲左右的婦女問記者:“你看她怎麽樣?”記者回頭看到,該婦女雖然穿著較樸素,但麵容嬌好。

“你照顧老人有經驗嗎?”“照顧過,照顧過,上個月我剛服侍過一個老頭,雙方處得挺好的,老頭特別滿意。”這位婦女自稱來自廣西,說完後臉上露出詭秘的一笑。

“這個老人可能要‘多’照顧點,不知道你明不明白我的意思。”“明白,其實隻要處出了感情,也就沒有什麽了。”這位婦女說,自己照顧前一個男性老人時,對方一開始每月隻給550元,後來,工錢漲了不說,還經常給她買衣服等。記者正準備問她為什麽要做這樣的保姆,該婦女支吾了一會自己說了起來,“還不是家裏窮,丈夫不爭氣,掙不到錢還賭錢,我不出來掙錢,孩子怎麽辦!”

“如果大家互相都看著行,我們就定下來?”此時,一旁的女老板忽然插話。記者找個借口迅速離開。

市民譴責:“陪睡”其實是包養情人

針對采訪中發現的情況,記者隨機采訪了部分市民,市民對此意見不一。

更多市民進行了譴責。一些市民說,“陪睡保姆”就像一個圈套,一旦上了圈套對方肯定不會善罷甘休。而且,從現在的情況來看,“陪睡保姆”實際上就是一個長期包養的情人,這樣有悖於道德。

也有人提出不同看法。省城一事業單位的田先生提出了一個假設:一位渴望交流的孤獨老人,在接受保姆照顧時,與保姆產生了感情,進而交往,“這有問題嗎?”

而省城一心理師範女士則認為,“陪睡保姆”關鍵應該看是以“陪睡”還是以感情為目的,“找老伴沒有錯”。其實,“陪睡保姆”的出現,更多說明了子女在關心老人方麵的空缺,“從某種程度上而言老人也有所需求,回避不是辦法”,“陪睡保姆”的錯是在社會、在子女。

律師觀點:以性為目的涉嫌違法

對此,省律協李健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如果是以性為目的的收費行為,那麽“陪睡保姆”就屬於違法行為,因其觸犯了治安處罰條例,應該予以取締。而如果中介協助保姆提供性服務,同時向顧客收取手續費,那麽這些家政“中介”為這種事情提供中介的行為也肯定是違法的。不過,李健律師認為,僅從目前情況來看,人們更多還是認為屬於道德層麵上的問題。

一些城市獨身老人以小恩小惠或者金錢來誘惑那些從農村來的進城務工女性,以達到自己的目的,這種行為實則屬於違法。而那些農村婦女到城裏打工,多數都缺乏知識技能,沒有一技之長,隻能通過從事一些簡單的工作,掙取微薄的收入,很容易誤入以性獲取金錢的歧途,這就演化為一種交易行為,同樣屬於違法。他建議一些獨身老人應冷靜慎重,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同時,這種現象也應該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