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女生偷打同學電話 擔心事情敗露持菜刀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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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地點   大一女生偷打同學電話 擔心事情敗露而動刀殺人   長沙晚報訊(首席記者 陳國忠 通訊員 李柯帆)身為大一女生的李愛娟,本來有著無限美好的前程,卻因自己的一時衝動而成了階下囚。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向媒體透露,李愛娟因犯故意殺人罪,於10月23日被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想到自己將要在監獄呆一輩子,年紀輕輕的李愛娟在法庭上流下了悔恨的淚水。   現年僅19歲的李愛娟,家住江華瑤族自治縣,係長沙醫學院臨床四班大一學生。今年5月2日因涉嫌故意殺人犯罪被望城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日經望城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法院經審理查明,李愛娟與被害人曾海燕均係長沙醫學院同班同寢室的同學。李愛娟多次趁曾海燕不注意時,使用曾海燕的小靈通給男朋友打電話。今年4月,曾海燕覺得自己的小靈通電話費用過高,說要去調取話費詳單。李愛娟因擔心事情敗露,決定殺死曾海燕,以阻止其調取通話費的詳單。4月30日,李愛娟在長沙醫學院對麵某超市購買了尼龍繩、菜刀、水果刀,準備在當日淩晨趁曾海燕熟睡之機將其勒死,後因內心矛盾沒有下手。5月1日上午,曾海燕又提出要去調取電話費詳單。10時許,李愛娟攜帶事先準備好的尼龍繩、菜刀、水果刀,將曾海燕騙至寢室七樓,趁曾不備持菜刀朝曾的頭、頸、肩、背、雙手等部位連砍數十刀,直到認為已經將其砍死後才逃離現場。經法醫鑒定,曾海燕所受損傷係被他人持銳器砍擊所致,已構成重傷並6級傷殘。   法院認為,李愛娟因擔心被害人曾海燕調取話費詳單,而暴露其偷打他人電話的事實,為阻止曾海燕調取通話費的詳單,持刀故意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法院據此判處李愛娟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