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兄妹夫妻20年終離婚 妹妹遠走他鄉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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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的20年“親兄妹夫妻”離婚案,近日隨著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李渡法庭的法槌落下,終於劃下了句號。昨日,離婚成功的侯蓮(化名)已身在他鄉打工。“噩夢總算是過去了,我的生活也總算恢複平靜。我以後會將他(原丈夫)當成哥哥尊敬。”侯說。   知曉真相 妹妹要離婚   侯蓮,永川市雙竹鎮人。1984年,15歲的她與媽媽前往南充市嘉陵區河西鄉同心村的外婆家玩耍,被外婆許配給了當地人林瑞福,並於1985年和1989年先後生育一兒一女。   前幾年,侯蓮的母親到她家玩耍,從母親與公公林紹姚的談話中得知:原來母親曾與林紹姚結婚,並生育了林瑞福。後因林紹姚成份高,成天挨批鬥,母親實在受不了,一個人來到永川,幾年後與永川人侯明全結婚,生下侯蓮。因此,侯蓮與林瑞福實際上是同母異父的兄妹。   得知事情真相後,侯蓮為了一雙兒女,仍堅持在矛盾中生活了多年。後來她到上海打工,學到了不少知識,才進一步意識到自己的婚姻“有違人倫”。   去年7月,她毅然回家,與林瑞福協議離婚。林不願意,她走進了律師事務所,決定采用訴訟渠道離婚。隨之,她的事情被媒體披露,一時在全國引起軒然大波。   曆時一年 婚姻終解除   去年8月,決意離婚的侯蓮一紙訴狀將林瑞福推上南充市嘉陵區李渡法庭被告席。同年11月,因林瑞福堅決不同意離婚,雙方分歧太大,法院司法調解失敗,隨即正式開庭審理了此案。   昨日,侯蓮的代理人鄭烈鋒稱,因經濟條件有限,兩人沒有通過作DNA鑒定來確認兄妹關係,同時他們辦理的婚姻登記證明也遺失了。因此,鄭是按照普通的事實婚姻案件進行起訴。   今年7月,法院審理後認為,雙方在共同生活中,因年齡差距大,誌趣愛好各異,共同生活語言少,感情確已徹底破裂。因此,判決兩人離婚,女兒由林瑞福撫養(兒子已成年),侯蓮支付每個月100元的撫養費,直至18歲為止。共同財產130餘平方的房子歸林瑞福所有。   “得到判決後,我頓時感到輕鬆了許多。”侯蓮說,這段時間來,來自家人的不理解、輿論的壓力,使得她喘不過氣來。現在,事情總算告一個段落,以後她將把林瑞福當成哥哥對待。目前,她已在外地打工,希望重新開始自己的平靜生活,不願再被打擾。   社區點評   侯蓮終於喘了一口氣,讀者也終於鬆了一口氣:我們生怕她挺不住,被農村世俗的沉重壓趴、拖垮,最終將錯就錯選擇認命!還好,她挺住了,沒有在紛紜的唾沫星子中湮沒、沉淪。因此,我們認為,農婦侯蓮的孤獨抗爭,在現實生活中無疑具有標誌意義——可以這麽說,她的意義可與楊三姐告狀媲美,盡管時代迥異!   侯蓮的“解放”,值得人們高興甚至慶幸。但是,我們還有一個希望——但願這樣的故事不再重演。這,其實也是對新農村建設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