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三次遭老鄉強奸將其殺死 被捕後發現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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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後被強奸三次,一怒之下揮刀刺向“色狼”,將“色狼”殺死。昨日上午,犯下如上罪行的李秀(化名),在廣州中院出庭受審。   2005年1月,李秀和丈夫吳某一起,從廣西老家來到了廣州,住進了白雲區的一個出租屋。當時,除了李秀夫婦外,住在該出租屋的還有廣西老鄉汪紀(化名)及其弟弟、女子郭某等。出租屋是由他們共同租賃的。   吳某、汪紀及其弟弟三人都在同一工廠工作,李秀、郭某則同在另外一家工廠工作。當時,大家的關係還算融洽。李秀和郭某平時一起上下班,也一起玩。2006年初,郭某回去結婚,丈夫又經常不在家,這讓李秀感覺很孤單。   據李秀說,1月6日晚7時許,她感覺一個人無聊,就到汪紀房間看電視。看著看著,汪紀就抱住李秀,要求其與自己發生性關係。李秀不願意,使盡全力進行反抗,但汪紀還是強行與她發生了關係。此後,1月9日晚、1月14日晚,汪紀又兩次將李秀強奸。   最後一次被強暴之後,李秀躺在汪紀的床上,想到他對自己的一次次蹂躪,擔心汪紀不會放過自己,又擔心丈夫知道後夫妻感情破裂。她越想越不是滋味,於是,起身拿起了汪房裏的水果刀,捅向躺在床上的汪紀的腹部。汪紀被刺後,雙手握著刀,對李秀說自己再也不敢了。看著流血不止的汪紀,李秀嚇呆了,回到了自己的房間。   第二天上午7時多,李秀來到汪紀的房間,發現汪紀已經停止了呼吸。房東報了案。李秀在派出所交代了前因後果。檢察機關認為,李秀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希望法庭依法懲處。   在被捕後一段時間,李秀被查出懷孕,她坦言孩子是汪紀的,不會生下這個孩子。在昨日的庭審中,李秀對其傷人行為供認不諱,但希望法官能夠從輕處理。   庭審之後,記者采訪了李秀的丈夫吳某,他神情暗淡地說:“她出事後我就沒有睡過一個好覺,那個死鬼(汪紀)在出事前一個月才回老家相的親,我還借錢給他蓋房子,沒想到……”“我兒子今年三歲,她就是坐牢出來了我們也不可能再在一起生活了。”本案目前還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