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兒子生殖器發育正常 父親逼兒手淫與母交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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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開設神壇的陳姓乩童為了讓讀高中的兒子生殖器發育正常,被控逼兒子手淫,甚至強迫兒子與太太發生關係,期能“采陰補陽”,12日被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判刑五年三個月,太太則判刑四年一個月。 陳姓乩童在法院審理時,對這種荒唐的行徑辯解說,要兒子手淫,是要看兒子發育是否正常。至於要兒子采陰補陽,與太太發生關係,事先也取得兒子同意。陳姓乩童的太太說詞和丈夫一樣,強調她關心兒子成長,才和兒子“交歡”。 法官一度懷疑陳姓乩童夫婦精神狀況有問題,特別商請精神科醫師為兩人鑒定。結果鑒定報告認為,陳姓乩童夫婦精神狀況正常,沒有濫用藥物、酗酒及性變態。犯後深感懊悔、痛苦,再犯率低,不必強製治療。 判決書指出,42歲的陳姓乩童和小他兩歲的太太在嘉義縣經營香鋪店,店裏並設神壇,幫人消災解厄。 陳姓乩童因讀高中的兒子個性羞澀,2005年10月間,認為兒子的生殖器發育不正常,隨後和太太以關切兒子發育為由,要兒子在夫婦麵前手淫。同年11月底,強迫兒子“再來一次”,兒子不願意,陳痛責兒子不知天下父母心,當場掌摑及持木棍毆打。 兒子發育不佳成為陳姓乩童夫婦關切焦點後,陳姓男子覺得兒子應透過“采陰補陽”才能讓生殖器發育正常,考慮聲色場所不幹淨,決定由太太“獻身”。 陳姓男子的兒子對父母的“異行”感覺生不如死,2005年10月底,在學校陸續出現撞牆等自殘的行為,經學校輔導室老師晤談後得知上情,報請警方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