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女孩嫁給服刑犯 曾每周寫3封信助其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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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偉與劉丹

陳偉與劉丹

  

陳偉與劉丹
 
28歲男子因敲詐勒索罪被判刑一年半,妻子丟下新生兒子離去。一個20歲女孩偶然機會得知後,寫信給獄中男子鼓勵他“好好改造,重新做人”,幾個月鴻雁往來,兩人心生愛慕之情。昨天,在民警陪同下,這對戀人在南岸民政局辦理了結婚證。

  素不相識每周寫信3封

  去年9月12日,兒子聰聰降臨人世,而父親陳偉卻在9月1日被送進了南岸區看守所。陳偉獄中獲知兒子出生的消息異常高興,但妻子卻提出了離婚。

  看守所民警老周介紹,去年轟動一時的“女子樹葉擺110求救”的案件,陳偉即為案犯之一,他們5名男子威脅4名女子每人拿8000元才能走人。

  去年9月底,來重慶打工的璧山女孩劉丹,經親戚介紹,認識了陳偉的母親。了解了事情原委,可愛的孩子聰聰勾起了劉丹的愛心。去年10月,與妻子離婚後,陳偉主動要求撫養兒子。就在這時,劉丹給陳偉寄來了首封來信,“當時隻是看在小孩的份上,想鼓勵他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此後,她每周寫3封信,到現在堆起足足有一米高吧。”陳偉用手比劃著說:“我是監舍裏收信最多的一個。”民警老周悄聲告訴記者,在看守所裏,信多特別讓人羨慕。

  破例準許刑犯辦結婚證

  今年1月,雙方越來越了解,不約而同提出了結婚的想法。昨天,陳偉說:“我們是心有靈犀吧。”一旁的劉丹也笑著點頭。

  “在通信中,我漸漸發現陳偉本質不壞,有改造好的決心。”劉丹說,“第一次見麵是在今年4月5日開庭時,他好瘦。”而且她視聰聰如己出,不介意做一個後媽。

  7月初,陳偉向看守所領導提出了結婚的想法。“結婚?沒有先例啊!”南岸區看守所副所長孫輝明犯難了,立即召開所務會,最後決定同意兩人辦結婚證。經多方聯係,定於昨天辦理結婚證。

  女方家長最終同意婚事

  “一開始,她家人很反對這門婚事,過春節她都沒回家。”陳偉的媽媽對兒媳讚不絕口,“她付出了很多,聰聰生病住院,她也是細心照顧,真是好媳婦”。

  劉丹說:“家裏不同意,我也隻好硬扛,因為我認定了就是他。”為了和陳偉在一起,她去年春節沒回璧山老家。最後,父母被女兒的執著所感動,也同意了這門婚事。(當事人均為化名)

  婚宴在看守所舉行

  本報訊 (記者 杜海實習生 羅婧雅) 昨日上午10時,2名武警戰士、3名民警陪同一對戀人,在南岸區民政局辦完最後一道手續,領到了結婚證。

  9點30分,陳偉穿著“看守所”字樣的背心,坐在南岸區民政局辦證大廳的角落,左右兩邊各站著一名武警戰士,他的媽媽抱著10個月大的聰聰也坐在一旁。準新娘個頭不高,1.6米多一點,身著一套得體的連衣裙站在一旁,話不多。

  “快去照登記照。”在民警催促下,兩人在馬路對麵照了照片。20歲的劉丹與28歲的陳偉回到大廳,填寫“申請結婚登記申明書”,並按上了自己手印,一切辦好後已是9點50分了。

  陳偉忙著拿出餐巾紙,幫劉丹將手指上的印泥擦幹淨,兩人戴上了新郎、新娘的胸花。10分鍾後,兩人走到辦證櫃台,拿到了“結婚證件”。

  陳偉抱了抱聰聰,聰聰一下子就哭了起來,劉丹趕緊過來抱住聰聰。兩人乘警車,回到了看守所。

  回到看守所,劉丹忙著給民警發喜糖和喜煙,所裏專門為兩人準備了一桌宴席,兩人交杯喝完飲料後,眾人就離開了,留下新人一家一起吃飯。因結婚時間定得太倉促,劉丹的父母並未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