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3年充當老師泄欲工具 每天被喂避孕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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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怎成了狼 一初中女生稱當了老師三年泄欲工具   女孩哭訴   讀初一時的班主任毀了她一生   日前,有讀者向本報投訴說,三亞市逸夫中學有一位蔡強老師,和自己的學生小花(化名)保持了三年多的性關係,幾天前被現場抓住,希望記者進行了解。   記者在三亞林旺鎮的一黎村內,找到了小花的家。這是一個非常貧困的家庭,三間房裏除了木板床和雜物外,沒有其它家俱和電器,房子外露天放有一些碗筷和鍋勺。 一位身高接近150厘米、臉色蒼白的女孩向記者走過來,怯怯地表明自己的身份,她就是小花。當記者問起她和蔡強的關係時,小花連聲說恨他,是他毀了自己的學業,甚至毀了自己的一生。   小花的哥哥是逸夫中學的老師,她的初中是在逸夫中學讀的,在學校時一直住在哥哥的宿舍裏。而蔡強就住在哥哥宿舍的隔壁,是她初中一年級時的班主任。   小花回憶說,2001年9月到2003年7月,哥哥到瓊州大學進修,此外,因嫂子在五指山市一學校當老師,哥嫂兩人這兩年時間很少回逸夫中學,這給了蔡強可乘之機。   兩人的第一次性關係發生在2003年“五一”假期後的周一晚上,當時是晚上12點鍾左右,蔡強過來找她下棋,然後就要求和自己發生性關係。小花說,當時自己還小,對方又是自己的班主任,所以她不敢拚命反抗,隻是感覺很害怕,不同意,說怕懷孕。可蔡強說沒事的,他會拿藥給她吃,說完強行和小花發生了性關係。到了第二天,蔡強果然拿了一粒藥片讓她服下,此後每天都拿一粒藥片給她吃,然後還和她發生性關係。每周約有三四次左右,這種性關係一直持續到2006年7月4日。   自稱服了三年避孕藥   老師用暗號喚她上門發生關係   在談到蔡強和自己的關係時,小花表情恨恨的說,以前總以為蔡強喜歡自己,可後來一想他連續讓她服用了3年多的避孕藥,隻會在她身上發泄,才明白他不是真的喜歡自己。   小花坦白說,2003年9月,哥哥回到學校居住,蔡強不敢來她哥哥家裏找她,就經常讓她去他的房間發生性關係,她也開始經常在夜裏偷偷跑過去。哥哥的宿舍是102室,蔡強住在對麵的101室,兩套房子隻有幾米遠,兩人用打暗號的方式聯係然後相聚。   而兩人約定了三種暗號,一是蔡強在房間把地板踩得很響,小花聽到響聲後就從廚房外麵的陽台翻出去;二是蔡強直接往小花哥哥的宿舍打電話,電話響兩聲就掛斷;三是蔡強直接往二樓的一位老師家裏打電話,也是響兩聲就掛斷,小花睡在一樓窗戶旁,一般能聽到樓上的電話響。兩人就這樣偷偷來往了3年多。  情書泄露不正當關係   淩晨師生被堵在同一房間   蔡強和小花之間的關係被學校一些老師察覺,關於兩人的不正當關係傳言傳到了小花嫂嫂的耳朵裏。 7月2日下午,小花的嫂子在整理房間時,意外地發現了一份情書。這封情書極盡挑逗之能,用了大量的歌詞和歌名,還說“能和你有這樣的關係,我感到無比的光榮,但我還是有點害怕,怕有一天知道了,我會怎樣呢?不過畢業了就不會那麽怕了。再一次想你、吻你、抱你!”   小花的嫂子隨後問小花這封情書是誰寫的?小花才坦白說是蔡強老師寫給她的。通過情書上的文字,嫂嫂意識到小花和蔡強確實保持著不正常的關係。   小花的哥哥聽到此事後非常吃驚,找到姐姐商量,姐弟倆決定製止這種事情再次發生。   7月3日晚上睡覺前,小花的嫂嫂特意把房門和靠近陽台的廚房門從裏麵反鎖上,沒想到淩晨4點多,嫂嫂起床時,驚訝地發現廚房的門被打開了,小花也已經不在房間裏,便立即告訴了自己的丈夫。小花的哥哥急忙通知住在附近的姐姐和姐夫趕到三亞市逸夫中學,然後在蔡強的房門陽台外麵守候。   淩晨5點多鍾,當小花躡手躡腳地從蔡強的房間裏走到陽台準備翻出來時,被姐姐發現。姐姐大喊大叫,引來學校很多老師及校領導的關注。   蔡強承認   初三時和學生保持性關係   小花的哥哥隨後報了警,蔡強被帶往三亞市公安局田獨派出所進行調查。   據田獨派出所的王專所長介紹,在警方的詢問中,小花自稱是自己跑到蔡強老師房間裏的,並不是蔡老師強暴她,而且從初一開始兩人就一直保持著性關係。而蔡強承認當晚確實和小花發生了性關係,但聲稱兩人是從小花初三開始才保持性關係的,並不是從初一開始。由於兩個人都承認是自願的,而小花又自稱現年已經20歲,所以認為蔡強並不構成強奸罪。在為兩人做了筆錄後,派出所讓學校領導把蔡強帶回去了。   王所長告訴記者,7月11日,小花的哥哥向派出所提供了一份戶口簿,上麵記錄小花是1992年3月27日出生的,按此算來,小花隻是剛滿14周歲。而如果和不滿14歲的女孩發生性關係,不管對方是否自願都將定性強奸,所以派出所對此非常重視,專門安排民警全麵調查。而在查看有關小花戶口簿原記錄時,上麵記載的是小花是1986年7月10日出生,已經滿20周歲。   民警在小花所住的村子調查時,小花的母親也介紹說自己有6個孩子,最小的是20歲,所以新的戶口簿出生日期應該是剛剛更改的。   小花的哥哥則告訴記者,自己的母親在生孩子時,都是在家裏找接生婆生的,從來沒去過醫院生孩子,所以他們兄妹幾個的具體出生日期沒有記錄,但應是1992年的比較準確。   “師生情”傳遍學校   當事老師是學校德育處副主任   據三亞市逸夫中學教導處辦公室一負責人介紹,三亞市逸夫中學是一所公立學校,原名田獨中學,全校共有900多名學生,而蔡強是1996年瓊州大學大專畢業後來學校任教的主要是擔任數學老師,現在還擔任學校德育處副主任。至於蔡強和女學生之間的事情,現在整個學校都已經知道了。   三亞市逸夫中學一副校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平時蔡強的教學工作還不錯,但學校此前一直沒發現蔡強和女學生之間有不正當關係,直到7月4日淩晨大家看到了才知道。如果學校早發現這種情況,會及時對蔡強進行批評教育,讓他注意為人師表的形象。   記者在學校的老師宿舍樓看到,這是一幢4層高的樓房,而小花的哥哥和蔡強就住在同一樓道的對門兩套房子,兩套房的房門不到3米遠。而一樓的陽台都沒有安裝防盜窗,就連小孩子都可以隨意從陽台翻到房間裏或者從房間翻出來。但是陽台的裏麵廚房有一道門,如果從裏麵鎖上門外麵的人根本進不去。   當事老師威脅利誘記者   “隻要不發稿,條件隨便提”   記者發稿前,小花專門給記者打來電話說:“蔡強這幾天一直給自己打電話,讓自己配合他告訴派出所說兩人從初三才有性關係的,並且說還要來林旺鎮見自己,被自己拒絕了。”   12日晚上11點多鍾,一位自稱是蔡強朋友的男子突然撥打記者的手機,聲稱自己是蔡強的朋友,想和記者見個麵“意思一下”,希望記者不要發稿,並表示,現在找個工作不容易,蔡強擔心這件事被報社曝光後,很可能會丟掉飯碗,所以委托自己和記者見個麵,想“意思意思”。   13日中午,蔡強又突然給記者打來電話,語帶威脅說:“自己正在和女學生進行協商,很快會達成一致,到時候女方會推翻先前告自己的說法。所以奉勸記者不要寫報道,否則到時候女方不承認以前說過的話報社就會很被動,自己還可以要求報社賠償自己的名譽損失,讓報社承擔法律責任。” 記者對話當事老師   謊話連篇難以自圓其說   “他們沒有看到我們倆在床上”   在當地派出所做完筆錄後,就不見了蔡強的蹤影,記者經多方詢問得知了蔡強的手機號碼,13日上午專門電話采訪了這位老師。   記者(以下簡稱記):是蔡老師嗎?我們接到投訴說你和女學生保持了3年多的性關係,這種情況是否真實呢?   蔡強(以下簡稱蔡):我是蔡老師,那個學生的說法不真實,我和她沒有發生過性關係,他們沒有抓到我。7月3日夜裏我在打牌,到4日淩晨1點多才回去,洗完澡就睡覺了。我有老婆有孩子,隻是老婆不在身邊,但我每周都回去陪老婆的。   記:很多人證實說7月4日早晨5點多看到小花從你的房間裏出來,你們在房間裏做什麽?   蔡:他們隻是看到她從我房間的陽台上準備出來,沒有看到我們倆在床上。那天我喝醉了(蔡強開始說是打牌,現在又說喝醉了),蒙蒙的,不知道她什麽時候進來的?什麽時候出去的?他們沒有什麽證據的。   記:有人反映說你們早就有不正當的關係?你怎麽看待這種說法呢?   蔡:我們是鄰居,她經常抱哥哥的孩子到我這邊玩,有時候她不懂做題就過來向我請教題目,我隻是教她而已,別人誤以為我們有性關係,他們根本沒發現我們在床上的證據。   記:既然你們沒有發生性關係,為何你在派出所做筆錄說從她上初三後一直保持性關係的?你可以要求帶她去醫院做檢查,看是否處女膜破裂?她體內是否有你的精液?這樣就可以證明你的清白。   蔡:我30多歲的人是第一次經曆過這件事情,有點怕,再說這種事也說不清楚,就在派出所承認了,其實我不承認他們也沒辦法。我之所以沒要求給她做檢查,是因為搞不清她是否以前和其他人發生過性關係,所以處女膜破裂很正常,那樣我也一樣說不清楚,還會讓別人認為我從初一開始就和她保持性關係的。   記:你最近有沒有和她單獨聯係過?有沒有給她寫過情書?   蔡:我和她聯係過幾次,主要是和她談條件的,談賠償問題。她一會說要10萬,一會要6萬,我拿不出那麽多錢,所以和她談讓她少要一點。我可能給她寫過情書,但隻是寫一些歌詞什麽的,具體內容記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