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同居男女虐殺4個月大女嬰各被判監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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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同居男女零三年虐殺四個月大女嬰,今香港高等法院判其二人虐兒罪及誤殺罪成,各判監十年,實時入獄。 法官判刑時指,兩人虐待四個月大的女嬰的行為,令人惡心。 案情透露,二十七歲男被告林偉樹,即女嬰的父親,不但將毛巾塞入女兒口中,更掩其頭,甚至威脅要把女兒放入冰櫃,結果女兒被虐打致死,而女嬰的母親、三十三歲的招美詩一同被控。 遭虐殺女嬰林樂恩於零三年八日月三日在醫院出生,由於女嬰出生時“未足月”,她留院約1個月後才返家。至十二月月日,招發現女兒失去知覺,遂致電“包租婆”求助報警。女嬰送院時已沒有生命跡象,未幾證實不治,死因是腦部出血及支氣管炎。法醫認為,女嬰身上的傷痕乃生前被人虐待所致,並非由意外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