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持刀劫持女獄警三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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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劉義芳 通訊員 李春華 為您報道 在酒泉監獄,一名正在服刑的死刑犯乘人不備,拿著事先準備好的刀具悄悄潛入辦公區,用木棒將一名女警察擊暈後劫為人質,一場解救行動迅速展開。這是昨日記者從酒泉市有關部門了解到的。   劫持 刀抵住人質脖子   2006年5月30日18時10分 服刑人員楊育霖在酒泉監獄二監區五分監區車間勞動,他乘車間收工之機,悄悄脫離了勞動崗位和互監小組的監視,從衣櫃內取出事先準備好的刀具潛出車間,迅速竄入二監區辦公樓三樓質檢科計量室內,威脅正在上班的計量室女警察趙某,稱自己要打電話。   在遭到趙某的拒絕後,楊育霖強行奪下了趙某的手機,隨後趙某和他展開了爭奪,眼看事情就要敗露,楊育霖拿起屋裏的一根木棒,對趙某後腦部猛擊了三棒,趙某當即被擊暈,楊育霖將趙某拖到屋子的東南角,將刀架在趙某的脖子上,將其劫為人質。   三小時 攻心對話   就在這時,計量室工人韓某推門進來,看到此情景後,拔腿跑到二樓二監區王監區長辦公室緊急報告。接到報案後,監獄方麵立即采取措施,一方麵組織力量解救,一方麵展開對話,穩住楊育霖的情緒,“放下刀,千萬不要傷害人質,不要一時衝動犯下大錯……”在獄警耐心地勸說下,楊育霖漸漸有些動搖,情緒也不再激動。   2006年5月30日21時20分 劫持人質達三小時之久的罪犯楊育霖將趙某放開。   2006年5月30日22時40分 獄警乘勝追擊,在監獄政治攻心和政策感召下,罪犯楊育霖最終放下了凶器,束手就擒。   趙某經醫院診斷為腦外傷神經反應,頭皮下血腫。近日,酒泉市人民檢察院對在服刑期間,采取暴力手段劫持人質又故意犯罪的罪犯楊育霖,以涉嫌綁架罪,向酒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等待罪犯楊育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現年30歲的山西省晉中籍無業人員楊育霖,2004年6月30日因犯搶劫罪被遼寧省丹東市元寶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2005年7月19日又因故意殺人罪被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合並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2006年1月9日,送至酒泉監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