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體育大學學生籃球訓練時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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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體育大學的學生、18歲的小剛(化名),在籃球訓練中突然昏迷倒地,後經搶救無效死亡。小剛的父母認為,籃球訓練是學校安排的,在這之前氣象台曾發出高溫橙色警報,在施救過程中學校又耽誤了最佳搶救時間,以致小剛死亡,於是將北京體育大學告上法院,索賠死亡賠償金及精神撫慰金等共計66萬餘元。海澱法院已受理此案。   小剛的父母向法院起訴稱,兒子體魄健壯,身體一貫健康,2004年9月,考入北京體育大學。2005年6月21日,北京氣象台發出高溫橙色警報:在23日以前的連續三天時間內,北京市持續高溫天氣。6月22日氣溫突破39攝氏度。在這種情況下,體育大學不顧橙色警報的警示,仍然組織學生在體育館內進行籃球訓練,同時為了節電省錢,體育館內未開放空調。而小剛按照學校的安排,參加了6月22日下午在體育館內的籃球訓練。訓練至18時50分時,他突然昏厥,猝然倒地。但是教學人員僅讓兩名缺乏搶救知識的學生進行搶救,20分鍾後才電話通知學校。當值班校醫趕至事故地點時距小剛倒地已經至少25分鍾。至19時17分,校方才想到向“999”求救,待救護車趕到現場時,小剛的心電圖已呈直線。被送到醫院後,終因搶救無效死亡。   陳律師表示,此後雙方曾兩次簽署協議,並最終約定由學校支付相關費用18.4萬餘元。但是,在簽署協議的過程中,學校隱瞞了事發至專業醫務人員到場的時間、搶救方法、向“999”呼救的時間等涉及校方責任的重要問題。據此他們認為,雙方簽訂的《後事處理修訂協議》是顯失公平的,因此請求海澱法院予以變更,並增加索賠48.5萬餘元。   今天上午,記者就此事對體育大學黨辦程主任進行了電話采訪。在電話中,程主任告訴記者,小剛的死是學校和家長都不願看到的。最初學校也是希望通過法院解決這件事,但是小剛的家長表示希望協商解決。在學校將協議的草本交給對方後,給了他們充分的時間斟酌考慮,之後在心平氣和的情況下,雙方達成了協議內容。至於對方所說的幾個時間問題,程主任表示他們和家長已經就這個問題說過好多次了,不想再說。現在對方要通過法院變更協議,學校方麵將會積極應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