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仔偷拍不簡單:娛記揭行業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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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由於黎明和樂基兒、吳彥祖和側田等藝人均被狗仔隊惡性偷拍,包括香港演藝人協會、保護私隱組織以及眾多媒體、明星均掀起討伐“狗仔隊”的熱潮,要求立法保護私生活。一提立法引起無數爭論,究竟什麽是狗仔隊?他們提供了無數明星八卦,而關於狗仔的八卦,你又是否知道?記者采訪了幾位入行均超過十年以上的香港資深娛記,他們有的曾經是狗仔隊,如今“從良”,有的依然“半人半狗”,還有的是擔任給狗仔下命令的“高層”,他們用自己的親身經曆,揭開了這個行業的麵紗。


哈狗幫


陣容


現在狗仔最多的可能是某新地周刊,大概有七八組人,每組三四人,還有些平時的攝影也會變身成“狗”,有些周刊角色混淆,不少記者“白天是人,晚上是狗”。


地位


J記者認為,狗仔隊隻是在充當執行的角色。很多香港狗仔隊是如今合並的一個報業集團後裁員,從社會新聞轉成做娛樂的。他們的手上沒有什麽線索,隻能做一些執行的工作。有報社裏的資深記者會給他們消息去追明星,這些資深記者才是最值錢的。現在香港藝人和媒體的關係已經僵化到無法挽回,所以要找些消息真的很難,這也是狗仔隊越來越多的原因。


收入


C記者講述香港娛樂記者的“紅包衰落史”時說,當年電影線的記者不時會收到“派片”即宣傳費,電視和音樂記者則沒有。1996年入行的記者當時收入約為5000港元,到2006年,不少雜誌請人依然有初入行六七千包月的人工,一般大的報社新人月薪則在一萬到一萬二左右,做娛樂的收入和其他版麵相比較高。據傳有少數做得極好的狗仔隊也會有兩三萬收入。但C記者直言,有些狗仔隊連字都不認識,如果要寫文章、訪問、想問題他們是不會的,大部分的收入並不會太高,收入差別主要看他們的技術和掌握“線人”多少,如果在酒吧等風月場所裏有許多“暗線”,收到料多,收入自然會高。


J記者入行十二年,服務過至少五家媒體,如今供職於某周刊,用他自己的話來說“一半是人,一半是狗”。他說,其實做真正的狗仔隊是不可以去跑記者會的,有些周刊會“全民皆狗”,隻要老板下命令,馬上就可以從“人”變“狗”。


當年J記者在北京追拍過王菲,其實是報社自掏機票和酒店的住宿費讓他到北京采訪某頒獎禮。來回機票有一個月時間可以轉簽,他說:“我不可能跑完頒獎禮沒事做就傻呆著。肯定要找事情做。在北京,大家通常一想到就是王菲。平時,在沒有什麽大事情發生的時候,不會有老板肯給錢買機票專門過去做她的新聞,當年做王菲離婚才是最有新聞價值的時候,最初,香港隻有兩三家媒體到北京做報道,後來是非越來越多,高原出台,然後又有竇唯說“結婚是個陰謀”,就吸引了越來越多媒體包括有線電視或者有些從來不會出錢到北京出差的報紙,一窩蜂地湧去,那段時間變成隻要去了現場就都能抓到料。但到現在大家也隻是到她家門口報到一下,已經生第二個孩子了,新聞的價值也越來越少了。”


做狗仔隊大部分時間都在等,回憶起在北京追王菲,J記者說:“當年的競爭真的很激烈。因為大家都知道王菲四點才回到家,我們也隻能等到她回家才能走。其實大家都知道她進去了可能就很久都不會出來,但就是擔心她萬一會出來。所以一早十點鍾又在那裏等了,幾乎不用睡。其實香港媒體惡性競爭導致公司給記者的壓力過大。不同媒體之間的記者信任不足。可能我跟你講明天不開工,但其實明天就會開工。大家互相之間會有猜疑,彼此不信任,就一起死等。”J記者曾試過連續等最長時間的是粵劇名伶新馬司曾去世那次,等了36個小時沒有合眼。那件事後來還包括了爭家產等問題,鬧了大半年,也算是持續時間比較長的一個事件。


談到十年來狗仔隊的發展曆程,J記者說:“我又不能說是‘一傳媒’帶來了狗仔隊。但我覺得是他們把這種文化‘發揚光大’,從香港到台灣再傳到內地。其實狗仔隊在10年前,我沒入行之前都有,但十年前香港的狗仔隊還沒有那麽猖狂,娛樂新聞通常是一年有兩、三件大事情,經過深入的調查和追蹤,收集很多資料,一次推出來,例如明星的離婚、分家產,從而造成轟動效應。當時也不會有太多讓人反感、超過道德界限的事情。但1996年‘一傳媒’的新刊物出生,就一定要有出位的東西來搶市場。除了高薪挖人、進行價格大戰之外,當時該傳媒不許收受紅包的規定也造成了一種有趣現象,當某影視公司春茗時,其他記者就把鏡頭對準‘一傳媒’的記者,看他們有沒有收利市,如果收了被拍到,就會被刊登在‘敵報’上。”


如今香港狗仔隊已經將觸角伸向了世界各地,隨著香港藝人越來越頻繁到外地拍戲、演出,某便利周刊便是最經常跟蹤藝人出國的。1991年入行的C記者說,新年期間,幾乎全部狗仔隊都去了外國,沒有人在香港,都跟著明星出埠演出去了。


狗仔隊發掘隱私的方法多樣,據資深攝影記者分析,定點遠距離偷拍的難度高,例如黎明事件所用的是價值十幾萬的1000毫米超長焦鏡頭,加增倍鏡在一兩千米的範圍內拍攝。下麵為5大狗仔常用技巧:


1.“爆房”:即破門而入。據資深記者H先生透露,以前一般是“事後爆”多,等明星走了再進去翻東西,像梁詠琪那種人沒走,就進去亂查比較過分。其實記者進入明星的酒店房間通常也就是要看明星是否有抽煙、吃過些什麽。但有甚者謊報身份進入餘文樂家中向有癡呆症的老人套料,實在很不道德。


2.翻垃圾桶:據說某傳媒大亨當年曾直接教導手下記者要翻明星的垃圾桶,但C記者對當年張國榮死後有狗仔隊翻他家中垃圾筒的行為非常不齒。即使像Twins這樣的明星被翻垃圾桶最多也就是找到衛生用品這些平常東西,H記者說,其實狗仔隊這樣做的“終極目的”,也不過是想在藝人的垃圾桶中找到異性用品而已。


3.明星和公司放料:像C記者就是經常給狗仔隊消息、讓他們跟蹤明星的“上層指揮”,通常這些消息會來源於處於宣傳期的藝人或其相關公司的宣傳人員。C記者透露,在報社中也有一類“保護藝人組”的記者,他們不少是從Fans轉變而來,在正式采訪中不問敏感問題,與明星搞好關係再進而得到許多“獨家”猛料。


4.追蹤是非人物:如張柏芝、陳小春、劉嘉玲、張曼玉這些都是狗仔隊們經常跟的人物,他們即使沒什麽事情也會被跟,以防有事發生。習慣了的張柏芝和某些攝影記者甚至成為朋友,外出玩偶爾也會提前打個招呼,碰到也會停下來讓他們拍幾張,讓記者們不會空手而回。


5.“辣更”:粵語“辣更”可翻譯為“帶著任務逛街”,基本上到了晚上在跑馬地、蘭桂坊一帶都有很多狗仔在巡邏。曾有周刊為增加“耳目”而聘請一些“自由人”加入這個行列,通常300元/天,在跑馬地、銅鑼灣等多明星出入的地方,每天走9小時,這種不用開車的自由人又被稱為“步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