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與爆料 比假唱更可怕的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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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星假唱是早就被人詬病的,崔健的“真唱運動”也著實讓觀眾更有了擦亮雙眼的意識,可當這個涉嫌演藝道德的問題成為一個媒體屢試不爽的關鍵詞的時候,這事兒鬧得多少有些變味兒。

  《周璿》一劇的製作方式和表現手法有足夠的理由讓伊能靜在音樂伴奏響起的時候不去用真聲,因為我相信她的實力不足以支撐又唱、又說、又喊、又叫的良好表現。
而且舞台手法的多重使用的確給出了呈現技術上的難題。所以演員在此沒有真唱並不具有欺蒙的性質。一切從劇情出發,這是舞台作品為觀眾服務時,所應具備的、起碼的做戲宗旨。

  此外,如果我們在觀劇的過程中,不去享受視聽的效果,不去關注劇中人物的情感發展,而去較真演員到底真唱假唱,就成了吹毛求疵,到底看戲還是挑刺?

  顯然,具有“批判意識”的媒體更願意在這種事上再次體現自己的社會道德正義感。但是當“披露”成為一種職業手段、一種抓人眼球的伎倆的時候,“假唱”的帽子也許就該換主人了。

  娛記追求爆料作為職業需求來說是無可厚非的,而且爆料越多越顯其敬業精神。但問題的關鍵在於,當你真切明白舞台創作的規律和需求的時候,指出劇作本身的問題在哪的時候,才能夠真正顯示出媒體的殺傷力,否則永遠是娛樂的附庸,正戲在台上演,小戲在台下演。

  媒體與創作投資方的共謀關係在當今商業社會裏是極其合理的一種方式,當那些還心存道德理想和文化良知的人對此質疑的時候,多少會產生一些正麵影響,因而,披露真相作為有力手段應當多多倡導。可是當牛刀指向文化產品的時候,還沒搞懂其內部結構、性能品質的時候,隻能是做些皮毛工作。庖丁解牛的時候,都是切其要害。否則,就得讓人家拿著“音樂舞台劇”這本身就是自己想當然做出的概念給糊弄了。

  要知道,有個擾亂視聽的概念是最好不過的撤退餘地,什麽叫製作需要呢?就騙你這“不懂行”的。說到這,都跟“假唱”沒關係了,其實是媒體思路的問題。真要想讓那些作品有真水平,拿出庖丁的技術,直解筋骨,到時候創作者就不是自負的“無奈”,而是放下狂妄的“無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