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糾紛如家常便飯 炒作大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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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網絡歌手香香因翻唱林俊傑的《江南》而被指沒有授權成為被告一案目前仍在調查當中,沒有進展。由此聯想,演藝圈中明星的各種糾紛就如家常便飯,吃者煩心重重,聞者感慨多多。其實因為簽約或者未曾簽約、版權歸屬、合同而惹出官司的事例在歌壇中並不罕見。


  縱觀這兩年的版權官司,可以看出三個特點:歌手官司大多以版權糾紛為主,不是翻唱歌曲沒付費,就是不小心違約成被告;二是以新人小輩惹官司為多,偶爾有大牌歌手被牽扯;再一個就是不了了之的多,很多糾紛熱熱鬧鬧地進行了一陣,但不久之後就沒了下文。


  其實隻要把這些明星官司的老賬一翻,到底誰費神,到底折騰誰,到底誰隻想鬧個聲勢,一看便清清楚楚。而局外人也可以從中吸取教訓,可以抱著借鑒的態度, 免遭同樣的 “待遇”。



  官司類別


  版權糾紛


  (歌手與歌手之間)


  代表:香香VS林俊傑


  糾紛經過: 去年年底,台灣歌手林俊傑創作的《江南》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被網絡歌手香香翻唱,並收錄在她首張個人專輯《香香豬之歌》裏。香香的經紀人在記者進行求證時表示香香翻唱的《江南》已經向音樂著作權協會交納了使用費,有授權書,《香香豬之歌》專輯在手續方麵是沒有問題的。


  糾紛結果:出事後,香香委屈地說“我喜歡林俊傑”,林俊傑心一軟,還忍心告人家嗎?算了。官司不了了之,而香香也大名遠揚。


  涉嫌炒作指數:★★★★


  借鑒指數:2



 官司類別


  侵權糾紛


  (歌手與詞作者之間)


  代表:沙寶亮VS陳濤


  糾紛經過:詞作者陳濤為三寶作曲的電視劇《金粉世家》的主題歌《暗香》填詞,並表示自己擁有《暗香》的演唱權。之後發現未經他的許可,沙寶亮的專輯收錄了這首《暗香》,因此陳濤將沙寶亮及其公司告上法庭。


  糾紛結果:沙寶亮原本因唱《暗香》名聲大起,但卷入此官司後,可謂順水推舟、如魚得水。詞作者陳濤也因此讓更多的人記住了他——《暗香》的詞作者。


  涉嫌炒作指數:★★★


  借鑒指數:3


  官司類別


  合同糾紛


  (歌手與公司之間)


  代表:臧天朔VS宋海貝


  糾紛經過: 2003年4月21日,原告宋海貝與臧天朔簽訂合同並支付後者訂金9萬元,約定臧天朔及其樂隊於當年5月5日前往遼寧海城演出,演出費18萬元。


  4月29日,演出因“非典”取消,宋海貝要求臧天朔解除演出合同並退還訂金,兩人未達成一致,宋海貝將臧天朔告上法庭。一審判決解除演出合同,臧天朔返還宋海貝9萬元訂金。


  糾紛結果:臧天朔上訴後,二審除維持一審“解除宋海貝與臧天朔於2003年4月21日所簽演出合同”的原判外,判決臧天朔返還宋海貝預付款6萬元。此判決意味著臧天朔上訴成功。


  涉嫌炒作指數:★★


  借鑒指數:4



  官司類別


  演唱權官司


  (歌手與歌手之間)


  代表:楊臣剛VS王啟文


  糾紛經過:先是王啟文力圖證明自己就是大家熟悉的在網上唱《老鼠愛大米》的那個人,接著,楊臣剛委托飛樂唱片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為“王虎和王啟文未經合法授權而擅自推出《老鼠愛大米》的專輯,這種行為嚴重侵犯了楊臣剛和飛樂唱片的合法版權,因為飛樂唱片才是《老鼠愛大米 》惟一真正的合法擁有者”。


  糾紛結果:目前此案還沒有最終結果,但王啟文方提供的一盒楊臣剛親口承認《老鼠愛大米》是王啟文原唱的錄音帶,對楊臣剛很不利。


  涉嫌炒作嫌疑:★★★★


  借鑒指數:2


  問卷調查


  六成讀者認為“歌手糾紛”有炒作嫌疑


  為了解讀者對於歌手糾紛的看法,記者共發放了500份有效調查問卷對讀者進行調查。320名讀者(占64%)認為“歌手糾紛”多半帶有炒作嫌疑。80名讀者(占16%)認為一半一半,既打了官司,也達到了炒作目的。覺得明星糾紛是真遇到事的讀者有100名(占20%)。


  在問卷調查中,40%的讀者認為現在的明星素質太低,應該加強學習法律方麵的知識。30%的讀者認為這些糾紛都是明知故犯。30%的讀者表示明星應該踏踏實實地多拍好片、多唱好歌,過多官司會分散他們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