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13貴婦登報重金“借種” 總酬金高達3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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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此舉涉嫌違反《婚姻法》   ■業內人士:此多為不法婚介的虛假廣告  ??   據《重慶商報》報道,昨天早上,渝中區湯女士致電記者稱:“13名富豪女子同時登報‘借種’,酬金最高竟達60萬元。”對此,律師認為:“借種”本就是違法行為。   記者根據湯女士提供的線索,搜索21日《重慶×報》,果然在第4版廣告上發現:征婚交友廣告中“借種”廣告多達10餘條。如:“貴婦尋香火,34,性感漂亮,夫台商,千萬資產無子繼承,渴望做完整女人,尋求健男了卻心願,重酬50萬,真實,拒絕遊戲。”   記者統計,有13名自稱富豪的女子同日登報“借種”。有4名表示要重酬男方,但未注明金額,其他9人皆稱重酬男方20萬至60萬,總酬金達310萬。   記者分別以年輕打工仔、中年研究生身份,撥通其中一個“借種”廣告電話。接電話的一名女子先是稱“借種”女子的丈夫是服裝商,應征的男方隻要是年輕小夥就行。其後,又介紹稱女子丈夫是台灣房地產商人,對記者的文化程度感到滿意。在兩次電話中,接電話女士都再三囑咐記者要帶500元介紹費到某婚介所與“借種”女子見麵。   據業內人士稱,像這種登報“借種”的廣告,多為不法婚介所的虛假廣告,以此來誘騙想發“種子”財的男士。這位人士提醒男士,不要貪圖財色雙收的便宜,謹防上當。   重慶中柱律師事務所廖翠娟律師說,《婚姻法》第2條規定:我國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製度。她認為,這些女子在沒與丈夫離婚的情況下,登報“借種”生子,違反了《婚姻法》中的一夫一妻製度。廖還稱,如果此屬婚介所的虛假廣告,其違反《消法》,受騙者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