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強奸殺人惡魔一落網一自殺 日記記錄累累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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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3月25日電中原新聞網—鄭州日報報道,經過四晝夜的艱苦作戰,中原警方勝利偵破特大係列搶劫強奸殺人案。現已查明,三年來,殺人惡魔王斌殺死三名女性,搶劫、強奸數次。昨日,警方發現,同案犯崔慶武已畏罪自殺。   3月18日11時,暫住於砦北街112號的陳某慌慌張張跑到中原公安分局潁河路派出所報案,稱其女朋友王方(化名)被殺死在家中。省公安廳副廳長、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李民慶察看現場,要求快偵快破,消除群眾的恐慌。   經勘驗,屍體頸部有勒痕,死亡時間已有3~5天。由於大部分痕跡物證都已破壞,給案件偵破帶來了很大困難。中原公安分局抽調精幹民警展開偵破,並迅速圈定43個“重點人員”。19日晚上,排查“重點人員”“小李”時,發現他早在14日晚就離開了於砦北街19號的出租房,去向不明。“小李”是陳某的賭友,曾與死者一起打過牌。21日下午,偵查員在鞋城附近找到了“小李”的女朋友、開音像店的武某。她反映,“小李”真名叫李同戰,現住在馬寨。   看到技術人員為李同戰畫的模擬像,刑偵支隊的偵查員發現其體貌特征與金水區2001、2002發生的兩起殺人在逃主犯王斌非常相似。後經有關人員辨認,李同戰就是王斌。   22日3時48分,剛剛潛回馬寨的李同戰,被守候多時的民警擒獲。   連夜突審,王斌交代了其與賭友崔慶武殺人奸屍的事實:13日8時30分左右,王斌和崔慶武以借光碟為名,敲開了王方家門,進門後,用刀逼著王方在事先寫好的“陳某欠現金3000元”的欠條上簽字。後來崔慶武提醒王斌大家互相認識,要是報警就麻煩了。兩人就用電線將王方活活勒死、並奸屍。王斌還供述:2001年殺死其女朋友小雪,2002年強奸一12歲女孩時遭反抗、就將其殺死又奸屍。他還交代了曾放火燒父親家、入室搶劫姑姑500元錢的犯罪事實。   民警在王斌的住處搜到一日記本,上麵記錄了其犯罪心理形成過程及殺人原因、心態。   殺人惡魔王斌的自述   “3·18”係列搶劫強奸殺人案主犯王斌落網了。昨日記者采訪了這個身負三條人命的殺人狂。   采訪前,記者心裏充滿了恐懼和憎恨;采訪後,記者又多了一分沉重,因為這個凶犯在人性走向泯滅之際,還存在著對人間真情的渴望……   第一次殺人後,王斌開始寫日記,用日記記錄下他的心路曆程。   記憶中沒有媽媽   我一出生,爸媽就離婚了。他們都不要我,我一直跟著爺爺奶奶生活,記憶中沒有媽媽的影子。上小學時,每次開家長會,都是奶奶去。爸爸再婚後整天喝酒,從來不管我,對外不承認有我這個兒子。   由於沒人管,我很小就學壞了,曾被拘留過三次。有一次,爸爸把後媽的自行車丟了,就“放風”讓我給他偷一輛,這件事給我留下至今難忘的印象。後來在工讀學校上了5年,出來後,奶奶托人幫我找了幾份工作,都沒幹多長時間,倒是認識了很多不務正業的人。   1993年,我因盜竊罪被判了6年,爸媽從來沒有看過我,我曾經想過死。有一天,我實在忍不住了,禁不住號啕大哭。一位姓鮑的大隊長耐心地和我談心,並為我申請減刑,我心裏暖呼呼的,暗暗發誓“出去後,一定好好重新做人”。   1999年5月,我被釋放,才知道就在我被抓走的10天之內,爺爺奶奶相繼去世。我無家可歸,隻好與小叔擠在二馬路的租住屋裏,沒幾天,小叔就煩了,他帶我去找爸爸和二叔,他們三人商定,每人給我3000元,讓我自立。隻有小叔把錢給了,沒幾天,他以借錢的名義把錢要了回去。因為原來住的房子扒了,我回來後一直沒地方入戶口,跑過無數次,爸爸才同意以“侄兒”的名義把戶口落到了他家。   不久,在姑姑的幫助下,我終於找到了媽媽,我們都很激動。臨走,媽媽給了我500元錢,還給了我一個傳呼機。我非常興奮,媽媽成了我惟一的希望。   後來,媽媽又給我租房子、不斷地給我錢,她還教我做生意。但好景不長,因與後爹不和,我離開了他們。   我得不到的別人休想得到   2001年11月,我搬到了大孟寨租住。隔壁住著兩個女的和一個小女孩。交往中,我了解到其中一個叫小雪,小女孩是她的私生女。   我看小雪不容易,就經常幫助她。經常一塊擺地攤,一起出去進貨。不久我們就同居了,我把自己的情況都告訴了她。   和小雪在一起,我備感幸福,就拚命地幹活。不久,存折上就有了14000元。我怕小雪離開我,天天哄著她,並多次提出“把手續辦了”。她總是以各種理由拒絕,最後說“等有了房子再說吧”。   5月份,她說她想開理發店,我就在寺坡村找了個大房子,讓她娘倆也搬了過來。為取得她的信任,我把存折上的1萬多元都給她看,並且給理發店添了不少東西。   不久,她在理發店裏買了個美容床,我不同意。去洗麵的男人能有幾個好人?但我還是依著她。不久,我發現她與一洗麵的男人動手動腳。晚上,我們因此吵了起來,一氣之下,我掂起菜刀,差點把自己的肩膀砍掉。她答應把美容床撤了,可一直沒撤。   我怕她離開我,明知道存折上的錢不多了,還硬撐著,給她買耳環等首飾。不管她夜裏幾點回來,我都一直等著。我還帶她們娘倆去北京玩了7天,花了3000元。   但回來不久,她就把女兒送到娘家。沒過幾天,我就發現她在美容床上與一老頭鬼混,我就用煙頭燙她,她又說要分手。她去理發店的時候,我不讓,就上前掐住了她的脖子,直到手酸為止。   隨後,我在其旁邊靜靜坐了1個多小時,不停地抽煙,直到她徹底停止呼吸。這時,我非常害怕。把她捆綁後,放進了床下。我在這個屋子裏陪了她10天。後來,怕她家人和警察發現,才搬到離這兒500米遠的地方住著,並且每天寫日記“告訴”她:我不能得到的,別人永遠也別想得到。   此後,我在擔驚受怕中過日子,不停地搬家。我想到過自殺,但我有一個“心願”,那就是我要報複我父親。2002年大年初一,我帶上汽油,放火燒了他家。後來,我就靠搶劫、偷盜過日子。   2002年夏天,在一遊戲廳遇見一小女孩,就騙她說,家裏有很多好聽的歌和遊戲機。小女孩跟我到了家,我說想和她“玩玩”,她大喊,我就把她掐死了,捆綁後塞到床下。這次一點也不害怕,過了兩天,我才搬走。第三天,我在路邊的電線杆上看到了女孩家的“尋人啟事”,便不停地換住處。掐死小女孩時,我想到了小雪,心想:“你長得這麽漂亮,長大了還不知要嫁給誰呢?我得不到的,誰也別想得到!”   至於王方,我開始並不想殺死她,但一想到她對陳某那麽好,而小雪對我那麽不好,我就決心殺死她。   最後的心願   王斌一口氣說了一個多小時。他告訴記者:“在警察抓住我的一瞬間,我很平靜,而且心裏一下子就輕鬆了。因為,我再也不用擔驚受怕了,可以安靜地睡覺了。我知道這一天遲早要來。”   他還很“認真”地告誡同齡人:不管遇到多大不幸,一定要靠自己的誠實勞動去生活。   最後,王斌流著眼淚說,他最大的願望就是在他上刑場時,能看到媽媽的身影……(陳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