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狠父親濫施暴力打破女兒脾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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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英的傷勢至今沒有完全康複   農曆正月十四日,泰和縣飄起了雪花,澄江鎮東門村一幢兩層樓房裏還有些許過年的氣氛,紅對聯貼在大門兩側,大人、小孩在嗑瓜子烤火。但這個普通的家庭今年春節並沒有全部團圓。這個家庭的主人林某去年走進了監獄,正在贛江監獄服刑。   林某今年56歲,是名特殊的犯人。林某被判5年有期徒刑就是因為他對親生女兒實施了家庭暴力,將女兒打成重傷甲級。   林某為了何事竟將女兒打成重傷?他到底是怎樣一個人?他平時與自己家人的關係又是怎樣的?記者於元宵前夕赴林某的家裏泰和縣澄江鎮東門村進行了深入采訪。   林某拖幹血跡,對女兒的傷勢無動於衷   到林某家裏采訪時,林某的女兒林英正在熬中藥吃。父親將她打成重傷後,她至今也沒有完全康複。說起那痛心的一幕,林英仍對自己的父親恨之入骨。   2003年7月1l日晚8時許,林英從圖書館借書回來。還未走進家門口,突然感到有人朝她吐口水,但不知道是誰吐的,也不知道是從哪裏吐過來的。不久,又有人朝她吐口水,這下,林英火了:“哪個沒長眼睛,朝著人吐口水!”罵過後,林英才發現正是自己的父親在自家二樓陽台上往下吐痰。   “你怎麽故意吐口水?”林英說道。但是林某又吐了一次口水。   感到受辱的林英便說:“你這個老不死的,幹嗎朝我身上吐口水?”   林某一聽,便從二樓衝了下來,怒氣衝衝朝女兒甩去一巴掌,並喝道:“你剛才罵誰?”   看到父親凶蠻的樣子,林英害怕了,忙說:“我又不是罵你,是罵吐口水的人。”當時林英的母親曾伏貞和大弟弟上街買藥去了,隻有林英和還不懂事的小侄女在家。   林某火冒三丈,對女兒大打出手,拳打腳踢,邊打邊揚言:“我今天要打死你!”林英左躲右閃,還是沒有逃脫父親的拳頭。   持續了數分鍾,林英突然感到一陣劇烈的疼痛,趴倒在地上,口中噴出的一攤鮮血將地麵染紅。看到這種情景,林某隻是拿了一把拖把將地上的血跡拖幹淨,對女兒的傷勢卻無動於衷。   無奈之下,林英掙紮著讓小侄女拿來手機,撥打大弟弟的電話。不湊巧,電話不通。於是她撥通了舅舅家的電話。   半個小時後,舅舅和舅媽急忙趕到。隨後,她母親曾伏貞和大弟弟也回到了家。眼前的一幕讓他們氣憤至極。   兩個親人相繼傷在凶狠的雙手下   曾伏貞看到女兒傷勢這麽嚴重,淚一下子就湧了出來,問道:“是誰打的?”   女兒用微弱的聲音答:“是爸打的!”“你咋這麽狠,把女兒打成這樣?”林某跳了起來,凶狠地說:“我今天就要打死她。”   林英氣不過,拿起小木凳就想扔父親,但因力氣小,沒扔過去。林某把凳子撿起來劈頭蓋腦向林英砸去。曾伏貞在一旁見狀,怕自己的女兒再受傷,就去擋,木凳剛好砸在她的頭上。曾伏貞的頭頂當場被打破,血流如注,人也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兩個親人相繼傷在林某凶狠的手上。林英的大弟弟以及舅舅、舅媽被眼前的情景嚇壞了。   女兒脾髒受傷破裂   林英的大弟弟慌忙報警,說家裏要出人命了。110民警趕到後和林英的幾位家人一同將兩名傷者送往泰和縣人民醫院搶救。經檢查,林英脾髒被打破裂,隨即進行了脾髒摘除術。   據母親曾伏貞介紹,林某看到110民警趕到家後,就趕快逃離了現場,到一個親戚家躲了起來。林英送到醫院搶救時,因流血過多,需要輸血。當時,林英的大弟弟有病,不能輸。為此,林英的大弟弟找到了父親林某,林某於是趕到了醫院。   曾伏貞告訴記者,在醫院裏,林某竟仍說些喪失人性的話:“還輸血給她,死了算了。打死她(指女兒)大不了坐兩年牢。”最後,林某才勉強同意輸血。   但是,林某的一位親戚卻以林某年紀大,輸血後身體吃不消為由,不讓他給女兒輸血。曾伏貞氣得咬牙切齒:“林某賣血去賭博都可以,就不肯輸點血給被打傷的女兒?”最後,林某還是沒有將血輸給女兒。   無奈之下,醫生隻好采取了別的辦法。但因為當時沒有及時輸血,導致林英現在嚴重貧血。經法醫鑒定,林英的傷情為重傷甲級。   林英告訴記者,她已結婚,但還沒生孩子。醫生告訴她說,這次重傷引起的後果可能對她的生育造成一定影響。   法院判決,判處林某有期徒刑5年   當地群眾和一些媒體認為,是林英把父親告上法庭,將父親送進了監獄。但林英卻對此予以否認。   據林英和她大弟弟說,110民警看到林某將自己的女兒打得慘不忍睹後,便將此事通知了轄區派出所。轄區派出所民警隨後在街上將林某抓獲。   2003年7月17日,泰和縣公安局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將林某拘留。7月25日,經泰和縣人民檢察院批準,將林某逮捕。   林英透露,她的一位親戚曾讓她家人到公安部門去翻供,家人也去了。但公安部門的辦案人員認為,翻供就意味著他們(指林英家人)進監獄,意味著你們誣告。最後,林英和家人隻好算了。   2003年9月24日,泰和縣人民法院對此案依法作出判決,認為被告人林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重傷甲級,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林某的行為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林英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嚴重傷害,除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還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法院認為,被告人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林英醫藥費、誤工費等共計人民幣9230元。   林英和林某均不服泰和縣人民法院判決,向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03年10月27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妻子不給錢,就變賣家產去賭   據了解,林某長得人高馬大,原來是一名搬運工。上個世紀70年代時,每月就能賺到兩百多元錢的工資,這在當時已經相當不錯了。但是,林某在結婚4年後,竟染上了賭博的惡習。   從上個世紀70年代開始,林某就開始賭博。那時賭博者雖然較少,但有時賭一場就輸掉半個月的工資。組織上要求林某作檢討,但林某檢討時信誓旦旦,過後又重犯,且越賭越大,輸光了工資就借錢賭。   1988年在單位搞推銷時,林某將收回的公款用於賭博,把數百元公款全部輸光。為推卸責任,林某竟向公安機關報假案,說錢被壞人搶劫了。後經公安機關查證,這筆公款實為林某賭博輸掉了,為此公安機關以報假案妨礙公務為由將林某拘留。後來單位要他歸還公款,林不但無錢還,還長期曠工,單位於是將他除名。   盡管如此,林某依然癡迷賭博。沒錢了,就向家裏要,如不給,就變賣家產去賭。   林某的妻子曾伏貞告訴記者,林某從來不顧家庭,8年來夫妻倆在家裏見麵形同路人。曾伏貞曾多次勸林某不要去賭博,但每勸一次,林某就發一次脾氣,有時候還動手打人。就這樣,曾伏貞一人挑起生活的重擔,她甚至靠賣血賺錢來養家糊口。即使這樣,林某毫不回心轉意,賭性不改,輸光了錢就回家強拿硬要,常常是將妻子打得頭破血流。   曾伏貞實在無法忍受,多次提出與林某離婚,但在親友的勸解下又撤回了訴訟。   “大騙沒有,小騙不斷”的人物   林某染上賭博後很少在家裏吃飯,沒錢了,就在餐館裏騙吃騙喝。今天在這個餐館吃一頓,明天再到那個餐館吃一頓,都賒賬,不付錢。   澄江鎮派出所的一位民警向記者證實,林某曾因賭博被收容審查過,這是個“大騙沒有,小騙不斷”的人物。據說,林某到處借錢賭博,每人借幾十元,也不多借,但都是有借無還。這就苦了曾伏貞,每年大年三十,就會有人來上門要債。   據了解,林某在沒有染上賭博的惡習之前,因力氣大,為人直爽,在單位也是個響當當的人物。後來染上賭癮,脾氣才越來越暴躁了,連家裏也不顧了。當地人都歎息:“是賭博害了林某呀!”   一跟蹤,竟發現他和三陪女打得火熱   據林英說,為了挽救父親,把他從賭博的泥潭中拉出來,她曾經讓在海口的男友開了一家餐館,並將父親接過去,給餐館幫忙,目的是讓父親遠離在吉安和泰和的賭友,同時讓沒有工作的父親賺點錢過日子。   不料林某竟然屢次借口熟悉一下海口,從賬上“撈”錢。林英的男朋友暗中“跟蹤”林某,竟發現他和三陪女打得火熱。   但記者還沒有從林某口中證實此事。   敲響實施家庭暴力者的警鍾   昨日,記者趕到位於南昌縣的贛江監獄,欲采訪林某,並將其家人的話捎給他。但林某沒有同意。   監獄的管教幹部告訴記者,林某在監獄裏已有幾個月了,他的家人還沒來看過。監獄根據他以前開過餐館,有炒菜技術的特長,安排他在食堂燒菜。此外,林某在監獄裏表現還好,沒有違監行為。不過,林某仍然認為,他家裏人會對“把他送進監獄”後悔的。   監獄辦公室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因實施家庭暴力,被親人告上法庭,最後進了監獄的事十分罕見。此案發人深思,也給一些實施家庭暴力者敲響了警鍾,如果實施家庭暴力觸犯了法律,照樣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據了解,江西電視台第五頻道《江西報道》欄目也將於近日報道此事。本報今日開通熱線(0791)6849123,歡迎讀者就“情與法”和“家庭暴力”的話題展開討論。(文中“林英”為化名) 文/圖本報記者 杜金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