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掙大錢卻遭騙淪為私渡女 為吃飯出賣肉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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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9日晚上,福建廈門公安邊防支隊在廈門沿海成功破獲一起預謀組織私渡案,抓獲涉案人員19人,其中組織者、運送者4人;另有參與私渡人員15名。Photocome供圖(點擊欣賞更多精彩圖片)

據福建省公安邊防總隊司令部副參謀長王冰介紹,2003年,總隊共查獲私渡案件98起930人。因為私渡,多少人身心俱損、悔不當初;因為私渡,多少家庭家破人亡、傾家蕩產;因為私渡,

  多少人葬身海底……記者最近到福建采訪,目睹耳聞了許許多多這樣真實的故事——

  私渡路上鬼門關

  想掙大錢被騙參加私渡

  私渡犯罪,兩岸不容。但是,這樣一項“刀口舔血”的“買賣”,卻被“蛇頭”們說成像“省際旅遊”一樣輕鬆。他們往往向私渡人員承諾實行“三包”:包吃住、包安全、包找工作。實際上,私渡之路風險叢生,好比鬼門關前走一遭,有的私渡者甚至就此進了鬼門關。

  在專門用於拘押偷渡、私渡者的福建省公安邊防總隊第二治安拘留所,記者見到2003年12月25日從台灣被遣返回來的小雲。20歲的她原本在貴州某市當收銀員,月收入數百元,抱著想掙大錢的念頭被騙參加私渡。

  回憶起私渡路上的危險,小雲心有餘悸:破舊的小船在風浪中飄搖,船尾裂開了,14個私渡女孩來到船頭上,一個個被逼冒險跳到礁石上,弄得皮破血流。驚魂未定的她們提出不想去台灣了,但“蛇頭”哪能答應?又冷又餓地等了一個多小時,她們換乘另外一條船。“我們在海上走了一天一夜,沒有水喝。船員給我們丟了些饅頭、麵包,都過期了,感覺像喂貓喂狗一樣。”小雲回憶說。

  小莉與小雲同時被遣返回來。她私渡時,“蛇頭”為了躲避台灣警方的緝查,在海上走了3天3夜,“船艙裏黑漆漆的,沒有東西吃,每人隻給一瓶礦泉水。”

  近年20多人死於私渡

  盡管忍饑挨餓、擔驚受怕,但小雲、小莉她們還算是幸運的。據統計,近年來私渡去台已造成4起較大事故,20多人死亡。

  2002年5月,一艘台灣漁船在福建平潭附近海域接駁5名大陸私渡人員後,將他們藏匿於後艙內,用鐵釘釘死艙蓋駛往台灣,結果造成2男1女窒息死亡。

  2002年10月,20名大陸私渡人員在台灣桃園縣觀音鄉附近海域搶灘登岸時,因海水過深,2人溺水死亡。

  2003年8月26日,台灣“蛇頭”為了躲避台灣“海巡署”人員的追緝,將26名私渡女青年推入海中,造成6人淹死、2人死亡,釀成震驚海峽兩岸的“8·26”事件。

  福建省台辦副主任韋忠慈十幾年來一直負責處理私渡人員遣返事務。他深有感觸地說:“私渡去台絕對不是什麽黃金之路,而是黃泉之路。”

  私渡者不堪淩辱

  不賣淫就不給東西吃

  在九死一生後,有些私渡者僥幸抵達台灣。那麽,她們真的到了遍地是黃金的天堂,過上“蛇頭”所說的“天堂般的生活”了嗎?

  原在廣東東莞一個餐廳當服務員的小莉,被騙說到台灣幹同樣的活,每個月可以賺七八千元人民幣。到台灣後,“蛇頭”卻露出真麵目,逼著她和同去的其他大陸女青年賣淫。“不賣淫就不給我們東西吃,還打我們罵我們,身上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小莉說。

  為了吃上一頓飯,餓得不行了的小莉和女伴們不得不出賣肉體,“一般一天要做兩三次”。但小莉說,即使從事賣淫,“三餐還是吃不飽”。

  記者問她:“有沒有想過向台灣警察報案?”她回答說:“想過,但是不敢,因為被打怕了!”

  老家在湖南的小俊和小莉的經曆和遭遇驚人地相似。令人發指的是,除了餓、打這兩招,看管她的兩個台灣男子還對她進行了性虐待。往事不堪回首,這位20出頭的女子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對此語焉不詳,但從她驚恐的神色、控製不住地顫抖,可以想象那是怎樣慘痛的一段經曆,或許將是她此生難以揮別的夢魘。

  色情團夥控製私渡女

  絕大多數的私渡女到台灣後,就被台灣色情團夥和黑社會控製,幾乎天天賣淫,有人不堪淩辱而跳樓,有些女青年還感染性病或懷孕生子。據福建省公安邊防總隊統計,2000年以來共有40多名孕婦、60多名嬰兒被遣返回來。

  記者在福建省公安邊防總隊第二治安拘留所裏,就見到幾位因得了性病等傳染性疾病而被隔離的私渡女。“被台灣警察抓到的那一刻,我好高興,總算不用再過那樣的生活了!”這是記者接觸的私渡女子異口同聲說到的一句話。這些私渡女大多是在賣淫時被台灣警方查獲的。

  黑雇主“白用”私渡者

  和她們不同,福建平潭漁民林某私渡抵台後,每天提心吊膽,怕被警察查獲。“我住在一個小房間裏,每次樓梯有動靜,我都非常緊張,豎著耳朵聽,直到沒了動靜。”到台北後,林某在一個菜市場的牛肉攤裏“打黑工”,雇主允諾每月給他約合7000元人民幣的工資。因為是私渡者,林某幹的是最髒最累的活,被台灣同事欺負時,也隻能忍氣吞聲。

  盡管小心翼翼,但在幹滿3個月就要領工資的時候,林某還是見到了他一直躲著的警察。被關進看守所,和其他私渡人員一交流,林某才明白這不是“巧合”,而是那些蓄謀“白用”私渡者的黑心雇主的慣用伎倆。

  喪盡天良黑“蛇頭”

  私渡女多被“蛇頭”拐騙

  “從這裏出去後我要去找他討個說法”、“這個女人太狠毒了”,這是記者在采訪私渡者中,聽到的她們有關“蛇頭”的話語。正是在“人蛇”集團大大小小“蛇頭”的蠱惑、欺哄、拐騙、脅迫下,這些普通人的命運寫下了淒慘的一頁,而且還可能背負更多的未知的苦難。

  通過采訪私渡者、調閱她們的口供,記者了解到,她們大多是被“蛇頭”拐騙到台灣的。有的是家中有病人生活比較困難,想多賺錢貼補家用;有的是由於感情的挫折、或者是負氣從家中出走而成為“蛇頭”下手的目標;還有個別道德觀念淡薄的女子,想趁年輕到台灣賣淫“撈一票”。她們往往聽信“蛇頭”的花言巧語,相信台灣是“天堂”、“遍地是金錢”,每月可以掙到幾萬甚至十幾萬元新台幣,於是選擇了私渡。

  福建公安邊防總隊的負責人還告訴記者,為了鼓動人員參與私渡活動,近期大部分“蛇頭”已不再要求私渡去台人員預付押金等,特別是女性隻要“麵試合格”就可以不交任何費用參與私渡,待得逞後再從“打工”工資中扣除,因此也讓一些私渡人員覺得這是有利可圖的“無本買賣”。

  私渡犯罪形成嚴密網絡

  騙人隻是“蛇頭”組織私渡活動的第一步。記者在福州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見到運送“8·26”事件罹難女子的福建“蛇頭”李毅。他告訴記者,在私渡“產業鏈”中,大陸“蛇頭”一般都是“下遊”,隻是按照台灣“蛇頭”的要求,負責在福建接台灣“蛇頭”預先看好的“貨”(指私渡者),然後用船將她們運送到海上與台灣船隻接駁。至於前期的找“貨”、看“貨”和海上接駁後將“貨”運到台灣,並將“貨”賣出去或脅迫她們賣淫等,台灣“蛇頭”自有組織嚴密、分工明確的“一條龍”犯罪網絡。

  李毅說:“私渡一個人到台灣,一般利潤是75000元新台幣(4元新台幣約合1元人民幣),我們隻能得到15000元新台幣。”但就是這點錢也不一定總能賺到,狡猾的台灣“人蛇”集團為了保險起見,每隔幾批都會換另外的大陸運送者。對於自己的罪行,李毅表現得十分痛悔。

  但記者在福州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見到的台灣“蛇頭”陳瑞利,態度卻相當惡劣。已經是“二進宮”的他竟然翻供,不僅一口否認自己曾參與組織私渡,甚至信口雌黃“不曉得有私渡這回事”。

  6名私渡女子被溺斃

  “蛇頭”是頑固狡猾的,更是滅絕人性的。為了榨取最多的利潤,他們用盡各種非人手段逼迫私渡女青年從事色情服務,一旦她們生病或“生意不好”,就將她們舉報給警方;有的甚至將私渡者迫害致死。在“蛇頭”看來,私渡者是“貨”。小雲回憶說:“在私渡船上,‘蛇頭’不讓我們說話,說如果再說話就把我們扔到海裏去。”

  還真發生過私渡者被扔到海裏的事。2003年8月26日清晨,台灣“蛇頭”葉天勝、曾炯銘、王中興、柯清鬆4人駕駛2艘舢舨,載運26位大陸女子準備在苗栗縣海邊上岸時,被台灣“海巡署”人員發現緝捕。這些不法分子倉惶逃竄。駕駛其中一艘舢舨的王中興、柯清鬆為了減輕船上重量以加速逃逸,竟不管船上13名大陸女子會不會遊泳,強行將她們手推或腳踢落海,造成6名女子溺水而死。

  台灣檢方在起訴王中興、柯清鬆的起訴書中,直指兩人“滅絕人性”。對於私渡者來說,大大小小的“蛇頭”不是天堂派來的天使,而是地獄派來的惡魔。

  重拳打擊私渡案

  去年福建邊防查獲930人

  對於私渡犯罪活動,祖國大陸一貫采取嚴厲打擊的態度。福建與台灣一水之隔,海岸線曲折,遍布地勢隱蔽的各種小港口,因此成為一些台灣“蛇頭”組織私渡的首選地。對於日益猖獗的私渡活動,福建省有關方麵特別是公安邊防部門鐵拳出擊,予以沉重打擊。

  據福建省公安邊防總隊司令部副參謀長王冰介紹,2003年,總隊共查獲私渡案件98起930人。從2000年到2003年11月,總隊共抓獲組織運送私渡去台者430多人,判刑320多人。其中,有台灣籍的組織者和運送者52人,判刑的有33人。

  (為維護私渡者的合法權益,本文提及的私渡者均采用化名。)

  據新華社北京2月3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