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頭天被強奸 未婚媽媽泣述6年煉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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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頭天被強奸 未婚媽媽泣述6年煉獄生活

  雲今年29歲,在她心中,愛情猶如一塊珍貴的水晶,她認為愛情應該幹淨又透明,她希望一生忠貞不二。但是,她在調到新公司的第一天就被經理強暴,現在已經做了6年未婚媽媽,也過了6年地獄般的生活。近日,雲主動與記者聯係,她渴望有一個完整、溫暖的家,希望記者能幫助她,到情侶園為她和孩子種一束玫瑰,在現實生活中找一份愛情,成一個家。但是她內心懼怕世俗的眼光,終究沒有勇氣邁出重新尋找幸福的那一步。

  自述

  進公司第一天即遭強奸

  我的孩子6歲了,孩子的爸爸是上海一家大公司的經理,可我不是孩子爸爸的妻子,而且永遠都做不成他的妻子。因為他的妻子有錢有勢。我們從來沒有約會過,我見過他一麵後就稀裏糊塗生下了他的孩子。

  7年前,我離開了家鄉到上海打工,我想多賺一點錢,能生活在大城市。但是錢真的不好賺。我在上海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南京路一家酒店當領班,幹了一年左右,那家酒店就倒閉轉給另外一個老板了,後來我就應聘到一家日本料理店當服務員。我的眼睛近視,店裏規定不準戴眼鏡,那時我因為看不見,端盤子時經常撞在柱子、椅子上,有好幾次把盤子摔碎了,老板人挺好的,他沒有怪我,但是我自己很過意不去,自己主動走了。

  後來,朋友介紹我到楓(化名)的公司,做楓的秘書。楓當時已經41歲了,第一次見麵,他給我的印象除了嚴肅,就沒有什麽了。他當時說我氣質不錯,叫我留下來試試看。那天中午,我搬進了公司宿舍,就在我整理行李、鋪床的時候,楓闖了進來,跟我說了幾句話,就開始脫我的衣服,我當時很害怕,想喊人救我,他說喊也沒有用,最後我們發生了不該發生的事。

  當時我很絕望,我想殺死他,也想過自殺,我真的不想活了,我覺得自己很髒,有一段時間我不吃東西不喝水,我害怕被我爸媽知道,我實在不知道以後該怎麽辦,我覺得我的一生已經被毀了,我已經沒有臉見人了。

  當時,他說我已經是破鞋,沒有人會要我了,叫我最好跟著他。我沒有理他,但是後來,我發現我懷孕了。我一個人悄悄到醫院墮胎,坐在走廊上的時候,我看到手術房裏穿白大褂、戴口罩、手套的醫生,端著一盤刀進了手術室,我的心怕得揪起來了,當時我就感到兩腿發軟,渾身沒有力氣,整個人像要飄起來似的。我也覺得孩子可憐,他是無辜的,還沒有出世就要被我弄死,我良心很不安,他畢竟是我第一個孩子,後來我決定把他生下來。

  當時,楓對我很小心,保證一定會娶我。我相信他了,留在了他身邊。但是後來,我催他在我的肚子還沒有凸出來前結婚時,他又告訴我說他已經結婚了,而且不可能離婚,叫我最好不要鬧得滿世界人盡皆知,畢竟那不是一件光彩的事。

  後遺症

  6年地獄一樣的生活

  我恨,但是我也不知道怎麽辦,隻好留在他身邊,過了6年沒有滋味像地獄一樣的生活。他給我租了套房子,每個星期最多來看我和孩子一次。有時候,孩子生病了,我抱著孩子在醫院奔上奔下很不方便,但每次打電話給他求助時,他都是說工作忙。有時我生病了,還得一個人撐著帶孩子,他也不來看我們,那時我經常哭,現在也愛哭,哭對於我來說是件愉快的事,可以把內心的傷痛化成淚水流出來。他不喜歡我跟別人接觸,當時我每天除了帶孩子就是等他。

  7年了,我沒有回過老家,我害怕鄰居知道我的事背後議論我爸,我媽。我爸媽來看過我幾次,我心裏也很希望他們來看我,幫幫我,疼疼我的小孩。但是我每次都叫他們不要來,平時也不打電話,因為看到他們我總是內疚,我感覺我在他們的心中很賤、很髒。我不知道該怎麽麵對他們。

  6年了,我每天都期待楓來看我和我們的孩子,但是一年前我帶著孩子搬到南京來了,離楓遠遠的。現在我的心中沒有了時時刻刻期待一個人的煎熬。我告訴自己距離遠了,他來看我是不可能的了。現在,我帶著我的小孩租房子住在下關。在這裏,我跟我的小孩相依為命,我們在這裏沒有任何親人。我也不跟別人說話,我每天就帶我的孩子,我們到哪裏都是呆在一起的。我希望認識我們的人越少越好,也不想我的孩子被別人認識,而看不起他。他現在半年、有時一年來看我們一次,但平時每天都會給我打電話,打電話除了問問孩子的情況,就是警告我不要跟別人接觸,他就怕我再跟別的男人。

  現實

  渴望重獲幸福卻沒勇氣

  雲的生活看似平靜,但是她有她的苦衷。她的孩子6歲了,因為沒有戶口,上不了學。當她向楓求助時,楓叫她別讓孩子上學,雲怕耽誤了孩子,她還認識到自己這些年過得太壓抑、太辛苦了。近日,她鼓足勇氣給記者打電話,發短信,希望能得到解脫。(以下是她給記者發來的短消息選登)

  “你好,我想請你幫助我,因為我是一個未婚媽媽。”

  “我想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家,可又怕別人知道我的不好的事,其實我是一個很好的女人,隻是當初太單純了,我不知道你們能不能幫助我,因為我的朋友很少,我也不知道怎麽擺脫這種狀況。”

  “我之所以沒有離開他,是因為我愛我的孩子,我想給他一個正常和溫暖的家。每個月,他都會寄3000塊錢給我們,我擔心離開他,我帶著孩子會沒有辦法生活。因為我不能工作,我要帶孩子,孩子是我唯一的希望,我們到哪裏都是呆在一起的,不能分開。”

  “他今年48歲了,他說他肯定不會離婚的,我才29歲,我不想一輩子就這樣痛苦地生活在連希望都沒有的日子裏。”

  “我知道,別人知道我的事肯定會看不起我的,我不能讓別人知道我的事,不能讓別人看不起我的小孩。”

  “他不讓我跟別人接觸,他不願意讓小孩上幼兒園。”

  “我不能把他的事情說出來,如果法律懲罰了他,我會良心不安,他是孩子的爸爸。”

  ……

  這幾天夜深人靜的時候,記者就會收到雲發來的短消息。有時,她說想與記者說說話,但每次說話的聲音都很小,有時話說到一半就哭。她的思想搖擺不定,有時表現出很渴望一份屬於她自己對生活的積極態度,她不想為那種男人白白耗費自己的青春,也認識到不讓小孩上學讀書會耽誤終身。但隔幾分鍾,她又拋出種種不能離開楓的理由。

  “我可以參加種玫瑰的活動嗎?為我自己和我的孩子。”雲有一次哭著告訴記者,說她還沒有談過戀愛。但是,當記者幫她聯係好在情侶園去種玫瑰,並興衝衝地把這一消息告訴她的時候,雲又猶豫了。她說,她實在沒有勇氣。她的心靈終究邁不過“從一而終”的那道檻。 (記者 鍾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