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女“婚托”自曝騙人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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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晚上,該報新聞熱線突然接到一位李姓女子的電話,她說她是海口市海府路某大廈某婚介所的工作人員,良心發現,決定向記者披露她所知道的婚介所騙人黑幕,希望能和記者見麵詳談。

  記者如約來到海府路軍區二所的一家茶藝館。曾做過婚托小姐的李圓(化名)和記者描述了這個畸形的職業。她想通過媒體,提醒那些對美好婚姻和美滿家庭充滿向往的善良人們,慎防掉進黑婚介騙人陷阱。

  32歲的李圓皮膚白晰,身材高挑,容貌較好,已婚,有一個4歲的兒子,老家遼寧沈陽。李圓原是海口一家餐館的經理,後餐館經營不善倒閉了,她隻得重新另謀職業。兩年前,她在媒體上看到一家公司招“接待”的廣告,便前往應聘。開始時,老板隻是叫她接聽電話,後來老板常叫她幫忙“救場”。她是從一名臨時的“救火隊員”逐漸發展到專職“婚托”的。李圓說,騙人幾百元錢是小事,可是看著那些善良的人們一次次的感情夢碎,她感到良心不安。每次騙人過後,她都因此而寢安難安。“罪過!罪過!”李圓麵對記者,雙手合十。

  任務扮征婚者騙取“見麵費”

  李圓稱,據她了解,所謂的“托”,是早幾年出現的北京話,正如“托行”、“托市”等,有些地方叫“媒子”、“幌子”、“釣子”,是充當騙局、引人上鉤的角色。“婚托”普遍充斥婚介市場,讓許多癡心男女遭遇冷風,不僅失去了錢財,還白白耗費了精力與情感。李圓說,她所在的那個婚介所,“婚托”是一個重要的角色。他(她)如同一個個臨時演員,在婚介所用天花亂墜的廣告將一些善良的人騙進門之後,“婚托”的作用就是扮演廣告上那些征婚人角色,從而騙得那些前來應征者從兜中掏出“見麵費”、“婚介費”。

  “婚托”一般都非常能講,口才很好,能讓一些應征者信以為真,自願為她(他)花錢,事後發現受騙,又礙於麵子,隻好自認倒黴。

  記者采訪時,李國特意打電話約來一位被她騙過的男子。這位姓賀的男人是遼寧鐵嶺人.一直忙於創業,目前是海口一家公司的老板,39歲了還是單身。他在雜誌上看了征婚廣告,當初抱著試試看的心態打了個電話,沒想到婚介所很熱情地邀他見麵,並把李圓介紹給他。李圓扮演的是一位喪偶、有一女孩、經濟條件不錯的女人,為了女兒健康成長才想找個伴。兩人見過幾次麵後,李園被賀先生的真誠、慷慨和勤勞打動,她把自己的實際情況告訴賀先生,沒想到賀先生一點都不怪她,兩人因此還成了好朋友。風趣開朗的資先生對記者說,如果李圓不是有了丈夫小孩,他一定會不懈地去追她。

  脫身:婚介所一個電話“婚托”金蟬脫殼

  在“婚托”與應征者見麵過程中,婚介所挖空心思讓“婚托”能盡快脫身,而且要盡量裝得不露痕跡,讓征婚者無可挑剔。當“婚托”與應征者見麵幾分鍾後,婚介所的其他人就會打“婚托”的電話。

  如果“婚托”扮演的是進出口貿易公司的老總,他們就會說,那批貨在海關被扣了,要你趕快過來處理。“婚托”此時便會心領神會地說:“怎麽回事嘛?這麽點事情都搞不惦。好好好,我馬上回來。”如果“婚托”裝的是酒店的老板,電話那頭就會煞有介事地佯稱,稅務或工商又來檢查了,你趕快回來吧!“婚托”則會裝出一副無可奈何的樣子,說:“前幾天不是剛來查過嗎。怎麽又來了?唉,行行,我這就回來。”如此這般,使天衣無縫地金蟬脫殼。

  李圓說,她所扮演的角色中,多數是離異或喪偶、有一定事業基礎的女人,有時是餐廳老板,有時是公司的老總,有時是經營服裝的個體戶,因為畢竟她已30多歲,這種角色與她的年齡和長相比較相稱。她說當“婚托”這麽久,每次故技重演,用幾乎是差不多的把式都能順利脫身,應征者從來沒有刁難過她。麵對那些善良的應征者,她真的很愧疚。

  行規:隨傳隨到,見麵十分鍾

  李圓告訴記者,這個畸形的行業有許多所謂的“行規”,其一就是見麵的時間一般不會超過10分鍾,給你留下一個好印象,然後借故離去。幹“婚托”這一行,要做到婚介所隨傳隨到,在這個行業內部,“婚托”又稱“救火隊員”,救場就如救火。隻要客人給婚介所交了錢都要去應付,但見麵時間都不會超過10分鍾。見過麵後,征婚者第一次打電話來必須要接,還得敷衍幾句。一般情況,征婚者打第二次電話就必須要和對方有個了斷,比如說“我覺得我們不合適”,或者說忙,以後不必再聯係了等。然後,那位“誠覓風雨人生路上另一半”的征婚者便再也無法聯係。

  其二,“婚托”絕不允許假戲真做,與征婚者發生感情,如果這樣,那這碗飯就沒得吃了。此外,還有些行規,如女“婚托”在與應征者見麵時要盡量裝作含蓄靦腆的樣子,少說多聽,以防止嘮叨說漏了嘴;男“婚托”則要裝出一副侃侃而談學識淵博的樣子,因為女性比較敏感,以免冷場使對方對你身份產生懷疑。

  收入:所得不菲,按比例提成

  李圓說,你可別小看,“婚托”是一個高收入的行當,好的“婚托”月收入可以超過一萬元,低的也不下三四千。她當“婚托”兩年來,與同行比收入相對少,但每月平均也有4000多元。一些婚介所利用人們“不見兔子不撒鷹”的心理,先不收征婚費(一般是200元),根據征婚者的要求,介紹一個長相、年齡都不錯的“婚托”認識。征婚者十有八九會同意相處,婚介所再乘機收取婚介費。婚介所幹成一樁“生意”,“婚托”就按一定的比例提成。一般情況下,婚托與應征者第二次見麵,就會以各種理由提出分手。當然,如征婚還有“油水”,“婚托”也會與之相處一段時間,多榨對方錢財,然後再提分手。

  “婚托”的提成方法多數是按騙取征婚者“征婚費”金額的多少而定。“征婚費”月收入1萬元以下的,按10%提成,加上一定的基本工資;月收入1萬至2萬的,按15%提成;“征婚費”收入越多,提成的比率也越高。李圓介紹,許多“婚托”還在不同的婚介所兼職,以便廣開財源,這就是為何一些應征者在見麵過程中,“婚托”的手機、傳呼機總是不停地響的原因。

  據介紹,個別婚介所還推出特殊服務,服務費從300元至1000元不等,婚介所提供征婚者照片,想和誰見麵都行。有時婚介所也會按客戶的要求,充當獵頭,尋找合適的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