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龍網訊
日前,在雲南昆明發生了一件“稀罕事”。男青年王某屢屢遭到丈母娘的性侵犯,最後忍無可忍,向有關執法部門求助,卻遭遇到了無法可依的尷尬,王某下決心控告丈母娘強奸自己時,不但沒有得到法律的保護,反而被弄得“裏外不是人”。
男青年王某今年25歲,係雲南省宣威市來賓鎮人,雲南某大學畢業以後在一家企業工作。在一次旅遊中,他邂逅了在一家旅行社工作的導遊張小姐,後來兩人相愛。張小姐係昆明市人,其母今年45歲,5年前喪偶,一直未再婚,母女倆相依為命。
2001年1月份,王某與張小姐結婚,夫妻倆和丈母娘一塊居住。張小姐的工作需要經常外出,剩下女婿和丈母娘獨處一室,時間一長,寂寞難耐的丈母娘對女婿便有了好感,有意無意地對王某進行挑逗,比如經常在洗澡時讓王某給她拿這拿那,試探王某,有時,甚至當著王某播放“毛片”,弄得王某很難堪。
王某求告妻子,妻子竟不以為然,說她理解母親這麽多年的獨身生活,還勸丈夫說:“沒什麽大驚小怪的。”
終於有一天,令王某難以啟齒的事發生了。妻子出差後的一天晚上,王某在喝了丈母娘給的一杯牛奶後,昏睡在沙發上,等他一覺醒來卻發現丈母娘和自己躺在一起,王某意識到發生了不該發生的事。
王某生性靦腆,事後一直不敢對人說這事。但丈母娘的膽子卻從此大了起來,隻要女兒一出差,女婿就成了泄欲對象。王某倍感痛苦之後,一天晚上終於對妻子合盤托出事情的經過,誰知道妻子不僅諒解他,而且和他立下“協議”,讓丈夫滿足母親的生理需求。
王某是“招親”上門的女婿,本來就自覺低人一等。他很愛自己的妻子,妻子也很愛她母親,王某在心裏感到別扭痛苦。有一次,在丈母娘又逼他發生性關係時,王某鼓起勇氣跑到一家派出所報案,狀告嶽母強奸自己,但這種稀罕事讓民警難以相信。
此後,王某在家裏的處境更加艱難,妻子和丈母娘惱羞成怒,從此對他十分苛刻。無路可走之際,王某來到雲南磊山律師事務所找到律師,谘詢狀告丈母娘的法律知識,得到的解答令王某十分失望,駱律師告訴他,這是一個無法可依的奇特案件。
律師認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一般而言,強奸犯罪的主體隻能是男性,而不是女性。如果在男性對女性實施性侵犯的過程中,有女性協助實施時,這個女性才可以作為強奸罪的犯罪主體來論處。強奸罪的侵害對象法定是女性,而非男性。
昆明市西山區法院一位李姓法官則表示,性騷擾的案子自己曾經處理過,但男性狀告女性強奸自己的案件還是第一次聽說。他認為,強奸行為屬於刑事案件範疇,如果當事人直接向法院控告丈母娘強奸自己,法院也難以受理。因為在我國《刑法》中關於“強奸”罪是這樣規定的(第236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沒有提到男人有被強奸一說。(工人日報天訊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