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的<<紐約客>>刊登了奧爾罕.帕慕克的一篇散文“我的第一本護照”( My First Passport)
這篇文章不長,兩頁對開,還複印了護照中的一頁。相片裏的男孩大概7-8歲,頭發貼住前額,顯然剛被梳理過。據作者說,可能是為了照相特別梳理過的,他甚至說那是記憶中第一次梳頭。雖然帕慕克的祖父在鐵路上賺過大錢,父親是第一位進入歐洲工作的土耳其人,但童年的帕慕克經常亂發如草。如果護照的持有者是一位女性,那頭發該不會梳得這麽不自然吧?
持這本護照三十年之後,帕慕克突然發現自己眼睛的顏色被寫錯了。於是他發出如下感慨:“護照不是一個證明我們是誰的文件,而是他人認為我們是誰的文件。”中國人絕大多數是黑眼睛,大約不會被誤寫,但多年前,大陸很多持護照者都有一個共同的標簽--- ‘公家的人’ 。
二十多年前,因“私” 出國的很少,即使有,也要盡量納入公家的範圍。最初我收到普通學生的“F” 簽證,但根據當時的規定,接受我的大學必須將簽證改為“ J”,也就是交換學生,歸類為“自費公派” ,我才能拿到護照。於是我就有了一本“公派”護照。
因為是“公派”,我完全不知道如何辦理護照,甚至不記得填過什麽表格。其實當時個人信息都在檔案裏,隻需組織或人事部門填寫,個人簽字之類的也可以免了,況且護照持有者的簽字並不如公章管用。當然,照片還是要的,我很可能因此去了“大北照相館” 。因為得之太易,七年後之後我再申請第二本護照時,才知道“私事”真難辦!我在每個關口奔走和等待,對著每一個有關的人陪笑臉,揣摩他們的意思。從焦慮到麻木,再從麻木到焦慮,也不免想起當“公家人”的好處。
帕慕克第一次出國時還是個孩子。當第一本護照嚴實地藏在我的口袋裏,整架飛機沒有一個孩子。在一個全是成年人的座艙裏,我們默默地互相觀察著。有人打破了沉默,於是我區分出首次出國的和非首次出國的。非首次出國的人穿著牛仔褲,而我穿的褲子鬆鬆垮垮,右邊開口係扣。那時我從沒想過女人也能穿那種中間拉鏈的 。穿牛仔褲的人用英文縮寫來稱呼自己的學校,很專業很老道,令我敬畏。
帕慕克從伊斯坦布爾飛往日內瓦,飛行的時間不會很長。即使長途飛行,孩子也是最快樂的。他們不擔心飛機失事,不在意空間狹小,也不必手忙腳亂地係安全帶--那自有父母幫助。當孩子好奇地收放小桌板或調整座椅時,成年人也在做同樣的事。我看著別人如何做這些事情,模仿著。一邊覺得自己很土,一邊又情不自禁地摸了摸那本護照,確信它還在。
如果帕慕克童年時,也經曆跨越幾個時區的飛行,他會不會通宵地歡笑、跑和跳?事實上,當我第一次從空中跨越太平洋時,因晨昏的景觀類似,又無參照的坐標,黑夜和白天的銜接是模糊的,猶如我們從曠野的岩石縫隙中辨別地質的變遷------兩個地層之間的接觸線是如此細微,靠得又是這樣近,時間上卻差了好幾萬年。此時空間和時間合為一體。
在那架全是成年人的座艙裏,當興奮的熱度隨飛行高度上升而冷卻時,一個藍衣女子麵色灰白地快步走向後艙。那女子回座後,一兩個“非首次”出國的人走過去關照,座艙因此又熱鬧了一陣。當塑料窗罩假造出夜晚時,周圍沉寂下來。
一年之後,我有了一個新室友。她正是飛機上的那個藍衣女子。我得知她丈夫也曾在本校念書,但她得到護照的條件是其夫必須先回國。她說,“他們故意讓我們夫妻分居四年。”這也就意味著在那四年中,他們的女兒不能父母雙全地生活。當時那孩子不滿六歲,當時打到中國的電話費很貴。
當童年的帕默克第一次飛臨日內瓦時,他感到這座城市,連同雲彩,都延伸至無限,因此而印象深刻。我降落紐約時是一個黑夜。當時所見無法僅以“震撼”來形容,那是一種淹沒,因為感到滅頂而一切都變得模糊。當然,這個國家與土耳其、瑞士或中國一樣,都是“建立的海平麵上”(帕默克語) 。
這種滅頂的感覺從走下飛機一直持續到第二天。在我模糊的印象中,JFK機場出奇的大,也出奇的昏暗,我頭暈目眩地拖著沉重的箱子。箱子裏放了很多書,後來證實那些書基本沒用。我掏出護照和IAP66表,帶著些百姓見官的恐懼遞上櫃台。移民局官員看了我一眼,再掃了一下護照上的相片。他似乎更關心IAP66表,看得十分仔細。我生怕聽不懂他的問話,磕磕巴巴地回答著。我聽著“啪啪”幾聲,他示意我可以走了。我原以為還有很多關卡,對於這出乎意料地“快”毫無準備。我慌慌張張地取回護照,胡亂地放在什麽地方,聽到前麵有人在催--那是領事館來接機的人。我拖著一隻箱子跑了一段,再回頭來取另一隻…。
在生平最長的一次飛行之後,我想當然地以為目的地在即。因此感覺從機場到領事館的車程出奇地漫長。那時已是深夜,紐約這座不夜城也罩上黑色的麵罩,不苟言笑地望著我們。在領事館裏,我們排隊登記姓名和護照號,就寢時已是淩晨三時。那是一間很大的屋子,我和另外的六七個人共同度過異國的第一夜。
次日上午九時,我們被召集起來。召集人告戒我們如何在紐約市安全地行走。當我們走上42街時,一手緊捂著裝護照的口袋,另一隻手不由地抓住同行者的衣角。至今我仍很感激那一夜的照顧。七年之後,我再次來到美國。當我在布魯克林貧民區度過第一夜時,很自然地想起做“公家人”的好處。
八十年代初和中期,大陸來美的留學生絕大多數都是“公費生”,自費生隻占極少數。我聽說“公”“私”兩種護照的顏色是不同。其實,從入學開始,我就沒用過護照。當需要身份證明時,我們就用學生證。除了個人資料,學生證是不分等級的。印象中,當時的自費生不大和公費生來往,他們多數沒有獎學金,打工學習十分辛苦。有些人因此而有些自卑,似乎公費才是名正言順。但拿公派護照的想從訪問學者轉為博士生是很難的。畢業之後,因為“J ” 和“F ”簽證的不同,“公家人”必須回國服務,幾乎不可能在私有製的社會裏留下來。做公家人得到的好處是要用自由來換的。當然啦,有些人很留戀事事由公家安排的時代。因為要承擔決定的後果,他們不喜歡做決定,嗬嗬 。
帕默克說,到了日內瓦,他才知道自己要在別人吃過飯的桌子上吃飯,用他人用過的碗碟,睡他人睡蹋的床,並接受了使用的東西並不屬於他自己的事實。這種感受大概是因為他出身於沒落貴族之家,我可從來沒有這樣的感受。到美國之前,我住的地方,使用的很多東西從來就沒有屬於過自己,也不屬於其他的任何個人,它們隻屬於公家。後來,帕默克無法適應日內瓦的環境,不久就被父母送回土耳其。從此他再未出過國,也再未使用過那個護照。
在美國兩年的時間裏,我幾乎沒有機會使用我的護照。兩年之後,我失去了它。失去的時候,它還是有效的,因為回國之後必須上交護照。這本護照似乎從來就不是一個我的身份證明,不過是我暫時借用了那個身份。這一切進行得那麽順理成章,以至我從未想到把它複製留底。因此我完全記不起這本護照的樣子,更不可能像帕慕克那樣把它保留半個世紀,成為一個文物。
欣欣寫於2007年5月
我的跟帖:
共鳴一下。我的第一本護照也早就上繳了,同樣不曾留下複印留底。出國前我給自己和兒子一起辦了護照,卻沒有帶他一起簽證出來。離開北京前,帶一歲兒子的兒子去北京“大北照相館”為他照了張黑白頭像。這張印有“大北”字樣的照片一直放在我家客廳裏,當年賺足了我的眼淚。咳,也是老掉牙的故事。
離家--給安舟
女兒十七歲時離家去上大學,頭一次回來就大哭了一場。她說那裏沒朋友,鬧著要轉學。我自然不會同意,心裏說著“沒出息”,但還是抱抱她哄哄她。
我頭一次離開北京的家時是18歲。那天是大年夜,我們要坐通宵火車去南京,從此就在那裏當學徒工。因為學徒沒有探親假,因此在兩年之內,我們不可能回北京看媽媽。臨走前,媽媽讓我睡一會兒。我們躺在一張床上,我努力地睡著。其實,我並不是特別難過,一是同去的有六個人,二是可以脫離媽媽的管束。屋裏很靜,我想媽媽一定睡著了,側臉看去,她的眼淚正無聲無息地流下來。她很少當著我的麵流淚。
我離開北京到美國時,我女兒三歲半。離開的那個傍晚,我看見初生的月亮。一些雲朵淺淺地圍住她,好像是她的胞衣。我和女兒坐在床上,我照例做手影逗她玩。那是一隻兔子的全側影,耳朵和小爪都會動,還有一隻大眼睛呢。次日清晨我就要離開她了,我不知道該怎麽跟她說。我說:“媽媽要離開你很長的時間。”但這並沒有什麽意義,孩子沒有時間的概念。果然,她還是在玩。玩完了,親完了,我們躺下,我拍著她睡。通常她還醒著,我先把自己“拍”睡了。朦朧間,她突然說:“你走了,我不就成了沒媽的孩子像棵草了嗎?”當時正在播放台灣電視連續劇,其中有首歌叫“有媽的孩子是個寶”。她說的“像棵草”就來自那首歌。
到紐約時還是冬天。打工念書很累,有一次我竟然在地鐵上睡著了,坐到終點跟車回來,還是錯過了下車的站。初春的一天,我走在布魯克林的一條街上。有些樹剛剛發芽,有些樹還是幹幹地指向天空。化雪的地方,綠色靜靜地擴大著自己的領地。風已經不再冷了,一個穿黃衣的小女孩蹦跳著擦身而過。粉色的頭發夾子!塑料的蝴蝶形的頭發夾子!我女兒的頭發上也別著同樣的夾子,但是頭發的顏色不一樣。眼淚湧了出來,好像母親當年那無聲無息的眼淚。
再次見到女兒時已是三年半之後。當我走近院子大門時,突然有個孩子跑出來叫我媽媽。她還是梳著妹妹頭,個子卻已齊腰了。後來我問她:“你怎麽會認識我,是看我的照片嗎?”她說:“不是,爺爺在門口看到你走過來,告訴我那就是你的媽媽。”
女兒興高采烈地跟著我來美國,並不知道自己命運已經被決定了。臨行前,她堅持要帶一隻紫色的泰迪熊。那隻熊是我剛到紐約時在yard sale買的,再托人帶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