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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24章(17)

(2026-03-12 20:41:54) 下一個

克裏斯麥肯於2019年3月6日獨家發表

大家好,歡迎來到電子聖經團契創世記的查考節目。今天是創世記24章第17講,我們將閱讀創世記24:16-21:

那女子容貌極其俊美,還是處女,也未曾有人親近她。她下到井旁打滿了瓶,又上來。仆人跑上前去迎著她說:“求你將瓶裏的水給我一點喝。”女子說:“我主請喝。”就急忙拿下瓶來,托在手上給他喝。女子給他喝了,就說:“我再為你的駱駝打水,叫駱駝也喝足。”她就急忙把瓶裏的水倒在槽裏,又跑到井旁打水,就為所有的駱駝打上水來。那人定睛看她,一句話也不說,要曉得耶和華賜他通達的道路沒有。

現在仆人(很可能是以利以謝)看到他禱告的內容在他眼前實現了。我們記得他在創世記24:12-14節裏曾說:

他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啊,求你施恩給我主人亞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我現今站在井旁,城內居民的女子們正出來打水。我向哪一個女子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她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所預定給你仆人以撒的妻。這樣,我便知道你施恩給我主人了。”

馬上就發生了接下來的事情,在創世記24:15節裏說:

話還沒有說完,不料,利百加...出來。

他之前向神禱告的事情立即就發生了,而且就在他麵前上演了。是的——我們可以把這個場景看作是一個證據或跡象,表明他來到了正確的地點,利百加是一個符合資格的女孩,等等。但我們也應該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待這個場景。我不知道我是否提到過這一點,但“仆人”這個稱謂在聖經的幾處地方確實適用於主耶穌。我將閱讀其中的一處,在以賽亞書53章,一篇彌賽亞的章節中。在以賽亞書53:11節裏說:

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英:他必看見自己靈魂的痛苦】,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仆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我們已經討論過仆人以利以謝如何寫照基督的身體,在拯救的日子差遣選民帶著神的話語去救回祂餘剩的百姓,組成基督永恒的新婦,從而實施大使命的。所以仆人有時寫照基督的身體,有時象征耶穌自己。

這個場景就是其中的一個寫照,以利以謝與耶和華神對話,他祈求為他主人的兒子找到那個女人來到並做這做那,這個女人確實做了這些事情。你看,這是對神在永恒過去的計劃的快速洞察,因為神在祂的救恩計劃中預定了基督的新婦。在那個計劃中,本著神的恩典因著基督的信心被揀選的子民成為了新婦並得救了。神已經安排好了最終會發生的一切事情;這一切事情已經在祂的謀劃中了。祂已經知道在祂創造世界之後將發生的一切,知道這一切將如何影響每一個人的生活以及福音將如何在祂的子民得救時傳給他們。

記得,我們在創世記6章的挪亞身上也看到相同的畫麵,那時神先來到挪亞那裏告訴他要建造方舟。在創世記6:18-19節,神對挪亞說話:

我卻要與你立約。你同你的妻,與兒子、兒婦,都要進入方舟。凡有血肉的活物,每樣兩個,一公一母,你要帶進方舟,好在你那裏保全生命。

從我們所能讀到的內容來看,這是神與挪亞的第一次相遇,當時祂告訴挪亞他要建造方舟。我們知道建造方舟花費了120年,因此這些陳述是在方舟建成很久以前對他說的。然後神明確的告訴他誰會登上方舟:他的兒子、他的妻子和他的兒婦。你可以在創世記7章裏讀到這些人正好是120年後進入方舟裏的同樣的靈魂;沒有其他人了。在這個曆史比喻中,神提前120年預定了誰會進入方舟,為要說明祂在創世以前做過的事,當時祂揀選了祂要拯救的每一個人。然後時間在曆史的進程中展開,神實現了祂的話語並做了祂說過祂要做的事情,祂隻拯救了那些祂說過祂要拯救的人。這就是我們在創世記24章裏看到的神榮耀的計劃的一幅小圖畫,其中象征基督的以利以謝這個仆人與代表了三位一體的三個位格中兩位的耶和華神交談。當然,以利以謝隻是一個人和仆人,但他象征主耶穌,三位一體的三個位格中的一位,一位神。然後這個場景就上演了。

在仆人的祈禱立即成就的這個場景中,那不是在120年後,而隻是在仆人說完了話的一瞬間。但那有什麽不同呢?對於神來說,無論與神的對話是在前一天、前一年還是一百年前,都沒有區別。這再次向我們展現了神掌管、控製和“推動”一切事情的大能。祂控製著環境、情況和事件,並按照祂完美的旨意和宏偉的設計來實現它們。因此我們在仆人的禱告中看到了這一點,正如仆人禱告的事情在幾秒鍾之後就發生了那樣。盡管如此,仆人禱告的事情指的是神在永恒的過去的計劃。

在創世記24:16節又說:

那女子容貌極其俊美,還是處女,也未曾有人親近她。她下到井旁打滿了瓶,又上來。

再次,我們知道井寫照救恩,然而“井”是一個有意思的希伯來單詞,它的編號是#5869,它經常被翻譯成“眼前”或“眼睛”。我們也花了一些時間查考了幾節這樣的經文,但我想再查考兩到三節這樣的經文。讓我們返回到創世記6:8:

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

“眼睛”這個詞就是被翻譯成“井”的我們的單詞。

在以賽亞書42:1節裏說:

看哪,我的仆人,我所扶持、所揀選、心裏所喜悅的【英:靈魂所喜悅的】,我已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

主耶穌是仆人。祂也被稱為所揀選的,因為祂是被揀選的,就像所有那些得救的人都是被神揀選的一樣。然後在以賽亞書42:7節裏說:

開瞎子的眼,領被囚的出牢獄,領坐黑暗的出監牢。

再次,這節經文裏的“眼”與創世記24章裏的“井”是同一個詞。

讓我們來查考這個詞使用在約拿書2章裏的同一個地方,在那章約拿被投進海裏,一條大魚吞了他。在約拿書2:4節裏說:

我說,我從你眼前雖被驅逐,我仍要仰望你的聖殿。

這節經文裏的“眼”這個詞就是被翻譯成“井”的同一個希伯來詞,所以這個詞在各種各樣的經文中被翻譯成“眼”或“眼前”,它隻在幾節經文中被翻譯成“井”。當然,譯者意識到利百加拿著一個水瓶,所以經上說她下到井旁。如果經上說她下到“眼睛”旁,從曆史上看這種表述就說不通了。但她打滿了水瓶又上來了。很明顯,她帶著一個空水瓶,她下到井旁給水瓶打滿了水,然後上下文的其餘部分在創世記24:17節告訴我們:

仆人跑上前去迎著她說:“求你將瓶裏的水給我一點喝。”

所以在她下去之後她裝滿了水瓶。這與井有關,然而,神並沒有使用更準確的與井相對應的詞,而是祂使用了更加強調“看見”、“視覺”和“眼睛”的這個詞。那與屬靈的看見有關。因此譯者考慮到所有這些信息和上下文,他翻譯出了正確的譯文,如果我們把這句話讀成:“她下到眼睛旁打滿了瓶,又上來,”這對讀者來說就沒有任何意義了。但是,你看,這就是神寫聖經的方式——更深層的屬靈含義一直是聖經裏更重要的含義。

我們之前討論過這個話題,但有時神常常使祂的經文中字麵上和物理上的含義無法實現。比如“給心行割禮”的命令,它與重生的屬靈的命令有關。你不能按照字麵意思給自己的心行割禮,否則你就會死。有時神會把祂的話語說的非常明顯,以至於你不得不尋找更深層的含義,必須透過表麵和字麵上的意思才能看到其中隱含的更深的含義。

所以創世記24章16節的這節經文也是同樣的情形,當我們看到“井”這個詞時,我們必須“透過”它。是的——那裏有一口水井。那就是利百加帶著空水瓶下到的地方。她下到井旁的屬靈含義是什麽?經上說她下到井旁。現在讓我們試著用“看見”這個概念來代替“井”。她路過了仆人,或至少仆人看見了她,她下到“看見”的地方。然後在“看見”的地方她用水打滿了水瓶,然後她上來了,因為第16節的末尾說她打滿了瓶又上來。她從“看見”的地方上來或升上來,在這個時刻,在創世記24:17節裏說:

仆人跑上前去迎著她說:“求你將瓶裏的水給我一點喝。”

因此從屬靈角度看,這節經文講的是什麽?你看,它與代表神的選民的人物利百加有關,她首先必須獲得“視力”。神的選民必須首先獲得視力,那就好像他們給水瓶裝滿水一樣,他們現在就是一個合格福音的使者和一個合格的“挑水的人”,然後他們就可以從獲得視力的地方上來。我們要下到哪裏去獲得視力呢?我們必須在主基督耶穌的位格裏,在祂擔當我們的罪並償還了它們,洗淨了我們一切的罪時下到“陰間”的深淵。然後我們上來,現在我們有資格通過救恩成為福音的一個使者。

這是利百加有機會做的第一件事。一旦她從“看見”的地方上來,她就受到了仆人的呼召,說:“求你將瓶裏的水給我一點喝”然後在創世記24:18-20節裏說:

女子說:“我主請喝。”就急忙拿下瓶來,托在手上給他喝。女子給他喝了,就說:“我再為你的駱駝打水,叫駱駝也喝足。”她就急忙把瓶裏的水倒在槽裏,又跑到井旁打水,就為所有的駱駝打上水來。

她立即施行了對一個陌生人的侍奉。“我來給你水喝。”然後她就返回到井旁,這意味著回到基督和神的話語那裏去再次打滿水瓶,並傳講聖經啟示的真理信息。然後她返回來,也給駱駝水喝,我們記得駱駝是不潔淨的動物,這意味著向未得救的人分享福音。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這美麗的畫麵,我們也在一些地方看到一個聖經性的原則,比如這個原則出現在詩篇51:12-13:

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我就把你的道指教有過犯的人,罪人必歸順你。

首先,罪人需要潔淨罪孽,在得救的那一刻洗淨罪並賜予他們屬靈的視力。然後這個人在他的靈魂裏就會活過來,他能夠在屬靈上看見,在屬靈上聽見和在屬靈上行走。這樣他才能指教或傳講福音的信息。

或者,在使徒行傳9:17-20節裏,我們也可以在大數人掃羅轉變信仰時看到這個原則:

亞拿尼亞就去了,進入那家,把手按在掃羅身上說:“兄弟掃羅,在你來的路上向你顯現的主,就是耶穌,打發我來,叫你能看見,又被聖靈充滿。”掃羅的眼睛上好像有鱗立刻掉下來,他就能看見,於是起來受了洗,吃過飯就健壯了。掃羅和大馬士革的門徒同住了些日子,就在各會堂裏宣傳耶穌,說他是神的兒子。

我們在這段經文裏看到大數人掃羅在去往大馬士革的路上,他遇見了主耶穌基督。基督擊打他使他瞎眼然後命令一個叫亞拿尼亞的仆人去見掃羅並按手在他身上,於是掃羅的視力得以恢複。立刻(馬上),他就傳講了基督,這就是聖經呈現出來的畫麵。這是一個聖經性的原則。當神拯救某人並打開他們屬靈的眼睛時,那麽那個人立即就成為了一個仆人,去向他人傳講神的話語、聖經的信息。

那就是我們在利百加下到井旁中看到的景象。神使用了通常被翻譯成“眼睛”或“視力”的那個希伯來詞,然而,那個詞在創世記24章被翻譯成“井”。所以她下到“看見或有視力”的地方。然後她就可以看見,看見之後,她就成了把水帶給別人的主的仆人,那水象征從神的話語中流出來的屬靈的水。

當我們在下次的聖經查考相聚時我們還會稍微討論這個主題,但我們的這次查考就到此為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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