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裏斯麥肯於2019年3月15日獨家發表
大家好,歡迎來到電子聖經團契創世記的查考節目。今天是創世記24章第24講,我們將閱讀創世記24:25-28:
又說:“我們家裏足有糧草,也有住宿的地方。”那人就低頭向耶和華下拜,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因他不斷地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至於我,耶和華在路上引領我,直走到我主人的兄弟家裏。”女子跑回去,照著這些話告訴她母親和她家裏的人。
上次,我們討論了“糧”和“草(飼料)”這兩個詞。我們看到“糧”在耶利米書23:28節裏被翻譯成“糠秕”:
得夢的先知,可以述說那夢;得我話的人,可以誠實講說我的話。糠秕怎能與麥子比較呢?這是耶和華說的。
“糠秕”這個詞就是編號為#8401被翻譯成“糧”的同一個希伯來詞。然後我們查考了“草”這個詞,我們看到它使用在創世記42:25-27節裏說:
約瑟吩咐人把糧食裝滿他們的器具,把各人的銀子歸還在各人的口袋裏,又給他們路上用的食物。人就照他的話辦了。他們就把糧食馱在驢上,離開那裏去了。到了住宿的地方,他們中間有一個人打開口袋,要拿料【英:飼料】喂驢,才看見自己的銀子仍在口袋裏,
糧食裝在器具或口袋裏,因此他要給他的驢喂糧食。那就是草。對“草”這個詞的定義就是糧食。這是唯一一處我可以找到定義“草”的地方,在這段經文裏它就是糧食。
然後我們查考了“糧食”這個詞,它在索引裏的編號是#1250,#1250糧食這個詞把我們引向耶利米書23:28:
...得我話的人,可以誠實講說我的話。糠秕怎能與麥子比較呢?這是耶和華說的。”
“麥子”這個詞的斯特朗編號是#1250,它在我們查考的創世記42章的經文中被翻譯成“糧食”。“糠秕”就是在創世記24:25節中的“糧”那個詞,因此糠秕等同與這“糧”,正如利百加說在她父親家裏足有糧草那樣,而“麥子”認同於這“草”或“糧”。這是有意思的。想象聖經中的“糠秕和麥子”,你會想到什麽?也許它會使你想起馬太福音3:12:
他手裏拿著簸箕,要揚淨他的場,把麥子收在倉裏,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了。
(倉就是倉房。)我們在這節經文裏讀到麥子和糠,其中一種被收在倉裏,另一種被燒盡了。這是一個人在收割時揚淨他的場的比喻,麥子被保存收進倉裏,糠被燒盡了。這使我們想起了在馬太福音13:25節裏的麥子和稗子的比喻:
及至人睡覺的時候,有仇敵來,將稗子撒在麥子裏就走了。
再往下讀,在馬太福音13:28-30節裏說:
主人說:‘這是仇敵作的。’仆人說:‘你要我們去薅出來嗎?’主人說:‘不必,恐怕薅稗子,連麥子也拔出來。容這兩樣一齊長,等著收割。當收割的時候,我要對收割的人說:先將稗子薅出來,捆成捆,留著燒,惟有麥子要收在倉裏。’”
麥子被收進“倉裏”或“倉房裏”,這段經文裏的“倉”與使用在馬太福音3:12節的“倉”同一個詞。我們肯定可以看到在馬太福音3:12節與麥子被收在倉裏時麥子的情形之間的關係。在馬太福音13章麥子和稗子的比喻中,麥子被收在倉裏。我們還可以看到在馬太福音3:12節裏提到的糠秕,當糠秕被燒盡時與麥子之間的關係。馬太福音13:30節的稗子怎麽了?它們被捆成捆燒掉了。因此在馬太福音3章和馬太福音13章的這兩段經文中,麥子的遭遇是相同的,糠秕或稗子的遭遇也是相同的。因此在屬靈上這是在教導同一個真理。
主耶穌在本章後麵的馬太福音13:36-43節中,向門徒解釋了麥子和稗子的比喻:
當下耶穌離開眾人,進了房子。他的門徒進前來,說:“請把田間稗子的比喻講給我們聽。”他回答說:“那撒好種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好種就是天國之子,稗子就是那惡者之子,撒稗子的仇敵就是魔鬼,收割的時候就是世界的末了,收割的人就是天使。將稗子薅出來用火焚燒,世界的末了也要如此。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他國裏挑出來,丟在火爐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那時,義人在他們父的國裏,要發出光來,像太陽一樣。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我們已經正確的明白了這個比喻,它是神在打開祂的話語顯明教會時代的結束時所啟動的機製,祂發出了從教會裏出來的命令。我們要離開會眾逃到山上。所有神的選民確實都出來了,盡管我們了解到不是出來的每個人都是神的選民,但在教會裏的所有神的選民都出來了,沒有“麥子”留在教會裏。在2011年5月21日當春雨結束大災難來到盡頭時,世界上每個教會和會眾裏都留下了捆成捆的“稗子”,沒有一粒麥子還留在那裏。麥子被帶出來了,被神安全的收集起來,這就是“得救的”和“未得救的”之間的分離,他們之前一直在一起長,占據著當地的會眾。他們都曾在教會裏,你無法將他們分開,神的計劃是直到末時才將他們分開。我們當前就生活在末時,因此我們看到神做了這件事。
(在我們回到創世記24章並思考利百加說的話的意義之前,)還有一件事我想提一下,那就是在馬太福音3章12節和馬太福音13章25節裏的比喻中被翻譯成“麥子”的那個希臘詞在使徒行傳7:12節裏也被翻譯成“糧”:
雅各聽見在埃及有糧,就打發我們的祖宗初次往那裏去。
雅各聽見有糧,他做了什麽?他打發“我們的祖宗”,也就是他的兒子們。他的兒子們去了埃及,他們獲取了一些糧,糧裝在他們的口袋裏。糧就是我們正在查考的那個詞,糧就是“草(飼料)”。因此我們看到這些“點”是如何聯係起來的,以及聖經是如何將糧食與麥子聯係起來的,糧食與麥子適用於教會和會眾裏的選民,聖經又是如何將糧食與麥子與利百加在創世記24:25節裏提到的草聯係起來的。再次,這與她父親的家有關,因為仆人問在她父親家裏是否有足夠的地方住宿。她回答說:““我們家裏足有糧草,也有住宿的地方。”她是在說:“在我父親家裏我們有糠秕(稗子),我們有糧食(麥子)。”換句話說,在我父親家裏既有稗子也有稗子。當然,那個家在屬靈上指的是神的家,我們已經討論過亞伯拉罕的家族是如何認同於有形教會的。現在利百加的這個回答進一步證實了神向我們讀者傳達的屬靈觀念。這個“家”裏既有麥子也有稗子。
請注意經上說“足有糧草”。翻譯成“足”這個希伯來詞的編號是#7227,它翻譯成了不同的方式。它被翻譯成“多”或“甚多”或“大”或“豐盛的”或“足”。例如,它在創世記13:6節裏被翻譯成“甚多”:
那地容不下他們,因為他們的財物甚多,使他們不能同居。
還有,在以斯拉記10:1節裏說:
以斯拉禱告、認罪、哭泣,俯伏在神殿前的時候,有以色列中的男女孩童聚集到以斯拉那裏,成了大會,眾民無不痛哭。
這是“大”眾,“大”就是翻譯成“足”的那個詞。那就是利百加說的內容:“足有麥子和稗子,或它們是大的——在她父親家裏有大眾。”足有糧草基本上就是這個意思。
或者在耶利米哀歌1:1節裏講到“城”,城指的是耶路撒冷:
先前滿有人民的城,現在何竟獨坐!先前在列國中為大的,現在竟如寡婦!先前在諸省中為王後的,現在成為進貢的。
“滿有”這個詞就是翻譯成“足”的我們的單詞。耶路撒冷城滿有人民。再次,這與在教會和會眾裏的成員有關。
因此我認為“足”這個詞確實表達了我們在提摩太後書2:20節裏讀到的觀點:
在大戶人家,不但有金器銀器,也有木器瓦器,有作為貴重的,有作為卑賤的。
神在這節經文中將“大戶人家”裏的器皿進行了對比。大戶人家裏有金器銀器,也有木器瓦器。這使我們想起了哥林多前書3:10:
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秸在這根基上建造,
然後火就放在它們上麵,一個忍受住了火,另一個被燒毀了,這就像糠秕和糧或麥子和稗子一樣。一個沒有被燒毀,另一個被燒毀了。貴重的器皿和卑賤的器皿的情形也是如此。請閱讀羅馬書9章。主解釋了“貴重的器皿”是祂揀選的子民,“卑賤的器皿”是那些沒有被揀選的人,他們是預備承受忿怒遭毀滅的器皿。這就是得救的人和未得救的人。
所以“足”這個詞引導我們沿著這個思路去理解,我們可以把“足”這個詞與這種理解聯係起來。當然,像這樣的詞會被使用很多很多次,但我們可以看到在主在這章中發展的屬靈的背景下,它可以如何被理解。
在創世記24:25節裏繼續說:
...也有住宿的地方【英:也有住宿的房間】。
“房間”這個詞的斯特朗編號是#4725,它也被翻譯成“地方”。我將查考其他段落中的其中一處,在耶利米書7章裏,“#4725房間”這個詞在第1至第7節的上下文中被使用了三次。在耶利米書7:1-3節裏說: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你當站在耶和華殿的門口,在那裏宣傳這話說:你們進這些門敬拜耶和華的一切猶大人,當聽耶和華的話。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改正行動作為,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
“地方”這個詞就是翻譯成“房間”的那個詞。那是什麽地方?他站在哪裏?在第2節說他站在耶和華殿的門口,所以他站的地方指的是神的殿。
然後在耶利米書7:4-7節裏繼續說:
你們不要倚靠虛謊的話,說:‘這些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你們若實在改正行動作為,在人和鄰舍中間誠然施行公平,不欺壓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在這地方不流無辜人的血,也不隨從別神陷害自己,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就是我古時所賜給你們列祖的地,直到永遠。
“地方”這個詞在這段經文裏被使用了兩次。在屬靈上,“地方”是神的王國,有形教會是神的王國在地上的外在代表。這就是創世記24:25節中使用的“房間”這個詞的含義。重申一遍,“房間”這個詞可以理解成其他不同的方式,但就這個詞在創世記24:25節裏呈現出來的屬靈的理解來說,它與“糧食和草”和“麥子和稗子”以及人的眾民的大會並其中有貴重的器皿和卑賤的器皿的大戶人家相吻合。這是一個住宿的“房間”或“地方”,是神的王國外在代表的地方,這個房間指向了神的子民將永遠居住在新天新地的永恒國度的永恒的居所。但是,這個房間既然與麥子並未得救的稗子以及未得救的人住在一起有關,它就更多的與外在的表象有關。
好了,現在我們來閱讀創世記24:26-27:
那人就低頭向耶和華下拜,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因他不斷地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至於我,耶和華在路上引領我,直走到我主人的兄弟家裏。”
也許你注意到了這一點,從第27節開始就引起了我的注意。在本章中“主人”這個詞被使用了多次。我們可以返回到第9節,其中說:“他主人亞伯拉罕”。主人在第10節裏提到了兩次,在第12節裏被提到了兩次,在第14節裏被提到一次,在第27節裏被提到三次。主人這個詞將繼續出現在後續的章節中,所以我把所有使用“主人”這個英文單詞的次數加起來。“主人”這個詞的編號是#113。這個詞在本章中被翻譯成“主人”的次數有23次。它有一次在第18節裏被翻譯成“主”,其中利百加說:“我主請喝。”因此“主人”這個希伯來詞在創世記24章中出現了24次,它有23次被翻譯成了“主人”。這使你想到了什麽?
首先,這個詞在這章裏23次被翻譯成“主人”不是偶然的。這不是巧合。這不是偶然發生的事情。神做這些事情是有原因的。記得當我們在查考但以理書3章時,曾四次提到樂器並逐個列出這些樂器。有三節經文每節經文提到了六件樂器,第四節經文提到了五件樂器;也就是說,神漏掉了一件樂器。所以我們可以將6 + 6 + 6+ +5加起來,總數是23,而且這是在與審判密切相關的一章中。有23件樂器,但應該有24件,因為我們知道有六件樂器,但神在一種情況下漏掉了一件樂器。我們發現“主人”這個詞在創世記24章裏被使用了24次,但實際上隻有23次,因為有一次它被翻譯成“主”。
這讓我們想起了哥林多前書10:8:
我們也不要行奸淫,像他們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斃了二萬三千人;
一些聖經的批判者非常仔細。他們試圖在聖經中找出錯誤,用來證明他不需要聽聖經,因為他可以說:“哦,聖經是不完美的。聖經不是神聖的。它就像任何其他的書籍。”為了讓聖經看起來和其他書籍一樣,他必須找出聖經中的錯誤,因為其他書籍確實有錯誤、謬誤和矛盾的地方,因此這些人查找的非常仔細。所以當他們發現經上說倒斃了23000人時,他們就返回到民數記25:9節最初的曆史參考中:
那時遭瘟疫死的,有二萬四千人。
這節經文裏說24000人死了,批評家們說:“啊哈!聖經不可信。”然而,他們急於找出錯誤卻疏忽大意了,他們沒有花時間仔細閱讀神說的話。如果他們這樣做了,那麽聖經百分之百不會有錯誤,因為聖經是完美的、沒有錯誤的。聖經是無誤的。每當出現“錯誤”時,真正的錯誤在於讀者,在於他的理解力和感知神的話語的能力。在以色列人遭瘟疫死亡的人數上,哥林多前書10:8節告訴我們一天就倒斃了“23000”人,在倒斃的總人數是24000人,那一千人在第二天或第三天或在那2300人死後無論過了多久死了。但在一天之內就死了23000人,主允許這種語言來鼓勵聖經批評家抓住這些陳述,最終使他們的結論與真理相距甚遠。祂刻意的寫下23000人在一天之內死了,但在另一處祂列出了兩三天或其他天數內死亡的總人數。然而這兩種陳述都是真實的,在聖經中一直都是這樣的。可能有兩個看似矛盾的說法,但更仔細的閱讀總會證明兩種說法都是正確的。這就是我們知道我們讀到的內容是聖經的原因。聖經是“奧秘的”,神就是這樣為頭腦簡單的讀者設置陷阱或圈套的。
所以我們發現“主人”這個詞在創世記24章出現了23次,但實際上是24次。這與麥子和稗子相認同,不是嗎?數字“23”是神的家受“災難”的數字,在神的家的大戶人家裏有貴重的器皿和卑賤的器皿。臨到神的家的是一場實際23年的大災難。
主若願意,在我們下次的聖經查考相聚時我們將進一步查考創世記2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