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妻子無條件的愛
我們已經很清楚地看到,丈夫要毫無保留地愛妻子,不管妻子有什麽悖逆、罪孽、不忠誠或者其他什麽事,丈夫都要愛妻子,就像基督愛教會那樣,丈夫要信實地饒恕、再饒恕。
那麽,妻子應該怎樣對待丈夫呢?未得救的丈夫與基督徒的妻子結婚,這種情況遠比基督徒的丈夫娶一個未得救的妻子更為普遍和嚴峻。所以,我們要花相當多的時間來討論這個問題。
在以弗所書5:22,聖經教導我們“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這樣的順服也是沒有條件或保留的嗎?當然,如果妻子尊重丈夫,而丈夫又是一個值得尊重的人,妻子會順服丈夫。但如果丈夫是個無賴、酒鬼、好色之徒或虐待妻子的人,那應該怎麽樣呢?以後又會怎麽樣呢?妻子是不是仍然要順服這樣的丈夫?妻子是否要像清除汙垢的踏腳墊那樣,任丈夫踐踏?這是一個十分實際的問題。有些丈夫就是以這種惡劣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妻子。
聖經直截了當地回答了這個問題,對於嫁給了這樣的丈夫的妻子應該怎麽辦?我們沒有必要猜想或推測,
首先,馬太福音18:21~22適用於妻子,同樣也適用於丈夫。要記住,聖經教導我們: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阿,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如果妻子是個基督徒,這兩節經文告訴她,她沒有別的選擇,當她的丈夫罪孽地對待她時,她隻能饒恕,再饒恕。
一個粗暴的丈夫
在彼得前書第2章和第3章,神更為明確地闡明了這個問題。彼得前書2:18~24,神敘述了一個仆人為一個殘酷、無情、暴虐的主人做工的事情,經文說:
“你們作仆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什麽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他並沒有犯罪,口裏也沒有詭詐。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隻將自己交托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在這段經文中,神明確指出,我們屬天的職分就是要恒久地忍耐來自我們上司不公正的對待和辱罵、虐待,我們要被罵不還口,要認識到神已經呼召我們沿著主耶穌的腳蹤走,要以主耶穌為榜樣。耶穌忍受了虐待,甚至釘死在十字架上。
在彼得前書第3章開始的幾節經文中,神將第2章中的警告與嫁給未得救丈夫的妻子聯係起來,在彼得前書3:1~5中,聖經勸勉說:
“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你們不要以外麵的辮頭發,戴金飾,穿美衣,為妝飾,隻要以裏麵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這在神麵前是極寶貴的。因為古時仰賴神的聖潔婦人,正是以此為妝飾,順服自己的丈夫。”
在經文3:1開始的“同樣”這個詞(King James版聖經中有該詞“likewise”,新國際版英文聖經和中文聖經中無該詞),將第3章開始的這些經文與第2章中給出的誡命聯係起來。神語重心長地誡勉我們“正如仆人遇到乖僻的主人,也要恒久忍耐主人的虐待,同樣,嫁給殘忍的丈夫,妻子也要恒久忍耐丈夫的虐待。”注意經文3:1,強調了這樣的丈夫是一個不順從神的道的人,即他是一個背逆神的人,所以他藐視神的律法,不遵從丈夫要愛妻子、要不斷地饒恕妻子的誡命。
“同樣”這個詞也暗示了這樣的丈夫,如同第2章中所說的主人那樣,在家中他是一個不公正、殘忍而粗暴的人。
按照常理,妻子處於這種狀況下的家庭,完全有權利與她丈夫離婚,沒有人願意這樣不幸的、艱難的生活下去。
但是神有不同的回答。在妻子的詞匯表中不應該有“離婚”這個詞。他必須按照神的命令,將愛丈夫作為自己的工作。因為神始終要把最好的賜給人類,神的律法是唯一可信賴、必須要遵循的律法。神指出妻子要安靜地順服她難以相處的丈夫。
彼得前書3:1確定了兩個原則:第一個原則是妻子不要嘮叨,指責丈夫,也不要給丈夫傳福音。第二個原則是妻子要順服丈夫。讓我們進一步查考這兩個原則。
敬畏神的妻子,內心有榮耀神的意願,希望未得救的丈夫能得救。他迫切地希望他能得救,因為她知道,除了神的救恩以外,她的丈夫注定要永遠死亡,由於他的罪孽,他處於神的震怒之下。
第二,從個人的感情出發,她嫁給這樣一個不敬虔的丈夫,使她在親朋好友麵前難堪,所以她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得救。噢,如果她的丈夫能成為一個信徒,那對她該是一件多麽高興的事。
第三,她希望她的丈夫得救,是因為她知道,如果丈夫得救,就意味著一個難以相處、粗暴的丈夫所給她帶來的傷害的終止。這樣她的丈夫就會象當時向她求愛時那樣,會將最好的獻給她。這將是一種嶄新的處境,因為一個信主的丈夫願意遵從神的誡命,會象基督愛教會那樣地愛自己的妻子。
在她為丈夫的得救而禱告的時候,仍然有許多困難。她明白,救恩來自於神的道,她自己要按神的要求作好見證。她要尋求一切機會向她的丈夫傳福音。當然,她要表明她的行為是符合神的意願的。
沒有這樣的道
但是神說:“不行!”如果她的丈夫能得救的話,他的得救就成了用不著神的道的救恩。為什麽神要告訴我們這個顯然不可能的計劃?是不是神用一種方法拯救通常的非信徒,又以另一種方法來拯救不信主的丈夫呢?我們知道這是不正確的。那麽為什麽警告說,妻子要默默地忍受這一切呢?多麽令人費解。
如果我們看到在夫妻關係中起主導作用的因素是什麽,就能理解這句話。當我們給別人傳福音的時候,被傳的人通常極少了解我們自己的生活背景。所以,所有的非信徒通常隻注意福音本身。
但是當一個傳道人在教堂的講壇上證道說,“神這麽這麽說”,而誰都知道他生活在罪中的事實,他的證道就沒有什麽能力,聽他證道的人隻不過把他看作為假冒偽善的人。在這種情況下,長老們應該處置這個牧師,如果有必要的話,甚至考慮解除他牧師的職務。
同樣如果我們知道某人表麵上是一個熱情的福音見證人,但他並沒有活出見證福音的樣式來,我們就不會真誠地接受他,他也要被人看作為假冒偽善的人。
在夫妻關係中,這個問題更為普遍。一個教會的信徒可能了解他們牧師的思想和行為,但並不是全部。一個未得救的人也可能了解一些給他作見證的人的生活情況,但也不是全部。
但是丈夫對他妻子的思想和行為的了解,遠比任何別的人知道得多,他與妻子以最親密的關係生活在一起,並且還要繼續生活在一起。每晚他與妻子同床共寢,第二天早晨妻子喝著咖啡定定神。在妻子緊張的時候,疲倦的時候,沮喪的時候,生氣的時候,丈夫都與她在一起。
由於婚姻關係的密切,丈夫了解妻子走路的樣子,凝視他的樣子,在他下班回來的時候問候他的樣子,把食物擺上桌子的樣子,以及其他數不清的習慣,丈夫也了解妻子現在是親切地還是惱恨地對待他。
所以,不論妻子怎樣聲稱她是一個好基督徒,堅持到教會做禮拜,強調丈夫要悔罪,信靠基督為救主,丈夫心裏都明白,在生活中她的行為常常與向他傳講的福音很不相稱,她丈夫心裏可能想,不管妻子所信的基督教如何,反正他不相信。他感到妻子生活中有假冒偽善的一麵,如果這就是基督徒的話,他不想成為基督徒。
他可能不知道聖經中說得救的妻子有一個不斷饒恕丈夫的迫切願望;他可能也不知道聖經中說得救的妻子不應該對自己的丈夫懷恨在心。他可能不知道聖經中誡勉信徒要十分忍耐地行事;他可能也不知道聖經中說妻子的身子屬於丈夫,在臥室中,妻子應欣然熱烈而鍾愛地將自己獻給了丈夫。他可能不知道聖經中強調了在所有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妻子要順服丈夫;他可能也不知道妻子要沒有任何形式保留地接受自己的丈夫。他可能不知道這麽多的原則,或者根本不知道這些原則。
但是他確實感到他的妻子言行不符。妻子告訴他要去教堂,要順服神,要做一個好丈夫。但是當他考慮到妻子對現實的反應,如同任何一個非信徒一樣,他深信妻子完全是假冒偽善。如果他從妻子對他的態度中產生反感時,就加強了他對福音的對立情緒。當他想到妻子對他的態度時,對他的厭惡,同房時的冷漠態度,妻子的舉止言吐強烈地表現出如果沒有他這個丈夫,她會過得更快活些。這些事他知道得一清二楚。如果得救的人就是這麽一回事的話,他根本就不想參與福音。
確實,如果丈夫對妻子起著負麵作用,妻子所在的教會就會派人來探望她,因為教會認為作為神可愛孩子的妻子,卻不幸嫁給了這禽獸般的丈夫。在妻子與她的朋友在一起的時候,在她與牧師交談的時候,在她坐在教堂裏的時候,她看起來是一個可愛而虔誠的妻子,她熱切地要按神的意願行事。
但是在教會中的那些親愛的人們中,沒有人能象她丈夫那樣地了解她。他們不可能知道她與丈夫同床而寢時對丈夫怎樣地冷漠和對立,他們也不可能知道她對丈夫所表現出的怨恨。他們沒有任何途經可以像丈夫那樣地了解他的妻子,他們也不可能知道這個丈夫在與他的妻子一起生活時自尊心受到了極大的挫傷。在婚姻這最隱私的關係中,妻子的所作所為並不像她傳福音時所說的那樣。
所以在彼得前書3:1,神勸誡妻子要默默無聞地順服以感化丈夫的心,她要很平靜地順服神的誡命,不要向丈夫傳福音。由於丈夫與妻子之間存在著這種隱私關係,妻子的行為會比她的任何言詞更為有力。
順便說一下,這個誡命同樣也適用於得救的丈夫娶了一個未得救的妻子的情形,如果得救的丈夫生活隱私並不能明顯地體現出基督的芬芳,他的妻子就會把他看作為偽君子,就不願意效仿他。確實,在婚姻隱私生活中,“行動重於語言”這句話是適用的。
再回到得救的妻子與未得救的丈夫的關係問題。妻子要確保她毫無保留地接受她的丈夫,她應該棄絕一切後悔與現在的丈夫結婚的想法,要認識到希望與別人結婚或者希望她的丈夫能像某某人那樣的念頭都是可怕的罪,她應該充分地認識到是神把她與她的丈夫結合在一起,現在的丈夫是她所要愛的唯一的男子,並且隻有他才能做自己的丈夫。
神設定的律法
信主的妻子迫切地要求按照腓立比書4:8所設立的原則行事。這節經文概括了信徒在生活中所要思念的事,經文說:
“弟兄們,我還有未盡的話。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什麽德行,若有什麽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
所以如果妻子在思想中對她的丈夫忿恨的話,她就要祈求神的饒恕。即使丈夫對她行罪孽的事,不管在她的婚姻中怎樣常常發生這樣的事,妻子都要發自內心地饒恕丈夫。不管丈夫怎樣對待她,妻子都要努力向丈夫表達她很樂意能嫁給他。
妻子能夠真誠地這樣做,因為她認識到自她與丈夫結婚以後,她的生活便始終密切地與丈夫相關,直到神通過死亡取走倆人中的一個。
妻子的這種虔誠行為對未得救的丈夫,其影響必定是巨大的,即使他還沒有得救,在他錯待妻子的時候,他知道是自己的不對,當他看到妻子仍然忠誠於他時,妻子默默地順服,不斷地寬容,她會逐漸認識到他的妻子是一個極不平常的人,依靠神的恩賜,他開始將他妻子的行為與基督聯係起來。同樣依靠神的恩賜,神可能利用丈夫的這種覺悟,打開他的靈眼。這就是彼得前書3:1中有益的、充滿希望的教義的實質所在。
然而,親戚朋友可能不理解妻子怎麽會對一個粗暴的丈夫如此順服。因為他們可能不理解神的律法,他們可能會引誘這個可愛的妻子,說她成了除塵的踏腳墊,是傻瓜或其他什麽。
但是由於妻子是真正得救的人,在她內心中迫切希望按神的旨意行事,這種持續的願望成為她生命中的組成部分,正如約翰一書2:3~6所說:
“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裏了。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裏麵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裏麵。人若說他住在主裏麵,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妻子唯一不應順從她丈夫的是如果丈夫要她做違反神律法的事,如果丈夫要她說謊、偷竊或者與別人發生性行為,當然她必須不服從。這樣的不服從可能引起她丈夫對她發怒。然而因為她是一個敬畏神、默默順從的妻子,與那些不能切實順從神命令的妻子相比,丈夫的怒氣毫無疑問大大地減少。
妻子的秘密武器
如果丈夫禁止妻子聚會或參加其他屬靈活動,便會出現一個特殊的問題,因為在希伯來書10:25中神命令我們:
“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原文作看見)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
當丈夫提出這樣一個不合理的要求時,妻子不應該拒絕他嗎?或者丈夫禁止妻子以基督的方式教育孩子,因為在以弗所書第6章神命令我們說要以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孩子。如果丈夫提出這類要求時,妻子應該怎麽辦?
對這些問題必須考慮其他因素後才能明確地回答。這是因為妻子生活中的行為有時候也會導致出現猶如去聚會這類問題的麻煩。必須考慮一個重要因素,即妻子可以用來對付丈夫、而丈夫根本無法抵禦的武器。而如果妻子使用這個武器來對付丈夫,在麵對去聚會這類問題時就將會遭到丈夫的報複。
這個強有力的武器是什麽?妻子可以使用這種武器而不存在對丈夫有任何預謀的惡意,甚至妻子可以有意使用該武器,使丈夫就範。這個武器不是妻子的體力,通常妻子的體力比丈夫弱得多。這個武器也不是妻子敏捷的思維,使得妻子可以以某種方式智勝她的丈夫。這個武器就是妻子在同房時的一點點不順服。由於該問題的嚴重性,我們要詳細地查考一下。
假設丈夫對他的妻子很不理智,甚至十分粗暴,妻子可以用挖苦的話,或者用沉默的方式,或者其他類似的方式回敬丈夫,表示對丈夫的不滿。但是如果妻子是一個真正得救的人,她會明白這種行為完全與神的教導背道而馳。
然而,所有這些行為丈夫都可以做,甚至他可以進一步威脅妻子。他可以更不道德地辱罵妻子,甚至可以動手打妻子。凡先動手的人都想以武力壓服對方,丈夫也是如此。
夫妻之間的交鋒並不能解決任何問題,反而會更嚴重地影響婚姻生活。丈夫會感受到來自妻子的同等的挑戰、侮辱和非禮。由於夫妻之間通常總是丈夫體格強壯,他會感到自己在這些方麵獲勝。
但是在同房時,妻子的武器能使丈夫狂熱。即使丈夫是一個粗暴、缺乏理智的人,他也知道與妻子同房時會感受到的最大快樂,對他來說,這種隱私生活遠比他所知道的其他事情更為重要,因為神已經將他與他的妻子熔合在一起。任何有損於這種快樂的隱私生活的事情,對於正值中年的丈夫都是一個打擊。
然而,問題在於丈夫要感受同房的快樂和奇妙,就需要妻子對他鍾情而親愛。如果夫妻之間的爭吵仍然繼續,妻子在這粗暴的丈夫麵前感到沮喪,她會感到自己不能以情感順從丈夫同房求歡的要求,甚至可能完全躲避同房,或者如果無法躲避,他會對丈夫的求歡很冷淡和毫無反應。
不久她便懂得,沒有比在丈夫求歡時冷漠對待,更能使丈夫感到困惑、傷害和沮喪。因為她在爭吵中無法得勝,在體力上也無法得勝,她會選擇一種可憐的愉快——在同房時可以成為勝利者。
丈夫所能作的任何事,都無法強製妻子改變。他可以威脅、欺淩或動手打妻子,但這一切隻能使妻子更為冷漠地對待丈夫的求歡,其結果是加深了她丈夫的沮喪和惱怒。
但是妻子沒有明白,這為丈夫以後的隔閡、爭吵、冷漠和粗暴種下了根,丈夫會對他在同房時遭到的巨大失敗進行報複。
確實,夫妻雙方都沒有理性地考慮他們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麽,他們隻是憑著內心存在的罪惡傾向,直覺地作出反應。
正因為這樣,丈夫也許會還擊,以扳回前麵的失敗。他怎樣做才能對妻子最喜歡的事情造成傷害呢?哈!她是個基督徒,始終堅持不懈地收聽福音電台,或讀兒童聖經故事,看來妻子對這些事情特感興趣,丈夫便找到了能真正傷害妻子的辦法。他會禁止妻子收聽福音電台,等等。
會眾中的所有的成員所能看到的是這個粗暴的丈夫是如何不思悔改,繼續背逆神,而對他們在同房時發生了什麽,卻絲毫沒有想到。
同時,妻子會四處傳話,似乎她就是一個受折磨的人,她贏得了朋友的同情。但她卻可能沒有認識到,她與丈夫在同房時的行為——可能在她看來是合理的、符合邏輯的——應該受到神的譴責。她違反了神有關妻子要默默順從丈夫的誡命,違反了妻子要不斷饒恕丈夫的誡命,也違反了妻子的身子屬於丈夫的誡命。
事實上,在同房時無動於衷,這種武器根本就不應該使用,因為這將使丈夫很快地投入到另一個女人的懷抱,也將促使婚姻迅速破裂,因為這樣做損害了神將兩個人結合成一體的旨意。
相反的,讓我們設想一下,一個愛主的妻子,按照神的律法生活,她未得救的丈夫可能會想,“我怎麽會娶到這樣一個極好的、能饒恕人的又體貼的女人為妻?”他會為他的不理智和粗暴而煩惱,所以當妻子提出星期日敬拜時,丈夫沒有理由拒絕她,也不需要報複她。
有人可能會問,“你是不是說,所有的婚姻問題都是由於同房時的不和諧產生的?”當然,並不是這些問題都是在同房時產生的。受夫妻生活的影響,這些問題可能會大大發展;也可能會得到很大程度的解決。
當然,一個人與他(她)的配偶結合在一起,這個概念包含的意思遠比同房多得多,但同房時的夫妻生活最能表明兩個人結合成一體,這就是為什麽在婚姻關係中這件事是最敏感的。
在我們結束討論基督徒妻子與未得救的丈夫之間的關係問題以前,我們要談一下現實生活中普遍發生的另一個問題。這位女士當時嫁給她丈夫的時候,她十分確信她愛這個丈夫。但蜜月結束以後,她與丈夫生活在婚姻關係的範圍和隱私之中,她發現丈夫有許多她一點也不喜歡的性格。丈夫常常輕率地作出決定,以自我為中心,把本應用於生活必需品的錢財浪費掉,懶散、不能保持一份工作。她夢想能有一套美麗的白色屋子、圈著漂亮的尖樁籬笆柵欄,但這一切都不可能實現了。
更糟糕的是,丈夫又在追求另一個女人,甚至喝得酩酊大醉而歸。
有沒有一個較好的回答?
在這個問題上,給我們提出許多問題。妻子還必須保持這個婚姻嗎?她沒有資格改善這一狀況嗎?她一生都要受這個丈夫的奴役嗎,這個丈夫已經在許多方麵給她造成痛苦。
重述一下聖經中明確而堅定的回答:“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聖經中強調了妻子已經與她的丈夫熔合在一起。他就是她的丈夫,而不是任何其他男子。他就是她的丈夫,丈夫的生命就是妻子的生命,妻子的生命就是丈夫的生命,妻子就是要在默默順服丈夫中生活。當然妻子要有愛心,巧妙地鼓勵丈夫,要努力幫助丈夫看到自己的潛力,但妻子不能對丈夫嘮叨責罵,不能差遣丈夫,不能威嚇丈夫,妻子的腦子裏決不能出現分居或離婚的思想。
讓我們再一次回憶傳統婚姻儀式:
我,珍妮,選你約翰為丈夫,按照神神聖的律法,從今以後,無論是好是壞,是富裕還是貧困,是患病還是健康,都要相敬相愛至死,在此我向你發誓保證。
違反婚姻不可以拆開這個基本原則是現今離婚案例多發的主要根源。隻要丈夫或者妻子想“隻要你值得我愛,我就愛你”,那麽這個婚姻就會被離婚的禍患籠罩著。丈夫的責任是要毫無保留地愛他的妻子,而妻子的責任是毫無保留地愛她的丈夫。噢,但願丈夫們和妻子們都能認識到這個原則的重要性。丈夫要把愛妻子作為自己的責任,要把最好的給妻子。妻子必須以充滿愛心且默默順服丈夫作為自己生活的責任。隻要夫妻雙方都還活著,每一方都必須完全把對方作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
這些基本原則在世俗的人看來是不合邏輯的,沒有理性的,甚至是愚蠢的,然而這些原則是神自己設定的。如果我們不服從這些原則,將會傷害到我們自己。如果我們像神的孩子那樣順服這些原則,我們知道我們就能得到神的祝福,這就是我們的一切。
孩子的問題
另一個很有幫助的問題與夫妻同房相關,這個問題就是家庭中孩子的出生以及之後發生的變化。
兩個人結婚以後,無論是丈夫還是妻子都經曆了奇妙的歡樂。往往丈夫更強烈地感受到這一點,因為他覺得他是“最重要的”,而妻子以她愛丈夫的心,很樂意地將她的注意力和愛情集中在丈夫身上。反過來,丈夫的反應是對妻子表現出極大的體貼和鍾愛。
當然,結婚的開始階段並不是沒有問題。妻子常常在順服丈夫的意願方麵存在著較大困難。從不受約束的單身轉變為受丈夫的約束,在任何女子的生活中都需要作出很大的調整。因為妻子有了自己的丈夫,並且想要做一個很好的妻子。
同樣丈夫往往感到有了妻子後新責任的負擔,他也拋棄了單身時的自由,現在他感到有了妻子後的束縛,他知道他應該永遠看顧妻子,並始終考慮把最好的給妻子。自覺還是不自覺地,他有時候會想如果不承擔對妻子的責任就好了。所以夫妻二人有時候會出現誤解甚至爭吵,但他倆仍然相互擁有著對方,每個人在對方眼裏仍然是最重要的。
但是不久,第一個孩子出生了,丈夫是那麽地得意,想想看,他成了父親,妻子也因為成為母親而充滿喜悅。
但是隨著這個漂亮的孩子出生,帶來了另一個問題,妻子說“噢,當母親多麽幸福”。她把大量的時間、精力和愛必須奉獻給這個寶貝的嬰兒,當她把她的愛和情感傾注在嬰兒身上時,她感到巨大的滿足。
丈夫也愛他的孩子,但不久他就開始感到他不再是最重要的了,在妻子的愛和情感中,這個新生的嬰孩成為了最重要的。
如果丈夫慎重地考慮他的責任,知道婚姻的內涵遠比得到一個可愛而順服的妻子要多的多,婚姻其中一個最重要的方麵就是生養孩子,神用這來延續人類、在世上來實現神的旨意。換句話說,結婚的兩個人應該明白婚姻最重要的責任是孩子問題。
確實,通過使用計劃生育器具,結婚後的夫婦可以避免或延遲生育孩子的責任。但這是不符合聖經的,另外計劃生育問題也不是本書所要討論的重點。我們現在關心的是孩子出生以後可能會產生的令一個難以處理的問題。
如果丈夫沒有慎重地考慮這個問題——大多數的丈夫在某種程度上就是這樣——,這會給婚姻帶來毀滅性的後果。丈夫不再是妻子關心的中心,雖然妻子仍然愛他,並且服從他所關心的事,但是在妻子的腦子裏始終有著孩子,家裏出現了一個競爭者,他與丈夫競爭著妻子的情感,而妻子很高興地將自己的情感分享給這個小小的競爭者。
接著第二個孩子又出生了,這樣會進一步減少妻子對丈夫的關心。除了要盡所有對家庭的責任外,還需要看顧兩個孩子,隻剩下極少的精力來關心同房的事。
此時丈夫比任何時候都感到失落,他的大男子氣概受到嚴重的威脅,妻子似乎對他的需要極少做出響應,對此他束手無策。
十分奇妙,在很多婚姻中,丈夫承認了自己的自私自利,並認識到作為一個父親,他必須將目光集中在自己的責任上,而不光是自己對妻子自私的要求。在這些家庭中隨著孩子的出生,夫妻之間的紐帶實際上是加強了。
但是不幸的是,在有些婚姻中,丈夫沒有看到自己的自私自利,他所知道的就是妻子不像剛結婚時那樣地順服他,所以他開始疏遠妻子,也開始舍棄房事生活。
由於妻子忙於關愛和看護孩子們,始終沒有覺察到丈夫的變化。實際上他甚至認為丈夫在同房時有些疲勞,所以他樂意延長同房的間隔。她不能了解到丈夫的自尊受到嚴重的傷害。丈夫變得冷漠是因為他不能忍受這種挫傷,他認為他的妻子不完全順服他。
這種狀態的結果常常是夫妻中某一方疏遠。可能丈夫消磨大量的時光,將他的注意力集中到業務、業餘愛好或者朋友身上,甚至可能出現分床而睡的時候,成為不幸夫妻的一種生活方式。
在離婚盛行的今天,但願離婚對這一對夫妻來說是一條走不通的路。妻子愛她的孩子,又愛她的丈夫,她不能理解的是,丈夫有了孩子後仍然會覺得他必須在妻子的情感中始終是最重要的。隨著孩子的出生,她也不能做到以特殊的方式,在她的一生中首先表示對丈夫的愛和順服。
當然,如果妻子看到丈夫生氣或表現出自私,在妻子這一方麵,存在著極大的試探,促使她冒犯或疏遠丈夫,但這種行為常常隻能激化問題。在婚姻關係中,不再是一個人犯罪的問題,現在是兩個人都在犯罪。而罪總是具有破壞性的,並且對家庭有關人員產生的後果總是反麵的、有害的。
當然,必須注意到,在以榮耀神的方式維持婚姻關係的過程中,丈夫的責任一點也不比妻子小。因為丈夫是家庭的頭,他的責任比妻子大。所以當他嫉妒地自私地看待妻子對孩子們的情感時,他的罪是很重的,在神麵前他是完全有罪的。
十分奇妙,許多丈夫理解了他們對家庭的責任,因此這些家庭在許多方麵都得到神的祝福。
那麽如果妻子明顯發現丈夫不像結婚初期時那樣地親近她,妻子應該怎麽辦?如果妻子開始感到孩子的出生給缺乏理智的丈夫帶來的壓力,那麽她可能需要經過很長時期的努力才能改善這個問題。
由於神命定了夫妻要以最大可能的親密關係生活在一起,妻子發現丈夫開始疏遠這種特殊親密關係時,就應該關注此事。雖然丈夫可能從不承認自己的失意,或者自尊心受到傷害,但妻子仍然應該認識到她對孩子和家庭責任的關心,並不能阻止丈夫的疏遠情緒。
由於妻子當了母親以後感到極大的滿足,同房這樣的隱私生活在妻子的生活中通常沒有丈夫那麽需要,所以妻子必須特別警覺丈夫疏遠的跡象。來自丈夫方麵的這種舉止可以表明他們的婚姻出現了困難。
所以妻子必須認識到在婚姻關係中,把她的丈夫放在首要地位,這是十分重要的。她應常常地禱告,忍耐地、溫柔地、始終如一地表達她對丈夫的愛。在戀愛和蜜月時期所有十分重要的一切,比如小小的手勢、秋波、愛撫等都應該保持。
如果這種疏遠已經嚴重發展,就需要很長的時間才能使丈夫重新感到妻子對他的愛和奉獻。而且由於丈夫的情感冷若冰霜,妻子就要更多的祈求神的恩典,堅持不懈地努力,重新點燃起丈夫的心願。
在基督的激勵下,任何事情我們都可以做。妻子顯示她對丈夫的愛也完全符合神的道,所以在神的激勵下,妻子要不斷地努力,用一切可能的方法顯示她對丈夫的愛。
到目前為止,我們研討了婚姻關係中的重大責任。下一章我們將簡要地查考婚姻準備階段的戀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