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基本事實是,賈平凹自出道以來,獲得了數不清的讚譽和獎勵,著名評論家們、期刊雜誌、圖書市場、各類評獎等,幾乎無一不在努力達成這樣的共識:這是中國最好、最著名、最有影響力的少數幾個作家之一,如果像莫言那樣再獲得一個諾貝爾文學獎,那簡直可以上天了。按理說,三十餘年,應該對一個作家做出終審結論了,雖然賈平凹本人仍然保持著旺盛的創作生命力,也仍然有那麽多的專業評論家和讀者滿懷著期待。不過,作為賈平凹曾經的長線讀者,真的可以不無遺憾地宣稱賈平凹的文學生命,可以休止了。
這樣的宣判,是否過於主觀、草率,甚至完全背離實際情形呢,不妨就以廣受好評的《帶燈》為例吧。
一、不知“法治”為何物的常識謬誤
賈平凹的長線讀者都知道,他的每部長篇小說都有一個長長的“後記”,其中不但記述自己創作的緣起、經過和收獲的喜悅,而且還要不厭其煩地闡發小說的主題、情懷、敘事特點以及人物形象、事件起伏等,其昭昭之心可謂路人皆知。
《帶燈》“後記”中就有這樣一段話:“帶燈可敬可親,她是高貴的,智慧的,環境的逼仄才使她的想象無涯啊!我們可恨著那些貪官汙吏,但又想,房子是磚瓦土坯所建,必有大梁和柱子,這些人天生為天下生,為天下而想,自然不會去為自己的私欲而積財盜名好色和輕薄敷衍,這些人就是江山社稷的脊梁,就是民族的精英。”[①]無疑,作為小說主人公,“帶燈”寄寓了賈平凹關心世界、關注現實的政治情懷,其所思所想、所作所為,在極大程度上都可算作賈平凹的代言人。或者說,小說中帶燈與賈平凹本人的諸多政治理念具有同一性。
就從小說中這樣一段經典對話入手:
竹子問帶燈:咱不是法製社會嗎?帶燈說:真要是法製社會了哪還用得著個綜治辦?!帶燈接著講道:以前不講法製的時候,老百姓過日子,村子裏就有廟,有祠堂,有仁義禮智信,再往後,又有著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還有以階級鬥爭為綱的政治運動,老百姓是當不了家也做不了主,可倒也社會安寧。現在講究起法製了,過去的那些東西全不要了,而真正的法製觀念和法製體係又沒完全建立,人人都知道了要維護自己利益,該維護的維護,不該維護的也就胡攪蠻纏著。(39頁)
這段話體現的是帶燈對當下中國不和諧的社會病狀的分析,信息很豐富,也很值得玩味。其中,有關社會穩定的話題,帶燈的分析有一定道理,即傳統中國,官僚統治止步於縣一級,縣以下的鄉村社會多靠鄉紳、族長等宗法來維係,如果僅僅從社會的相對穩定這一方麵來說似無不可。1949年後,在一係列政治運動和強力灌輸中,所謂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作為國家意誌成為統攝和支配國民的意識形態,盡管“當不了家也做不了主”的老百姓在烏托邦理想實踐中不時陷入動蕩中,但從國家政權層麵來說,穩定依然是主旋律。不過,社會本身是一個複雜的係統,僅僅從穩定這一個方麵或這一個角度來評判,難免片麵和偏執。因為,文明的發展、平等自由、人權的獲得與保障等,才是一個國家的根本目的和終極價值所在,而所謂的國家穩定與社會秩序不過是手段和工具而已,不能成為唯一的考量指標,片麵強調穩定,亦如小說中鎮長所說的“維穩是任何時候都要壓倒一切的”(144頁),既無法避免和杜絕統一意識形態下幾千萬人非正常死亡的人間慘劇,更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傳統中國“一治一亂”的周期律問題。1970年代末,中國大陸在華國鋒等中共領導確立的所謂改革開放的基本國策,也正是在這種迫不得已情形下的改弦更張和重歸舊路。
當然,這段話還隱含著另一個更重要的問題,那就是有關“法製”社會的表述。顯然,賈平凹在這裏讓帶燈使用“法製”而不是“法治”,不能簡單地判定為筆誤,實在是一個思想認識問題。按照現代政治理念,法製(rule by Law)是法律和製度的總稱,即統治者或治理者按照法律治理國家和社會,是一種強製性要求個人服從的約束機製,其結果可能會出現政府以法律的名義和形式侵害民眾的權利(rights),成為專製的工具而與憲政相違背;法治(rule of Law)則是相對於人治、德治而言,目的是讓法律成為治理國家最高權威的手段,是權為民所賦的契約型社會的體現,屬於權利層麵而非義務,其根本目標不是治民而是治吏,以提防掌握公權力的政府“胡作非為”、侵害公民權益。法治是讓基本法的權威高於政府權威,迫使政府依《憲法》行政的憲政製度,也即政府在一切行動中都要受製於事前規定並宣布的規則的約束,因此分權製衡和違憲審查是其必要條件。說到二者間的關係,法治的實施必須建立在法製上,但隻有法製而沒有法治,人權、自由和民主等都不能獲得保障,甚至還會出現法製越完備、縝密,個人的權益越難以保障的局麵。說到底,法製與法治的區別不在於是否要求民眾服從法律,而在於行政、立法、司法等公權力(power)是否同民眾一樣受到法律的限製和約束。對此,嚴複早在大清帝國時期即指出:“立憲者,立法也,非立所以治民之刑法也。”[②]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中早就指出:“如果法律規定某一部門或當局可以為所欲為,那麽,那個部門和當局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是合法的――但它的行動肯定不是在受法治原則的支配。通過賦予政府以無限製的權力,可以把最專斷的統治合法化;並且一個民主製度就可以以這樣一種方式建立起一種可以想象得到的最完全的專製政治來。”[③]
正因為不懂得“法治”的內涵,所以賈平凹始終站在“治民”——法製的立場,絞盡腦汁地去尋求解決社會不穩定的藥方,於是作為政府基層官員的帶燈,在麵對櫻鎮違法、上訪、維穩等現象時,便將那些權益受損者定性為暴民、刁民,將他們的維權行為闡釋成添亂、違法,並常常呼籲和要求民眾守法,其實質是將法治的意義誤解和窄化為法製。殊不知,在現代社會裏,政府是民眾福祉的最大、最直接的威脅,限製政府濫用公權,或說把權力關進籠子,成為民主憲政國家的標誌。所以,如果真正想解決櫻鎮的穩定與和諧問題,根本不在如何治民,而是如何治吏,不能本末倒置,單講法製而不講法治不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激化社會矛盾。小說中經發辦陸主任就曾提出過這樣的問題:“上訪怎麽就根治不了呢,為啥越治理反倒越多?不尋找原因,不從根子上治,頭疼醫頭腳疼醫腳,咱是要拔蘿卜呀還是就這麽割韭菜,割到啥時候?”(127頁)或者說,隻有實現憲政法治,公權力不再肆意踐踏公民權利,社會才能穩定和諧,帶燈就不必患上夜遊症,僅僅是戶口進城而非心智、思想城市化的賈平凹也不必疑惑“現代意識到底是什麽呢,對於當下中國的作家又怎麽在寫作中體現和完成呢?”(359頁)
二、濃厚的傳統社會的清官意識
事實上,賈平凹不通曉現代政治,不僅表現在不懂“法治”為何物,更大程度上還表現在鍾情於傳統中國皇權專製社會濃厚的清官、父母官意識,帶燈的人物形象塑造便是這一思想的具象呈現。
小說中,與那些貪官汙吏相比,作為“清官”的帶燈自有一套與眾不同的工作態度。如在給上訪戶王隨風做思想工作時,她說:“鎮政府一直在催督有關部門在解決,一定要相信政府,就是不相信政府,都是女同誌,你要相信我,你就是不上訪,我也會跑腿給你催督的。”(78-79頁)在製止了十三個準備維權的婦女們的爭議時帶燈說:“以後有困難找黨員,有問題找支部,不要聽信別人來攪合。”(88-89頁)
通過這些言行可知,帶燈那種“為民做主”式的傳統思維方式和價值理念支配和決定著她必然站在體製內的立場,卻不思考上訪現象何以如此頻發?施害者與仲裁者作為同一體,又怎能切實維護受害者的權益?但在賈平凹的筆下,這樣一個身處官場卻意欲不同流合汙的人,那種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道德崇高感和悲劇性,無疑是他個人農民式的政治審美期待的具體呈現。
賈平凹顯然不會意識到,他著意刻畫的清官、父母官——帶燈,其言行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例如小說中寫到,帶燈但凡遇到上訪戶、貧困戶和生病的人,隨手就塞給他們數目不等的現金、物質,以息事寧人、籠絡人心。從小說敘述中的情感態度來看,賈平凹對帶燈這種行徑是持讚同態度的。問題恰在這裏。首先要問,帶燈所施與的錢財是公款還是私款?如果是私款,那麽帶燈的行為真可以說是舍己為人、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了。隻是作為工薪階層,這樣的義舉能夠持續多久可是個問題,相信即便如版稅頗豐的賈平凹本人也要仔細掂量掂量;而如果是可以報銷的公款,即便拋開在沒有監督時帶燈也不會腐化這一前提不談(假定帶燈道德永遠高尚),就是在錢物使用的程序、具體數額等問題上,缺少製度的規範,也難免存在個人情緒化的弊端,例如給誰不給誰、給多少等諸多問題。再深一步說,作為政府機關的綜治辦,是否有權力直接使用這筆經費?政府如何向納稅人公開經費支出的明細?這些問題在帶燈那裏顯然無法得到答案,那種所謂人治、德治的政治構想也必然行不通。
另外,盡管小說將帶燈塑造成一個拒絕貪汙、腐敗的鎮幹部形象,但是人性是複雜的,缺少監督的權力終究是要走向腐敗的,這是世界公例。況且,小說中的帶燈並非至真至善,盡管這種局麵可能是賈平凹所未料到的。例如麵對副鎮長挪用公款,鎮長胡亂攤派任務,鎮黨委書記超標準招待縣委書記、虛報招待費,以及鎮領導謊報受災情況,並邀功樹立模範等官場醜陋現象,帶燈都選擇了順從甚至縱容,卻沒有從正義、良知和法治等角度出發。而且,她甚至充當幕僚為鎮長出謀劃策,寧可犧牲自己部門的利益,讓其殺雞駭猴、學毒些學狠些,借此提升鎮長的權威。她還在訓斥南河村村長時說:“我可以讓你上台也可以讓你下台!”(266頁)
這些跡象表明,剛剛入官場不久的帶燈,已經學會了官場厚黑學,誰能確保日後她不會變質呢。有趣的是,麵對帶燈這個21世紀的“清官”,不止賈平凹,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百年中國文學與當代文化建設研究”的著名評論家陳曉明同樣褒獎有加:“賈平凹此番表現的帶燈這個人物實則是一個值得探究的‘新人物’——不隻是今天,而是自從社會主義革命文學創建以來就夢想的‘新人物’。她的身上匯集了社會主義新人的元素,又打上賈平凹的印記。”“帶燈身上無疑有我們久違了的‘人民性’,有那種與窮苦百姓打成一片的‘階級性’,甚至有著高度自覺的‘黨性’。”[④]
明明是一個傳統中國的典型清官形象,卻非要說成是具有人民性、階級性、黨性的社會主義新人,這背後的邏輯究竟是在說社會主義不過是皇權專製披上了新外衣,掛了新招牌,還是說進入21世紀的現實中國仍舊是皇權專製的國度?
還有,透過《帶燈》“後記”可以判斷出,小說中未出場的另一清官形象省政府副秘書長元天亮,更是寄寓了賈平凹的濃厚的農民情節。陳思和曾評說:“如果說帶燈是農民的一種希望,這個元天亮其實是農民當中的一個情懷。元天亮代表了農民心目當中應該有的這麽一個人,就是說,廣大農民在現實層麵上都解決不了的問題,念想裏盼望上麵有一個人是能夠幫助我們解決的,這個人就是元天亮。有人說元天亮就是老賈。”[⑤]
不錯,賈平凹不但如農民一樣具有深厚的清官情節,而且作為已經躍居城市多年、位居廳局級的幹部,是多麽期望成為為民做主的高官、清官。隻是有一點賈平凹大概還沒弄明白,無論傳統中國的專製王朝,還是轉型期的現時中國,清官從不曾在根本上解決社會問題,即如曆史上的包拯、海瑞,也不過是曇花一現,不但治標不治本而且以悲劇收場。說到底,如果政治體製腐敗,幾個清官又如何能夠力挽狂瀾呢?
1912年開啟的共和國已經走過百餘年,1949年開始的所謂極權新中國,也已經度過一個甲子,然而不論官方還是民間,盛行的仍然是專製體製下的青天大老爺意識,由民做主、公民社會等現代政治觀念卻難深入人心,不能不說是一種文明的滯後與倒退。賈平凹、陳曉明等不諳真正的文明,又不肯做拿來主義者,卻習慣沉迷於農民思維,自說自話,孤芳自賞,實在是可憐之至。
三、依附性思考的尷尬
與那些不諳法治的現代價值和意義、得到一點公平就對政府感恩戴德的農民一樣,賈平凹篤信傳統的清官政治,不僅僅是知識儲備不足、認識存在誤區以及開蒙不夠、思想混亂等原因,大概更是身份定位這方麵的原因。
先從帶燈說起。小說中,作為鎮政府綜治辦的基層官員,帶燈被賦予的身份是確定的,所以其全部工作都以維穩的大局為重,甚至不辭辛勞、不吝金錢、鞠躬盡瘁、舍己為人,極盡所謂人民公仆的本色和品德,但是在這些光環和譽美之詞的背後,卻難掩她身為體製中人的依附性思考及其尷尬境遇。例如,櫻鎮維穩和上訪問題頻發,原本是體製本身決定的,是政治不夠清明直接導致的,這樣一個再明白不過的道理,卻被帶燈蓄意解讀成了天氣原因。小說中,帶燈告訴竹子:“每一個封建王朝滅亡時,你可以說是製度落後,朝廷腐敗,外民族入侵,可自然災害導致莊稼歉收,民不聊生,卻是最重要的原因。”(72頁)“現在強調社會穩定,可上訪者反映那麽多的土地問題、山林問題、救濟物資分配問題,哪一樣又不都牽涉到天氣呢?咱雖然是鎮上的小幹部,但畢竟吃的是政府的飯,如果天氣惡劣,災害增多,農民生活困難了,社會能穩定嗎?天下大亂了,沒有了玉皇大帝,土地爺土地婆還能有嗎?咱們關注天氣變化多了,有意識地去往天意上聯係,許多事情就能引起警覺和預防吧。”(72頁)
帶燈這種屁股決定腦袋、混淆視聽的思考方式,顯然意在為不良體製開脫,其立場和用意真可謂是司馬昭之心。當然,因為預先存了這樣的執政理念,所以麵對李誌雲的質問:“村幹部為什麽敢胡作非為?鎮政府為什麽要讓這樣的人當村幹部?別的村有沒有類似情況?我和我兒子如果不上訪,你們會不會就不處分村幹部?村幹部的後台是誰?”(117頁)一心要維護體製的帶燈隻能回避問題而選擇岔開話頭譏諷李誌雲口才好。
就是這樣一個“幫忙”角色,那個自稱“是一個比較典型的非左派人士”的陳曉明卻欣喜不已地讚揚說:“帶燈……那就是社會主義革命文學一直幻想的引領曆史前進的新人形象,關鍵在於他們紮根於體製中,她們的現實行動要推進和發揮體製的優越性,向著體製的烏托邦未來挺進。盡管帶燈的‘引領’不可能像梁生寶、蕭長春、焦淑紅們那麽強大和能動,她隻是勉強去維護,更嚴格地說,隻是去化解矛盾,使這個龐大的體係製度可以更好地運轉。”“這個柔弱的小女子,如螢火蟲般飛到這個小鎮,她要在黑夜裏給自己帶來一盞燈,也想點亮一絲希望,結果她失敗了,她已經氣若遊絲,但她的精神卻是熠熠閃光,至少她曾經閃亮過,發出過正能量的光。帶燈這個形象體現的,正是黨的基層幹部的優秀品質。這樣的形象在中國激進現代性的進程中,並沒有被完整塑造起來,現在賈平凹傾注筆力要創造帶燈這樣的人物,其積極意義當然不能被低估。”[⑥]陳曉明的這段評述,確實符合帶燈的人物形象特點,但是如果不以中國特色的變態思維為評判標準而代之以現代性理念,那麽,帶燈這個人物形象不但沒有積極意義,反而消極、可惡,因為她不像那些赤裸裸的貪官,讓人一目了然、失望至極,而是穿著清廉、賢德的虛偽外衣,愚弄和哄騙民眾拜倒在她為民做主的石榴裙下。真不知,這位靠“後學”起家的大教授,為何如此前現代卻非要背起“後現代”的大旗。這樣“前”、“後”不分,所以也就“左”、“右”不辯(丁帆曾說陳曉明左,陳曉明否認),真真讓人無話可說。
再來說賈平凹。小說中的帶燈所作所為、所思所考,自然凝聚著創作者賈平凹的心血。所以麵對帶燈那樣的基層幹部,賈平凹沒有反思和批判,反而心疼般地說:“正因為社會基層的問題太多,你才尊重了在鄉鎮政府工作的人,上邊的任何政策、條令、任務、指示全集中在他們那兒要完成,完不成就受責挨訓被罰,各個係統的上級部門都說他們要抓的事情重要,文件、通知雪片似地飛來,他們隻有兩雙手呀,兩雙手僅十個指頭。”(357頁)
賈平凹何以這樣體恤“吏情”呢?或許他在“後記”中的兩番話道出了其中的原委:“體製的問題,道德的問題,法製的問題,信仰的問題,政治生態問題和環境生態問題,一顆麻疹出來了去搔,逗得一片麻疹出來,搔破了全成了麻子。這種想法另一些朋友嘲笑,說你幹啥的就是幹啥的,自己賣著蒸饃卻管別人蓋樓。我說:不能女媧補天,也得杞人憂天麽,或許我是共產黨員吧。”(357頁)“我父親的觀念裏當兵不好,而且國民黨整天宣傳延安是共產黨的集聚地,共產黨是土匪,他就沒有去。我埋怨父親,你要去了,你就是無產階級革命家了,我也成高幹子弟了。”(354-355頁)陳曉明說:“中國的知識分子很容易必然要被體製化,被政治同化。”[⑦]
這話在大陸中國自然具有普泛性,賈平凹自然更是首選對象。然而,就是這樣一個被同化或被馴化的文藝工作者,卻得到所謂著名批評家們的種種讚譽:賈平凹的創作是“沉甸甸的曆史反省”,是“回歸五四”的過程,“已經與民國文人的智慧,不相上下”[⑧];“就對現實觀察的廣度與深度、思考與批判的力度,以及描寫的精細與準確度而言,《帶燈》堪稱是同類題材現實主義小說中不可多得的力作。”(帶燈夢遊),“作家傳達的是對現實清醒的批判、無言的悲憤與絕望的控訴。某種意義上,這無疑也是對五四以來啟蒙主義‘吃人’主題以及‘人變成鬼’主題的富有時代感的真實演繹”[⑨];“這是一部有著深邃的思想內涵”的“創新之作”[⑩]。
中國的批評家們究竟怎麽啦,這麽習慣性地、明目張膽地“淚浪滔滔”,竟然絲毫不考慮受惠者能否承擔起這些優美、深刻的頌詞和讚譽?或者也可以問,究竟是批評家們對賈平凹期望太高而他顯然達不到那樣的境地不得不采取發放小紅花的方式予以鼓勵,就像幼兒園阿姨對待小朋友那樣,還是中國的批評家們的審美鑒賞能力和批評水準就隻能達到這個層次了?如果是礙於人情世故,不得不說上幾句“這孩子今後會有大出息”之類的話,但也要注意用詞和分寸呀!白紙黑字,讓那麽多鍾情於文學的讀者和緊緊追隨的年輕評論家們情何以堪呢?或者不如聽聽李建軍的聲音吧:“在當代中國,文學批評幾乎成了謊言和欺騙的代名詞,而所謂的文學批評家則成了被市場雇傭的文學神化和文學騙局的製造者。”[11]嗚呼,還能讓人說點什麽好呢?
說到底,賈平凹這些年辛勤耕耘,甚至自以為嘔心瀝血地憂國憂民,原來不過是努力進行一種依附性的思考和幫忙性的獻言,從不曾將自己定性為具備獨立人格、自由思想以及秉持批判性、與強有力保持距離的良心作家。王開嶺在《精神自治》中說:“無論思想還是藝術,表達和拯救的都是人,服務的都是生命。那隱藏在思想和藝術最深處最本質的東西,一定是個體的自由願望和權利訴求,一定是神聖的生命特征和最廣泛的人道主義。”[12]朗吉努斯曾說過:“民主製度是偉大天才的好保姆,卓越的天才一般是與民主同盛衰的……自由能培養有能者的智力,感發他們高尚的希望,……然而,在今日我們好像從童年便受到社會的奴性教育,不但自從我們心靈還是幼稚時便在風俗習慣的繈褓中培養,而且我們從未嚐過辯才的最美好最豐富的源泉——自由。所以,我們沒有表現什麽天才,隻有諂媚之才。……任何奴隸狀態,不論它如何合理,都可以比作心靈的鐵籠,人人的監獄。”[13]賈平凹不會或者根本不曾想去做一個獨立的社會良知作家,但是他又常自詡不屑於為官之道,多次強調自己因會議多而不願參會[14]、不願與領導稱同僚[15]、生性做不了官[16]等。王朔那種痞子式的姿態雖然可惡,但有一點很可愛,那就是做了婊子不立牌坊,不像那些扭扭捏捏的猶抱琵琶者,雖自命清高,而骨子裏卻無不充斥著奴隸人格。魯迅對此更有著他獨具特色評說:“二醜的特色。因為他沒有義仆的愚笨,也沒有惡仆的簡單,他是智識階級。他明知道自己所靠的是冰山,一定不能長久,他將來還要到別家幫閑,所以當受著豢養,分著餘炎的時候,也得裝著和這貴公子並非一夥。……世間隻要有權門,一定有惡勢力,有惡勢力,就一定有二花臉,而且有二花臉藝術。我們隻要取一種刊物,看他一個星期,就會發見他忽而怨恨春天,忽而頌揚戰爭,忽而譯蕭伯納演說,忽而講婚姻問題;但其間一定有時要慷慨激昂的表示對於國事的不滿:這就是用出末一手來了。”[17]
心平氣和地說,關於賈平凹,亦如大陸中國絕大數作家一樣,包括莫言,就如那些世代耕作的老農民,春種秋播,收獲的不過是一筐筐蘿卜、白菜,在土地貧瘠、種子差勁等情形下,期望長出什麽金枝玉葉、參天大樹,幻想著能拿出具有普世的經典文學又怎麽可能?盡管賈平凹至今仍存有“為了中國當代文學去突破和提升”(359頁)那樣高遠的誌向,但是,這樣的理想與現實隔著巨大鴻溝,賈平凹曾自我評價:“一茬作家有一茬作家的使命,我是被定型了的品種,已經是苜蓿,開著紫色花,無法讓它開出玫瑰。”(355頁)苜蓿與玫瑰之間,因為功用不同簡單類比審美價值高低其實並不妥當,或者不如借用章克雷在評判《廢都》時使用的一句雖帶有義氣之爭卻更淋漓的斷語:“烏鴉就是烏鴉,無論時空怎樣檢驗,也不會變成美麗的孔雀。”[18]說白了,賈平凹等中國作家,都是鄉村秀才型的文人,識得幾千漢子,又有點筆墨,常在村頭大樹下講故事,換著樣地講,講得津津有味,感動了很多圍觀的村民,自己也覺得了不得起來。
——原文刊於《文學自由談》2017年第5期,有刪節。
往期文章:
[①] 人民文學出版社2013年,第358頁。以下引文頁碼在文中標注。
[②] 王栻編:《嚴複集》第5冊,中華書局1986年,第1284頁。
[③] 王明毅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3年,第103-104頁。
[④] 《螢火蟲、幽靈或如佛一樣——評賈平凹新作<帶燈>》,《當代作家評論》,2013年第3期。
[⑤] 《賈平凹長篇小說<帶燈>學術研討會紀要》,《當代作家評論》,2013年第6期。
[⑥] 《螢火蟲、幽靈或如佛一樣——評賈平凹新作<帶燈>》,《當代作家評論》,2013年第3期。
[⑦] 《賈平凹長篇小說<帶燈>學術研討會紀要》,《當代作家評論》,2013年第6期。
[⑧] 孫鬱:《<帶燈>的閑筆》,《當代作家評論》,2013年第3期。
[⑨] 吳義勤:《“貼地”與“飛翔”——讀賈平凹長篇新作<帶燈>》,《當代作家評論》,2013年第3期。
[⑩] 欒梅健:《論<帶燈>的文學創新與貢獻》,《當代作家評論》,2013年第3期。
[11] 《時代及其文學的敵人》,中國工人出版社2004年,第317頁。
[12] 《精神自治》,書海出版社2011年,第53頁。
[13] 章安祺編:《繆靈珠美學譯文集》第一卷,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7年,第133頁。
[14] 《天氣》,作家出版社2011年,第242頁。
[15] 《賈平凹談人生》,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4年,第231頁。
[16] 《做個自在人——賈平凹序跋書畫集》,內蒙古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221頁。
[17] 《二醜藝術》,李新宇、周海嬰主編:《魯迅大全集》6,長江文藝出版社2011年,第359-360頁。
[18] 《有感於<廢都>居然獲獎》,《文學自由談》,199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