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電影《朗讀者》(The Reader),各人有各人的感悟。有人為姐弟戀感動,有人欣賞漢娜愛讀書的精神,有人為納粹的暴行而憤恨。對我而言,我看到了自尊的代價。
漢娜是個大字不識的中年婦女,但她非常喜歡她的高中生小情人米夏讀書給她聽。 浪漫的愛情持續不久,米夏就找不到他心愛的漢娜了。
二戰勝利後,漢娜過去的小情人成了法律係高材生。他在法庭審判奧斯威辛集中營的罪犯時發現了漢娜。原來漢娜離開他後去了奧斯維辛集中營工作。她的罪名是在戰爭期間參與殺害大量囚犯。
漢娜在法庭上申辯的邏輯推理非常簡單。她認為集中營的麵積有限,當源源不斷地送來新囚犯之時,她們必須為後來者騰出地方。於是她就遵令將原本住在那裏的一些人清理出去。這些被清理出去的人就被各種殘忍的方式處死了。
在法庭上,一群與漢娜同在奧斯威辛工作的女人們口吻一致地指責漢娜就是策劃清出犯人並將他們處死的主犯,指出那份計劃書就是漢娜寫的。那些女人們把所有的罪名加在漢娜身上,以便解脫她們自己的罪名。
漢娜自然否認了。
究竟孰是孰非,法官想出一招。他給了漢娜紙與筆,當庭讓漢娜書寫留下筆跡,以核對她不是計劃書的製作者。
漢娜看著紙與筆,就那麽短短的幾分鍾內,她作出了她命運的選擇:她承認了這計劃書是她寫的。
熟知漢娜根本不認字、不會寫字的前男友米夏驚呆了。他無法理解漢娜為何無端地給自己扣上那25年監禁的罪名!
漢娜的理由很簡單,她覺得承認自己大字不識是無比羞恥之事。她寧可背上25年監禁的罪名,也不願意讓人們知道她是文盲。
她自尊的代價就是25年的監禁。
在監獄裏,她如饑似渴地聽她米夏寄給她的讀書錄音帶,隨著錄音帶看書識字。後來,她終於能自己寫信了。
出獄的日子來臨,米夏準備接她出去。 出獄前,漢娜察覺到她與米夏之間已經不再具備昔日的親密之情,她不願意被憐憫。為了自尊,她沒有出獄。
這次,她為自尊付出的代價是:在米夏來領她出獄前,她結束了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