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的小人書不少,彩色的隻有蘇聯影印版《我長大了做什麽?》。翻開書,第一頁寫著:“人一天天長大,總有一天會長到十七歲。”
我長到十七歲做什麽呢?於是我去問奶奶。
“長到十七歲當兵。你表伯文靜得像個姑娘,都能參軍入伍當將軍,你天生就像三板斧的程咬金,更該效命疆場,拋頭顱灑熱血。”
“為什麽要我去拋頭顱灑熱血呢?”
“中國人太受欺負了,外國人闖進中國,大好江山打得稀裏嘩啦,還要咱們割地賠款,當亡國奴。我從小就佩服那些武將,校場打擂時就跑去看,一個個好漢騎馬射箭比武,好威風啊;我像你這麽大的時候,正趕上八國聯軍進京,義和團好漢一個個引頸就義,為國捐軀;抗日時,我還親眼見到年輕的書生上台演講,講得聲淚俱下,越說越激動,當場斷指血書,誓死也要上前線。”
我問:“斷的是哪根指頭?”
“你倒問得仔細,斷哪根也是斷指明誌。”
“那可不一樣,要是斷了二拇指,就沒法扣扳機了。”
奶奶一愣,隨即笑了起來,說:“斷指血書是義士壯舉,你堂兄、表兄聽了都受到愛國主義教育。你倒好,想到哪個指頭扣扳機了。你這腦子果然與眾不同,也許幹別的更合適。”
“到底幹啥呢?”我追問。
奶奶說:“到底幹啥?你長大後自然知道。不過現在嘛,先要見識世界。‘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
從那時起奶奶出門總要帶上我和姐姐,不管買水果啦,交房租啦,隻要能讓我們能看到外麵世界,她總會帶我們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