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小康側麵觀之一人民需要依法掌權的官
(2005-12-22 19:55:34)
下一個
權利,在現今社會環境裏,充滿著魅力和誘惑。沒有權利的人,千方百計為擁有權利而不懈努力;有了權利的人,又千方百計為擴大權利而努力奮鬥;已經擁有相當權利的人,他們還是千方百計為繼續擴大和壯大自己的權利而拚命努力。他們的動機是什麽?為國還是為家,為公還是為私,為人還是為己。應該兼而有之。如果隻為前者不為後者是不客觀的,不為前者隻為後者是有的,否則就沒有犯罪。如果能夠把重心移向前者就是仁人誌士。把重心放在後麵則是市井小人。為擁有更大的權利而奮鬥是積極的,健康的,它能激勵競爭,推動進步和發展,就是說能夠充分表現與時俱進。
往往最不經意的問題是最重要的問題,最重要的問題往往最容易被人們忽視。大家想過沒有,權利是怎麽來的,應該怎樣得到,怎樣享有,怎樣保護。
權利不是與生俱來的,這裏指的是廣義的權利。權利是通過給予、贈與、判於、分配、努力、奮鬥和鬥爭取得的。權利還有一個孿生兄弟叫義務,它和權利乃一娘所生,它們的關係是並列的,地位是平等的。因為它們都是娘身上的肉,厚此薄彼是不行的,一碗水端不平娘心裏也不舒服。
一般說來,盡多少義務就可以享有相對應的權利。不過,履行義務和取得權利的方法和順序是因人而異的。大多數從事體力勞動和廉價勞動的人,當你做完一個月工作或者完成一件工程的時候,根據你的勞動實績和表現,按規定付給相 應的工資或報酬,這就叫必須首先履行義務然後才能享有權利。還有一些人,按規定預先支付工資或報酬,但你必須按規定完成工作任務或完全履行義務,這叫做先放權後收賬。這兩種辦法與現今分配政策都相符,是合理合法的。
對於先享有權利後才盡義務的人來說,他們履行的義務要比別人的責任大得多。因為他們的權利包含著公眾的委托和期望,譬如公務員、機關事業部門的管理人員、企業領導等,無論他們是人民選舉的,還是領導推薦的,哪怕是組織任命的。賦予他們的不僅是為了充分享受權利,還要不折不扣地履行與其相對應的義務。這些義務就是交給你的任務,也就是工作,必須真正做好,如期完成。否則,你就不具備享受這些權利的資格。所以民間流傳的“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就是說的這個道理。
由於各人的道德修養和思想意識的差異,使他們從主觀上對權利就產生了不同的認識。一種人把已經擁有的權力當成壓力,千方百計付出自己的勞動和才智,以回報給予的權利。一種人把權力當成浮力,頓時漂了起來,頭重腳輕,不能自控,到處顯示優越感,總是吃食不下蛋,別人忙碌他忙叫,邀功受獎朝前站。還有一種人,他們把權力當成威力,忘乎所以,不可一世,想怎麽用就怎麽用,想為誰用就為誰用,權是他的,錢也是他的,所有一切都是他的。他們以我為圓心,以權限為半徑劃圓,構築自己的勢力範圍,在他(她)的勢力範圍內,老子(老娘)天下第一。至於合理合法,從來無所顧忌,隻要上麵擺平,總能化險為夷。這裏的風氣正與否,業績好與否,完全取決於他(她)的德性和德行。至於他們的屬下和雇員的感受如何,有的說額骨頭碰到天花板,有的說是看走了眼投錯了廟。由此可見,依法掌權是何等重要,國家需要,人民需要,全麵建設小康社會更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