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總說我是個大大咧咧的人,其實我不是。敏說,我給你發篇我寫的文字,你看了別笑。
於是,我就看到了那篇讓我心驚肉跳的回憶。原文早就刪了,我隻能說個大概。
我是三十歲才結婚的,因為我心裏早就有了個人。隻是等啊等,等得越來越遠。那時我在日本留學,應該在同學中算是很出風頭,每年春節聯歡都是我出麵組織,唱歌跳舞更是不落人後。但是,沒有男同學來追求我,因為我和異性相處時,總表現得很冷很冷,距人於千裏之外。
二十九歲那年,我聽說他把妻子接去了美國,還有了一個兒子,死了心。第二年,比我小一歲的小鬆,他後來說他是和同學打賭,才鼓足勇氣向我表白,我答應了,第一個向我表白的男人,我就答應了。
小鬆是個好人,把我寵上了天,從結婚一直到他最後離去,從未做過任何一件違逆我的事情。後來,我聽說他在美國很落魄,就要求小鬆和我一起去美國定居,如果他不去我就自己去。
我又見到了他,魂牽夢繞多少年後。他眼裏的火焰呢?他矯健的體魄呢?他談笑風生意氣飛揚的風采呢?我心都哭碎了,我不要他這個樣子,我要看到他眼裏永遠燃燒著的那種讓人心動的頤指氣使、驕狂不羈的風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