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退,裸泳者畢現。
--沃倫·巴菲特
大約兩周前,我寫了一篇博文,中國的房價還能起死回生嗎?,分析了近幾年中國房價的全麵下跌。我的話音未落,媒體就曝出了一件發生在上海的、由房價和房貸引起的家庭悲劇。
2024年7月1日,在中金公司就職的金融精英鄭雯露女士,從中金公司在上海的大樓上一躍而下,香消玉殞。
鄭女士是1994年生人,今年才僅僅三十歲。她從名校畢業,並在中國頂尖的金融公司就職。她和她先生都是金融界的精英,無論是學曆、職業、收入,還是地位,都是位於中國社會金字塔的頂端。
那麽,她選擇在風華正茂之年玉碎,到底是為了什麽呢?
根據媒體披露出來的信息,在2023年,鄭女士和先生,拿出423萬元左右的首付,貸款1177萬元,在上海買了一套價值1600萬元左右的公寓房,貸款利息為4.1%,月供5萬7千元。首付比例大約為26%。
當初買房子的時候,她們夫妻的年收入約為120萬元。但是,今年中金公司開始減薪,導致她們的年收入暴跌了三分之一,到了80萬左右。即使不考慮稅收,她們每個月的收入6萬7千元,房貸開支占了85%!付完房貸月供後,她們的收入僅剩9千元。如果算上收入稅等,她們也許就入不敷出了。
從一個光鮮無比的金領精英,到捉襟見肘的房奴,這種落差,對於任何人都是難以接受的。
雪上加霜的是,她們家房子的市場價格,已經跌了將近500萬元,已經把首付跌沒了。
從這些角度講,我可以理解她的痛苦和絕望。
但是,我必須說,她們在家庭理財方麵忽視了起碼的風險管控,杠杆加得過高,最終導致了這個悲劇。
鄭女士是一個金融業從業人士,而風險控製是金融和理財的一個極其重要的核心要素。她們夫妻用120萬元的收入,用超過4%的利息,貸款1177萬。他們貸款買下的房價是收入的13.3倍,這種作法近乎瘋狂。
而貸款給她們的銀行,明顯也沒有做足夠的風險管控,居然貸給遠超她們支付能力的高額高息貸款,這也匪夷所思。
這讓我想起了2008年的金融海嘯。眾所周知的是,其罪魁禍首就是臭名昭著的次貸,也就是房貸公司等金融機構貸給資質不夠的消費者發放的房貸。一旦房價下跌或者利息上升,這些消費者無法支付房貸,從而引發一係列金融災難。
當時,舊金山灣區的一個華人包租公就自殺了。他用杠杆買了近十套房子,最後資金鏈斷裂。
2010年,美國國會通過法律,加強了房貸方麵的監管,以避免類似現象重演。
那麽,我今天就分析一下,如果鄭女士和她的金融機構進行了合理的風險管控,是否可以避免今日的慘劇。
我自己在美國做過了很多次房貸,對於銀行的風險管控政策略知一二。絕大部分大銀行,最多允許家庭把稅前收入的45%用於支付房貸、房產稅以及房屋保險等費用。
按照這個標準,鄭女士和家人貸款買房時,月收入大約是十萬元。假定她們的房子沒有房產稅,那麽他們最多可以拿出4萬5千元用於支付房貸。按照4.1%的利息率,她們房貸總額的上限就是932萬,加上420萬左右的首付,她們最多隻能買1350萬元的房子。這比她們實際買的房子的價格低了250萬元。
如果她們買了1350萬元的房子,而今年的年收入跌倒了80萬。那麽她們每月收入6萬7千元,房貸開支占收入的比例為67%。扣除房貸後,他們每月還有2萬2千元的餘錢用於其它開支。這比他們目前的9千元的餘額高了144%。
我相信,如果是這種情況,她極有可能還好好活著。雖然家庭財務壓力依然不容小覷,但是遠遠不到絕望的地步。
這再次說明,家庭在理財時,一定把風險控製放在首位。撇開風險聊收益,就是在耍流氓!
最後,我們分析一下,一個家庭能夠支付的房子的價格,最高可以到達家庭年收入的幾倍?
首先,我們假定首付比例是20%,沒有房產稅。
不言而喻的是,貸款利息率越高,我們能夠負擔的房貸就越低。如果貸款利息率是4%,而家庭的年收入是20萬美元,那麽他們最多可以花9萬美元支付房貸。經過簡單的計算,他們的貸款餘額就是157萬美元。那麽,他們能夠負擔得起的房價就是196萬美元,是收入的9.8倍。
如果利息率是3%,那麽他們能夠負擔得起的房價就是222萬美元,是收入的11倍!
最後,我們假定首付比例仍然是20%,房產稅率為1%,這也是美國的平均水平。
如果貸款利息率是4%,我們能夠負擔得起的房價就是160萬元,是收入的8倍。相比於沒有房產稅的狀況,這個房價低了將近20%。
而如果貸款利息率是3%,我們能夠負擔得起的房價就是178萬元,是收入的8.9倍。相比於沒有房產稅的狀況,這個房價也低了將近20%。
當然,如果首付的比例大於20%,那麽房價和收入的比例將會更高。比如,如果首付比例為30%,同樣是3%的利息率和1%的房產稅,我們能夠負擔得起的房價就是198萬,是收入的9.9倍。
延伸閱讀:
謝謝補充!
謝謝來訪!除了逝者本人,我們不可能知道全部的真相。不過,財務壓力的確可以壓垮一個人。
2008年金融海嘯期間,舊金山灣區的一個華人包租公就自殺了。他用杠杆買了十幾套房子,最後資金鏈斷裂。
哈哈哈,其實這個也不難理解。隻要風險足夠低,銀行就願意放貸款賺錢。
我查到的信息是:用工資收入貸Jumbo貸款的上限,其實可以很高。我家的房貸就超過了4百萬美元。很多銀行允許房貸達到一千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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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房貸隻有幾十萬的工薪族和“房貸就超過了4百萬美元”的富裕族理解的世界不一樣。
她的確有不少問題。不過,我還是覺得她挺可惜的。
謝謝來訪。當然,心理素質弱是本質原因,但是如果不是因為家庭財務的巨大壓力,她的心理素質就不會麵臨這種考驗啊。
我常說:人性是脆弱的,不要輕易考驗人性。人的心理素質也一樣,你不知道什麽時候就崩潰了。
你可以用計算器反推啊。假設100萬的房貸,4%的利息,那麽月供就是4774元,每年的月供就是57288元。如果一個家庭可以有9萬美元用於月供,那麽按照比例,他們可以支撐的房貸就是:
100萬 × 90000 / 57288 = 157萬
“他們最多可以拿出4萬5千元用於支付房貸。按照4.1%的利息率,她們房貸總額的上限就是932萬”這個用calculator 輸入9,320,000沒錯, 30年,interest rate 4.1%, monthly payment ¥45,034.
後麵的這個如何算出的157萬美元的?
“如果貸款利息率是4%,而家庭的年收入是20萬美元,那麽他們最多可以花9萬美元支付房貸。經過簡單的計算,他們的貸款餘額就是157萬美元”謝謝
也許這就是一個乖乖聽話的好學生的局限性。如果她特別聽學校老師、政府和官媒的話,而不去獨立思考,她的確會得出錯誤的認知。
謝謝補充!
我查到的信息是:用工資收入貸Jumbo貸款的上限,其實可以很高。我家的房貸就超過了4百萬美元。很多銀行允許房貸達到一千萬美元。
你需要評估一下,看看這50萬你在短期內是否會需要用。如果三年之內不需要動用這筆資金,你當然可以買股票基金。
如果這50萬是你的全部剩餘積蓄,而你的收入不是很穩定,那麽你需要預留出一部分資金,用於支撐家庭半年到一年的生活開支,比如10萬元。其餘資金,就可以全部買股票基金。
鄭女士的確一路順風順水,估計沒有遇到大挫折。
是的,我覺得她非常可惜,但是也理解她的痛苦和絕望。
其實並不難,但是會損失幾百萬元。按照她們的家庭收入,相當於十年的積蓄了。這個後果,還是相當嚴重的。
謝謝你的分享。
無論做生意,還是投資,我們都要有風險意識,這是正常現象。你以前不擔心嗎?
至於買股票指數基金的風險,我以前講過了。股市短期會有大的波動,比如2020年。
但是,隻要你堅持長線投資,不恐慌性賣出,問題就不大。
美股的曆史一再表明,絕大部分時候,即使碰上熊市,股市也會在幾年內恢複,並創造新高。我們目前就是處在股市不斷創新高的過程中。
首先,這50萬是你的積蓄,你沒有加杠杆。你就算丟了工作,這些基金也不會讓你付月供。
其次,你買基金的錢,是你短期不用的錢。股市短期下跌,也不影響你的生活。
最後,你必須留出一部分流動資金,足夠家庭半年到一年的開支。這部分資金,不能投資股票基金,隻能存銀行或者買短期國債。這就是風險控製。
如果她真是因為房貸之事跳樓,那麽她麵對財務困境時,的確不夠堅強。至於感情、疾病等因素,我們不敢妄加猜測。
我明白了。加拿大的房貸產品類似於美國的5年ARM,即前五年利息鎖定,後麵開始浮動。2008年次貸危機就是因為很多人的ARM到期了,利息暴增,他們支撐不了。
在美國用ARM房貸的人,可以在到期之前重新再貸款,鎖定新的利息率,而不是等到鎖定期到期。
使用30年固定利息率房貸的人,也可以在利息下降時重新再貸款,鎖定新的利息率。
是的,作為金融從業人員,鄭女士的風險管控素質太差。
絕大部分中國城市,包括上海,都沒有破產法。而且,即使她主動斷供,把房子扔給銀行,如果房子被拍賣後的價格低於當前房貸餘額,她仍然需要還清二者的差額並支付利息。這種房貸產品,確實太坑人了。
謝謝補充!美國有30年固定利息的房貸產品,這也是大部分美國人喜歡的貸款產品。其實,銀行並不擔心低息時客戶鎖定長期利息,因為美國的存款利息更低,因此銀行照樣掙錢。利息起起伏伏,銀行隻需要保證自己的全部貸款和存款的利息差足夠大,銀行就可以躺著賺錢了。
哈哈哈,你怕什麽?難道你也加了過高的杠杆?
謝謝分享!
請問你用的貸款產品是哪一種?這麽靈活的產品,我第一次聽說。
我家一直用ARM,也經常做refinance。
謝謝來訪!她也許有很多外人不知道的其它問題。但是,無論如何,她在房地產的下降周期貸款巨資買房,而房貸負擔遠超合理水平。這些都給她的家庭財務造成極大問題。
關於本文中可以承擔的房價的計算,在有房產稅時,計算比較複雜,我用的是zillow.com提供的計算器:
https://www.zillow.com/mortgage-calculator/house-affordability/
每個公司有自己的減薪政策。具體到中金公司,我沒有更多信息。如果減薪政策不公平,那會打擊員工們的士氣。
謝謝分享你的觀點。
很多人生悲劇,包括離婚、破產,都是因為財務問題引起的。
但因為錢的問題引起家庭矛盾是不罕見的。
人自殺是因為失去希望,準確講就是不被理解。當失去這種affection的時候,你在世界上也就失去存在感,這就是為什麽很多時候很有錢的富人也會選擇自殺的原因。
錢從來不是直接原因。
我覺得每個人對人生的意義都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說:好死不如賴活著。也就人說:寧為玉碎,不為瓦全。
謝謝水星兄來訪。的確是非常可惜啊。一個前途無量的年青人,就這麽走了。
也許吧。但是一個錯誤的決策,導致損失幾百萬積蓄,而目前到了月光甚至入不敷出的境況,的確讓人煎熬。處理不好,這也許會導致抑鬱症。
買房子破產的例子是有的。非常少。買房還是安全投資。
131家央企,其中26家金融類央企,不含"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CICC), 也即中金。
關於中金,如果按央企定義,它真的不是央企。可參見國資委2023年最新央企名錄,一共131家央企,其中26家金融類央企,中國不含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CICC), 也即中金。中金國企更不是,因為是合資公司,大股東裏有外資,還有很多民企。當然中金有很大國資背景是無法否認的。
謝謝你的分享。我就事論事,隻分析她的家庭理財中的風險控製問題。個人感情等問題,我們無法知道真相。
中金公司的股權結構裏的確有少量外資成分,但是,它仍然算是一個央企。
但這個女的跳樓死可以避免麽?大約是避免不了,她不因為這個事跳樓沒準也會因為其他事跳樓,她不現在跳樓以後跳樓的可能性也不小,用為太脆弱了。大千世界芸芸眾生,房子遭法拍的,交不起房租被房東趕出去支帳篷睡馬路的,玩股票上杠杆賠個昏天黑地的,上賭場輸的光屁股的每天有多少,你聽說過有幾個跳樓,上吊,喝耗子藥,或者給自己一槍爆頭的?
至於中國對私人有沒有破產法跟這個女的跳樓一毛錢關係都沒有,正如一些網友說的,把房子市場價賣了不就完了麽,不就是賠了點錢麽?她賣了房子根本就沒很多債務。況且就算降點薪水,不是每年還有80萬收入麽?一般認為人民幣國內購買力跟美元在美國購買力比較,大體相當於匯率3比1,那麽如果一個美國人收入26,7萬美元,會覺得自己日子窮死沒辦法過去跳樓?那所有人都會說這個傻叉有病。
這女的跳樓要麽是因為心理極端脆弱,要麽是本來就是個抑鬱症病人,要麽就是另有情感危機比如出軌小三失戀等等這類亂七八糟的爛事,或者以上綜合。總之不是一個正常心智的人。現在無良自媒體聞到點血腥味就一哄而上,拚命八卦賺眼球,到底怎麽回事真相沒人真關心。
另,中金還真不是央企,國企也算不上,是一個中資銀行控股的中外合資企業,玩的是那種美式的金融衍生品來回倒騰的業務。
謝謝來訪!我引用了巴菲特的話,可我不是巴菲特。哈哈哈。
謝謝!如果她們沒有貸高額貸款去逆勢買房,就算工資下調三分之一,估計也不會走上絕路。
謝謝!的確不值得為了損失了幾百萬就選擇輕生。我經常說:能用錢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大問題。
謝謝總結。這種落差,的確讓人難以接受。
我也希望中國出台更好的金融監管和破產法。老百姓也要學會接受殘酷的現實,就是房價是會下降的,收入也是會降低的。
是的,我舉雙手同意。這也是我們這些人早早跑到海外生活的原因吧。選擇大於努力!
中國企業(包括國企)做假賬,已經昭然若揭,大家心照不宣而已。會計的確是高危職業。
謝謝留言!我也考慮過這個問題。如果她們把房子折價賣了,銀行的借款還是要還的。
假設這個房子賣了1000萬,她們就損失了600萬元。按照她們目前80萬的年收入,每年可以就算可以存60萬,那也是10年的血汗錢,付之東流。這個打擊,絕對是滅頂之災。人生能有幾個十年呢?
另外,從一個人人羨慕的金領,到一個身負巨額債務的“破產戶”,這種落差,可能更要命吧。
是的,很多時候,選擇大於努力!人生路上,有時作錯了一個選擇,也許就要付出一輩子的代價。
謝謝你的總結!她的判斷力,的確值得懷疑。
30年代美國大蕭條,雖有破產法保護, 一樣有許多人選擇宣布破產之後跳樓自殺. 因為在大蕭條的之前, 美國幾乎三代人沒有經曆過真正的經濟危機.
在中國, 個人是可以銀行壞賬的. 把現有的資產全部變賣還給銀行, 成為所謂的“老賴”。“老賴”除了不能出國, 出行不能乘飛機, 乘高鐵, 申請不到信用卡, 貸不到款之外, 和別人並無不同. “老賴”的期限是二年, 二年一切都可以從頭開始.
相信經過幾個周期性的衰退與增長, 中國人也會和美國人一樣, 將破產, 成為“老賴”, 視為生活的一部分.
well, my classmates then are current politicians-elected...if they have anything in common nowdays, that is: none of them really likes "economists" like those exchange-students.
殘酷的說,什麽時候這種事發生了成千上萬次,大家都不關心了,房價可能就到底了。
然後,那些傻瓜們一個個的説辭其實也就是答應我“將來回國了”可以像這位一樣“有個很有前途的金融工作”雲雲——但是呢?Nope!吾意已決,堅決轉係。
現在的我沒發財是真的,也沒‘回國’,更不至於跳樓。然後我再看看他/它們(那些傢夥有些真的很不是東西,這裡就不詳細説了)的後輩們。。。如今都是一個個愁眉苦臉的,就怕畢業。
在專製製度麵前,普通人的生命完全不受自己控製,也不被政府關心。
說得好啊!中國的朝代更迭,上演了不止兩次了,哈哈哈。
我對歷史學同行們喜歡說一句話,叫:羅馬隻燒了一次,但是長安(Chang'An)可是被燒過兩次——所以:History ALWAYS repreats itself
是啊……我知道我所知道的,我是沒調流或者自殺,但是不是所有人都是我/知道我所知道的啊。。。
的確如此。中國的銀行和政府一樣,權責不對等
電視劇裏的橋段,畢竟不是現實啊,哈哈哈。
我不覺得普通人可以從富豪那裏借到一千萬。
就事件本身來說,中國的按揭貸款的確亂象叢生。銀行風控形同虛設,而政府又沒有沒有提供可靠的破產法。
這是我從網上查到的照片。你可以給個鏈接嗎?
謝謝你詳細的分析!
我覺得她的認知的確有很多問題,這是悲劇的根源。
如果貸款給她的銀行做了足夠的風險管控,她應該貸不到這麽多錢,悲劇也許就不會發生了。
是的,在房貸政策上,中國的銀行承擔的風險極小,而賺取了極高的利潤。這很不公平。
謝謝補充!我覺得破產法比較好,它給了普通人東山再起的機會。它的確會導致道德風險,但是畢竟利大於弊。
銀行的壞賬,多半是發放給企業和政府的貸款。
不過在中國,人們從來沒有經曆過房地產這麽升值過,包括年長的人,大家都以為房產會永遠升的。也有少數人有風險觀念,他們不買房,結果房地產直線上升,他們變成了買不起的一族。
這僅是中共國亂象之一。
Personal bankruptcy laws only exist in Hong Kong and Shenzhen.
有破產法和沒有破產法,哪個更好一點?
有破產法,對借債的個人好一點。還不起債了,扔給銀行了事。
但在某種程度上鼓勵 moral hazard,有可能星火燎原,造成整個國家大衰退。(如2008 年)
沒有破產法,對借債的個人比較殘酷,你過分冒險,責任全自己負,沒法扔給銀行。
但有製止 moral hazard 的功能。
中國的政策有點無限的味道,反正你得連本帶利把借的貸款還上。從這點講,類似黃世仁逼死楊白勞,還不上就拿喜兒去抵債。現在最慘的是這女的丈夫。
隻要貸款人發現貸款餘額高於房子市場價格,他可以隨時斷供,把房子丟給銀行。這叫戰略性斷供。
在中國不行,你即使斷供,假設斷供後房子銀行賣了900萬,而你仍欠銀行的本金加利息300萬,那你仍需要付這300萬(哪怕房子跟你沒有任何關係了,付不上還得加利息)。這個女的死了,她丈夫仍然需要還這300萬(和利息)。這個政策就是把所有責任都放在購房人身上,銀行永遠能連本帶利都拿到 --- 除非購房人夫婦一起死了。
很殘酷!
是啊,他們這些金融精英,居然沒有看出大趨勢,實在令人不解。
謝謝來訪!除了逝者本人,我們不可能知道全部的真相。不過,財務壓力的確可以壓垮一個人。
2008年金融海嘯期間,舊金山灣區的一個華人包租公就自殺了。他用杠杆買了十幾套房子,最後資金鏈斷裂。
謝謝分析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