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靈隱士)
海闊天空之《羅生門》:個人為小,真相乃大
“你說的不對吧,事情的真相是。。。”
“不可能!絕不是你想的那樣子,我是親眼看到的,還能有假?”
“你這個人,跟你講道理真他媽費勁,靠!”
“道理?你這麽懂怎麽不去當總統啊。你丫什麽東西!”
然後劈裏啪啦就開始了。
生活中的很多爭執其實是基於自己的感覺,加上情緒的衝動,之中並沒有很強的邏輯性可循。每個人通過自己的觸覺,接收到一個“事實”,然後過濾成自己的感受和“道理”,形成自己認知與看法,以此判斷外界事物,並希望其他人接受他的結論,無需質疑,隻接受就好。要是挑戰的話,那就是在侮辱自己的判斷力和智商,因為在心裏已經排它地認為自己才對,你是錯的。
《認知論》之初,如何才能了解客觀世界有過一番爭論。傳統的看法是主觀和客觀無法完全對接。因為一個個體,他的認知始終有限,觀點僅僅是一個人的自我看法,是主觀的,而客觀世界龐大繁雜,撲素迷離。一個人,無論他的認知再深再廣,也沒有辦法去正確展現出那個客觀存在的真實世界。直到康德,以他的三大批判闡明個體的看法與判斷是必要的,是認知客觀世界的唯一途徑,由此奠定了西方古典哲學。如果糅合兩者形成一個統一的觀點來看,應該是:個體的看法絕對有可能認知客觀世界,但客觀世界絕對不是由一個個體就能認知到完整的。
《百喻經》裏描述了盲人摸象的典故,揭示出個體認知和真實存在的關係。對同一頭象,每個盲人的看法卻差異很大,因為他們接觸的是不同的部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視角,就會產生不同的看法,放低姿態,聽一聽別人的,把不同的看法拚接黏連在一起形成一個整體,那頭象的全貌才會逐漸地在心中浮現出來,才會離真實的事物,也就是真相越來越近。
現實生活中,就算經曆的每個人真實地說出自己的看法,讓局外之人去判定真相始終會是一個難題。因為各種看法可能差異很大,甚至相互之間互有抵觸,這樣作為判定者就難以形成一個一致的結果。而真實的情況可能更加讓人迷惑:有人有選擇地說出一部分實情,而有意漏掉其它的,有人甚至會編造故事去掩蓋真實的發生。那麽對於事外之人,該如何入手去發掘,並認清背後的真相呢?
電影《羅生門》改編自芥川龍之介的小說《竹林中》,就是探討這樣命題的一個故事。在電影裏,麵對明擺在那兒的武士之死這個事實,不同的當事人卻講出矛盾的說辭,之間總有一部分相互抵觸,讓法官難以判斷,無法取舍。強盜為了掩飾自己差勁的武藝與內心的膽怯,在說辭中有意誇大了他的勇猛好鬥。而武士的妻子為了掩蓋不忠和保存女人的顏麵,盡量粉飾出她是一個無奈、軟弱的小女子假象。目擊的樵夫說出了他眼中的事實,可是關於自己貪小便宜,私藏珠寶匕首的那一部分,卻避而不談,而匕首卻是導致武士之死最直接,最有效的證據。各種說辭相互交織,有些會指引向真相,有些卻是有意誤導判斷。作為判官,該怎樣去判斷與選擇,才能夠理清事情發生的經過邏輯,進而發現邏輯背後的真相呢?這是鏡頭後麵的那顆腦袋,導演黑澤明所提出來,讓屏幕前麵的觀眾去解讀、去思考的。
真相始終在那裏靜靜地等待著,指引的道路布滿層層迷霧,影影綽綽。作為局外之人,做不到看之所看,聽之所聽,唯一能做的是思之所述,遵從邏輯地分析,去質疑、去權衡、去判斷,才會撥開雲霧,往前推進而有所發現。任何道聽途說,轉述的東西都是別人的看法,是經過過濾、修飾後的真相,可能無意漏掉一些,也可能有意隱瞞一些。
重要的是,真相一經轉述,對第三者而言,就不能作為真相來看,而是摻雜了個人喜怒哀樂的,有了主觀傾向性的,另外視角裏的一種看法。因為真相隻能自己去挖掘,去發現,而不能被傳達,被告訴。
上帝在給了我們眼睛的同時,也給了我們耳朵,它要我們去學習聆聽,去補充視覺上所看不到的,甚至去糾正錯覺。生活如黑夜,“黑夜給了我黑色眼睛,可是我要去尋找光明。”。問題在於,在很多時候,一隻眼睛無論多亮也發現不到真正的光明。
回到本文開篇,爭執的根源在於理念上的不兼容,以一種對立的、二元的僵化準則去認知事物,以偏概全。如果姿態上能夠退回一步,一切會海闊天空。